聖經對抑郁症怎么說?怎樣才能戰勝抑郁症?

聖經對抑郁症怎么說?怎樣才能戰勝抑郁症?

抑郁症是一種普遍存在的疾病,影響着數以百萬計的人,無論是基督徒還是非基督徒。患有抑郁症的人可能會體驗到強烈的悲傷、憤怒、無望、疲勞和其他各種症狀。他們可能會開始覺得自己無用,甚至有自殺傾向,對曾經喜歡的事物和人失去興趣。抑郁症往往是由生活環境引發的,如失業、親人去世、離婚,或心理問題,如虐待或自卑。

聖經告訴我們要充滿喜樂和贊美(斐理伯書4:4;羅馬書15:11),所以天主顯然有意讓我們都過上喜樂的生活。對於一個患有情境性抑郁症的人來說,這并不容易,但可以通過天主所賜的祈禱、查經和應用、支持小組、信徒之間的團契、認罪、饒恕和咨詢來補救。我們必須有意識地努力,不要沉溺於自己,而要把我們的努力轉向外面。當抑郁症患者把注意力從自己轉移到基督和他人身上時,抑郁的感覺往往可以得到解決。

臨床抑郁症是一種身體狀況,必須由醫生診斷。它可能不是由不幸的生活環境引起的,也不是靠自己的意志就能緩解症狀。與基督教界的一些人所認為的相反,臨床抑郁症并不總是由罪引起的。抑郁症有時可能是由身體上的疾病引起的,需要用藥物和/或咨詢來治療。當然,天主能夠治愈任何疾病或失調。然而,在某些情況下,因抑郁症看醫生與因受傷看醫生沒有什么不同。

患有抑郁症的人可以做一些事情來緩解他們的焦慮。他們應該確保自己留在天主的聖言中,即使他們不喜歡這樣做。情緒會使我們誤入歧途,但天主的聖言是堅定不變的。我們必須保持對天主的堅定信心,當我們經曆試煉和誘惑時,更要緊緊地抓住祂。聖經告訴我們,天主決不允許試探進入我們的生活,讓我們難以應付(格林多前書10:13)。雖然抑郁不是罪,但一個人仍然要為應對苦難負責,包括得到所需的專業幫助。”所以我們應藉著耶穌,時常給天主奉獻讚頌的祭獻,就是獻上我們咀唇的佳果,頌揚他的聖名”(希伯來書13:15)。

(譯)

什么是不可赦免的罪/不可饒恕的罪?

什么是不可赦免的罪/不可饒恕的罪?

在馬爾谷福音3:22-30和瑪竇福音12:22-32中提到了不可赦免/不可饒恕的罪或 “褻瀆聖神”。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的一切罪惡,連所說的任何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馬爾谷福音3:28),但祂又給出了一個例外。”誰若褻瀆了聖神,永遠不得赦免,而是永久罪惡的犯人”(馬3:29)。

根據耶穌的說法,不可赦免或不可饒恕的罪是獨一無二的。它是一種永遠不會被原諒的不義行為(”永遠”是馬竇福音12:32中 “在今世及來世”的意思)。不可饒恕的罪是褻瀆聖神(”藐視不敬”),在聖神借着基督在世上工作的情況下。換句話說,在馬竇福音12章和馬爾谷福音3章中看到的褻瀆罪的特殊情況是獨一無二的。罪人是一群法利賽人,他們目睹了無可辯駁的證據,證明耶穌在聖神的大能下行神跡,但他們卻聲稱耶穌被鬼王貝耳則步附身(馬竇福音12:24;馬爾谷福音3:30)。

耶穌時代的猶太領袖犯了不可饒恕的罪,他們指責耶穌基督(親自,在世上)被鬼附。他們沒有任何借口做這樣的行為。他們不是出於無知或誤解。法利賽人知道耶穌是天主派來拯救以色列的默西亞。他們知道預言正在應驗。他們看到了耶穌奇妙的工作,他們聽到了他對真理的清楚介紹。然而他們卻故意選擇否認真理,誹謗聖神。站在世界之光面前,沐浴在祂的榮耀中,他們公然閉上了眼睛,成了故意的瞎子。耶穌宣告這罪是不可饒恕的。

對聖神的褻瀆,雖然是針對法利賽人的情況,但今天卻不能重復。耶穌基督不在世上,沒有人可以親眼看見耶穌行神跡,然后把那能力歸於撒旦而不是聖神。今天唯一不可饒恕的罪是繼續不信。在拒絕基督的過程中死去的人是沒有赦免的。聖神在這個世界上工作,使未得救的人相信罪、公義和審判(若望福音16:8)。如果一個人抗拒這個信念,仍然不悔改,那么他就是選擇了地獄而不是天堂。”沒有信德,是不可能中悅天主的”(希伯來書11:6),而信心的對象就是耶穌(宗16:31)。沒有信仰基督而死的人是不會得到寬恕的。

天主在祂的聖子身上為我們提供了救贖(若望福音3:16)。赦免只在耶穌里找到(若望福音14:6)。拒絕唯一的救主,就等於沒有救贖的方法;拒絕唯一的赦免,顯然是不可饒恕的。

許多人害怕自己犯了一些天主不能或不願赦免的罪,他們覺得無論自己怎么做,都沒有希望。撒旦最希望的就是讓人們一直在這種錯誤的觀念下勞作。天主給被定罪的罪人以鼓勵。”你們要親近天主,天主就必親近你們” (雅各伯書4: 8)。 “罪惡在那裡越多,恩寵在那裡也越格外豐富”(羅馬書5:20)。而保祿的見證也是正面的證明,天主能夠也會拯救任何憑着信心來到祂面前的人(弟前1:12-17)。如果你今天在罪惡感的重擔下受苦,請放心,你并沒有犯下不可饒恕的罪。天主正張開雙臂等待着你。耶穌的應許是 “凡由他而接近天主的人,他全能拯救,因為他常活著,為他們轉求”(希伯來書7:25)。我們的主永遠不會失敗。”天主是我的救援,我依靠他,決不畏懼,因為上主是我的力量,是我的歌頌,他確是我的救援”(依撒意亞12:2)。

(譯)

怎樣幫助有自殺傾向的人?

怎樣幫助有自殺傾向的人?

自殺的威脅是可怕的,應該認真對待。很多時候,這種威脅只是一種求助的呼聲。那些有自殺念頭的人可能非常痛苦,他們無法想象生活會有什么改善,他們只是想讓痛苦消失。自殺似乎是唯一的選擇,然而提到自殺往往是一種絕望的嘗試,以引起可能能夠停止痛苦的人的注意。

自殺是罪,所以任何考慮自殺的人都需要記住這一點(瑪竇福音5:21-22)。人類是天主創造的,我們任何人都無權謀殺天主所創造的人,即使我們讓自己成為受害者。自殺是在告訴天主,祂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明白生活的艱難。聖詠139:16說:”世人的歲月尚未來到以前,都已全部記錄在冊表,都已全由你預先定好。”天主設定我們生命的長度,而不是我們。在我們幫助有自殺傾向的人之前,我們需要清楚地認識到,自殺絕不是一個好的選擇。

當有朋友或家人暗示他有自殺的念頭時,我們應該惇促他去看醫生。很多時候,抑郁症或一些身體問題可能是自殺念頭的根源。適當的醫療可以緩解自殺的念頭,讓他恢復健康的思維。醫生也可以將有自殺傾向的人轉介給心理健康專家進行評估和治療。藥物治療和談話治療已經幫助許多人放棄自殺念頭,回歸生活。關心的朋友或家人應該密切關注自殺者,確保他貫徹執行建議。通常,有自殺傾向的人對自己的生活不夠關心,不願意尋求幫助,所以有愛心的朋友和家人應該介入,確保現有的幫助得到利用。

當身體和心理健康得到解決后,我們還可以通過解決自殺者的精神狀態來幫助他。如果這個人不宣稱跟隨基督,他的絕望可能是由於缺乏希望或目標。基督徒可以利用這個機會與有自殺傾向的人分享基督。當他意識到自己的生命是有意義的,他的未來是在天主的手中時,結束生命的需要就會消失。如果基督徒不知道如何解釋自己的信仰,我們可以提供很多幫助。請與有自殺傾向的人一起閱讀關於成為基督徒或得救的解釋性文章。

有時,有自殺傾向的人是一個基督徒,已經陷入了絕望的狀態,以至天主的應許就像童話故事一樣。這個人還需要醫療和心理健康的評估,需要一個關心他的朋友或親人的陪伴。盡管我們知道有自殺傾向的朋友所考慮的是罪,但現在還不是判斷的時候。沒有人知道另一個人正在經曆的痛苦和抑郁的深度。”心頭的愁苦,唯有自己知” (箴言14: 10)。空洞的陳詞濫調,如 “振作起來!”或 “沒那么糟”,都無濟於事。通常情況下,有自殺傾向的基督徒會痛苦地意識到自己的願望是多么的錯誤,這只會增加絕望的情緒。

與他共情可能會有幫助,讓他知道他不是一個人感到如此低落。提醒他,人生是有季節性的,他不會總是這么痛。如果他能繼續走過這個山谷,一個新的更好的季節就會到來。引導他讀那些表達人類情感深處的詩篇。如果他太過沮喪,無法獨自閱讀,就和他一起閱讀。聖詠,如耶穌在十字架上引用的聖詠(6;42:11和22:1-2),有助於將我們心中的痛苦表達出來。提醒她,耶穌知道這種絕望的感覺,祂曾為我們走過(瑪竇福音26:38)。自殺的人并不是因為感覺不好而讓天主失望。任何譴責都是來自敵人,而不是天主(羅馬書8:1)。我們可以溫和地提醒他,絕望是想象一個沒有天主的未來,而天主應許永遠不會離開我們(希伯來書13:5)。

我們必須牢記,無論自殺者做出什么決定,我們都不需要為此負責。大多數時候,當他們所愛的人自殺時,家人和朋友都會自責。這增加了悲傷,但這種責備是錯誤的。親人可能已經嘗試了他們所知道的一切辦法,但最終的決定權不在他們身上。如果有人決心結束自己的生命,任何人都無法說什么、做什么來阻止。我們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天主不會讓我們為他人的選擇負責。虛假的內疚是魔鬼偷走我們的快樂和未來的工具。
(譯)

為什么我不應該自殺?

為什么我不應該自殺?

我們對那些想通過自殺結束自己生命的人表示同情。如果現在的你就是這樣,可能會說到很多情緒,比如說無望和絕望的感覺。你可能會覺得自己正處在最深的坑里,你懷疑事情是否有任何好轉的希望。似乎沒有人關心或理解你的來曆。生活就是不值得活下去……或者是嗎?
如果你能花點時間考慮讓天主真正成為你現在生活中的天主,祂將證明祂到底有多大,”因為在天主前沒有不能的事”(路加福音1:37)。也許過去的傷害所留下的傷疤導致了一種壓倒性的拒絕或被拋棄的感覺。這可能會導致自憐、憤怒、苦澀、報復的想法,或不健康的恐懼,導致你一些最重要的關系出現問題。

為什么你不應該自殺呢?朋友,無論你的生活多么糟糕,都有一位愛的天主在等着你,讓祂引導你走過絕望的隧道,走入祂奇妙的光芒。祂是你必得的希望。祂的名字叫耶穌。

這位耶穌,天主無罪的聖子,在你被拒絕和羞辱的時候與你同在。先知依撒意亞在依撒意亞書53:2-6中寫到了祂,把祂描述成一個被所有人”輕視和拒絕”的人。祂的一生充滿憂傷和苦難。但祂所承受的憂傷不是祂自己的,而是我們的。祂被刺穿、受傷、被壓碎,都是因為我們的罪。因着祂的苦難,我們的生命可以得到救贖,得到成全。

朋友,耶穌基督忍受了這一切,使你所有的罪都得到了赦免。無論你背負着怎樣的罪惡感,只要你謙卑地接受祂為你的救世主,祂就會原諒你。”…… 在困厄的時日,呼號我,我必拯救你……” (聖詠50:15)。你所做過的任何事情對耶穌來說都不算太壞,都能原諒。祂最挑剔的一些仆人犯了嚴重的罪,如謀殺(梅瑟),謀殺和通奸(達味王),以及身體和情感的虐待(宗徒保祿)。然而他們卻在主里找到了寬恕和丰盛的新生命。”所以誰若在基督內,他就是一個新受造物,舊的已成過去,看,都成了新的” (格林多后書5:17)。

為什么你不應該自殺呢?朋友,天主隨時准備修復 “破碎”的東西,即你現在的生活,你想用自殺來結束的生活。在《依撒意亞書》61:1-3中,先知寫道:”上主給我傅了油,派遣我向貧苦的人傳報喜訊,治療破碎了的心靈,向俘虜宣告自由,釋放獄中的囚徒,宣佈上主恩慈的喜年,…… 安慰一切憂苦的人,給熙雍悲哀的人一項冠冕來代替灰塵,喜樂的油以代替喪服,頌讚以代替沮喪的心神。”

來到耶穌面前,讓祂恢復你的喜樂和用處,因為你相信祂將在你的生命中開始新的工作。祂應許恢復你所失去的喜樂,并賜給你新的精神來支持你。你破碎的心對祂來說是寶的。”天主,我的祭獻就是這痛悔的精神,天主,你不輕看痛悔和謙卑的赤心。”(聖詠51:19)。

你願意接受主為你的救主和牧者嗎?祂將通過祂的聖言——《聖經》,引導你的思想和步驟——一天一個樣。”我教導你,指示你應走的正道,雙眼注視你,親自作你的嚮導”(聖詠32:8)。”祂是你命運的保障,得救的府庫、智慧和明智;敬畏上主,將是你的寶藏。”(依撒意亞33:6)。在基督內,你仍會有掙扎,但你現在會有希望。祂是 “有些朋友,遠勝親兄弟”(箴言18:24)。願主耶穌的恩寵在你做決定的時候與你同在。

如果你渴望相信耶穌基督是你的救主,請在心里對天主說出這些話。”天主,我需要隬你在我的生命中。請原諒我所做的一切。我相信耶穌基督,相信祂是我的救主。求隬潔淨我,醫治我,恢復我生命中的喜樂。感謝隬對我的愛,感謝耶穌為我而死。”
(譯)

如果一個基督徒自殺,他/她還有救嗎?

如果一個基督徒自殺,他/她還有救嗎?

一些基督徒自殺是一個可悲的事實。更加悲慘的是,有一種錯誤的教導,認為自殺會使人自動下地獄。許多人認為,自殺的基督徒不會得救。這種教導在《聖經》中沒有得到支持。

聖經教導說,從我們真正相信基督的那一刻起,我們就有了永生的保證(若望福音3:16)。根據聖經,基督徒可以毫無疑問地知道他們擁有永生(若望一書5:13)。沒有什么能使基督徒與天主的愛隔絕(羅馬書8:38-39)。沒有任何 “受造之物”能使基督徒與神的愛隔絕,即使是自殺的基督徒也是 “受造之物”,因此,即使是自殺也不能使基督徒與天主的愛隔絕。耶穌為我們所有的罪而死,如果一個真正的基督徒,在靈性被攻擊、軟弱的時候,自殺了,他的罪還是被基督的寶血所掩蓋。

根據《聖經》,自殺不是決定一個人是否能進入天堂的因素。如果一個未得救的人自殺,他只不過是 “加速 “了他的地獄之旅。然而,那個自殺的人最終會因為拒絕通過基督的救贖而下地獄,而不是因為他自殺(見若望福音3:18)。然而,我們也應該指出,沒有人真正知道一個人死的那一刻心里發生了什么。有些人有 “臨終皈依”,在死前的時刻接受了基督。自殺的人有可能在最后一秒改變心意,呼求天主的憐憫。我們把這樣的判斷留給天主(撒慕爾 紀上16:7)。

信徒的自殺證明了任何人都可以在絕望中掙扎,我們的敵人撒旦 “從起初,他就是殺人的兇手”(若望福音8:44)。自殺仍然是一種嚴重的罪,是得罪天主的罪。根據聖經,自殺是謀殺,它永遠是錯誤的。基督徒被呼召為天主而活,什么時候死由天主的決定,也由天主獨自決定。

願天主賜下恩寵,將聖詠作者的觀點賜給每一個今天面臨考驗的人。”我的靈魂,你為何悲傷?為何憂苦?期望天主!因為我還要向他頌祝,因為他是我的救援,是我的天主”(聖詠43:5)。
(譯)

基督徒對自殺的看法是什么?聖經對自殺是怎么說的?”

基督徒對自殺的看法是什么?聖經對自殺是怎么說的?”

聖經中提到了六個自殺的人: 阿彼默肋客 (民長紀9:54),撒烏耳,掃羅(撒慕爾上31:4),撒烏耳的執戟者(撒慕爾上31:4-6),阿希托費耳(撒慕爾下17:23),齊默黎(列王紀上16:18),猶達(瑪竇福音27:5)。這些人中有五個人被注意到或他們的惡行(例外的是撒烏耳的執戟者——沒有提到他的性格)。有人認為參孫的死是自殺的例子,因為他知道他的行為會導致他的死亡(民長紀16:26-31),但參孫的目標是殺死非利士人,而不是他自己。
聖經認為自殺等同於謀殺,這就是自殺——自相殘殺。只有天主決定一個人何時、如何死亡。我們應該和聖詠作者一起說:”我的命運全掌握於你手”(聖詠31:16)。

天主是生命的賜予者。祂給予,祂也帶走(約伯傳1:21)。自殺,也就是奪取自己的生命,是不敬虔的,因為它拒絕了天主對生命的恩賜。任何男人或女人都不應妄自尊大,拿天主的權柄來結束自己的生命。
聖經中有些人對生命感到深深的絕望。所羅門在追求快樂的過程中,達到了 “惱恨生命 “的地步(訓道篇2:17)。厄利亞恐懼憂郁,渴望死亡(列王紀上19:4)。約納對神如此憤怒,以至於他希望死亡(約納4:8)。就連宗徒保祿和他的傳教士同伴們也曾 “我們受到了非人力所能忍受的重壓,甚至連活的希望也沒有了”(格林多后書1:8)。

然而,這些人都沒有自殺。所羅門學會了 “你應敬畏天主,遵守他的誡命,因為這是眾人的義務”(訓道篇12:13)。厄利亞得到了天使的安慰,被允許休息,并被賦予了新的使命。約納得到了天主的勸告和責備。保祿了解到,雖然他所面臨的壓力超出了他的承受能力,但主能承受一切。”這是為叫我們不要倚靠自己,而只倚靠那使死人復活的天主” (格林多后書1: 9)。

所以,根據《聖經》,自殺是一種罪。它并不是 “最大”的罪——就天主的看法而言,它并不比其他罪惡更壞,它也不能決定一個人永遠的命運。然而,自殺絕對會對留下的人產生深刻而持久的影響。自殺留下的痛苦傷疤是不容易愈合的。願天主將祂的恩寵賜給今天面臨考驗的每一個人(聖詠67:1)。也願我們每個人都能從 “凡呼號上主名號的人,必然獲救 “的應許中獲得希望(羅馬書10:13)。

如果有人考慮自殺,請立即尋求幫助。無論你在哪里,都要去提醒別人,并盡一切努力尋求幫助。

(譯)

如果一個基督徒與一個非信徒結婚,他或她應該怎么做?

如果一個基督徒與一個非信徒結婚,他或她應該怎么做?

與非信徒結婚是基督徒生活中最困難的挑戰之一。婚姻是一個神聖的契約,它將兩個人連成一體(瑪竇福音19:5)。信徒和非信徒要和平和諧地生活是非常困難的(格林多后書6:14-15)。如果一方在婚后成為基督徒,生活在兩個不同的權威之下的內在掙扎很快就會顯現出來。

處於這種情況下的基督徒往往會尋找婚姻的出路,確信這是唯一能真正給天主帶來榮耀的方法。然而,祂的聖言卻說得相反。我們不僅要滿足於自己的處境,而且要從我們充滿挑戰的環境中尋找將榮耀帶給天主的方法,這一點非常重要(格林多前書7:17)。聖經在格林多前書7:12-14中特別提到那些與非信徒結婚的人。”是我說,而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主的妻子,妻子也同意與他同居,就不應該離棄她;倘若某婦人有不信主的丈夫,丈夫也同意與她同居,就不應該離棄丈夫,因為不信主的丈夫因妻子而成了聖潔的,不信主的妻子也因弟兄而成了聖潔的…… “。

與非信徒結婚的基督徒需要為聖神的力量祈禱,使他們能夠承認基督,活在天主臨在的光中(若望一書1:7)。他們應該尋求聖神改變的能力,改變他們的心,結出聖神的果實(迦拉達書5:22-23)。基督徒的妻子有義務有一顆順服的心,即使是對不信的丈夫也是如此(伯多祿前書3:1),她需要保持與天主親近,依靠天主的恩寵使她能夠做到這一點。

基督徒并不是要過獨居的生活,他們需要從外界尋找支持,如教會和查經小組。與非信徒結婚并不改變這段關系的神聖性,因此,為配偶祈禱并樹立良好的榜樣,讓基督的光亮照耀,應該是每個基督徒的首要任務(斐理伯書2:14)。願伯多祿前書3:1中的真理——不信的配偶會 “被得勝”——成為每個與不信的人結婚的基督徒的希望和目標。

(譯)

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約會或結婚是否正確?

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約會或結婚是否正確?

對基督徒來說,與非基督徒約會是不明智的,與非基督徒結婚也是不可取的。格林多后書6:14告訴我們,不要與非信徒 “共負一軛”。這個意象是兩頭不相容的牛共用一個軛。他們不是一起工作來拉動負荷,而是會互相對抗。雖然這段經文沒有特別提到婚姻,但它絕對對婚姻有影響。這段經文接着說,基督和貝利雅爾(撒旦)之間是不和諧的。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之間的婚姻不可能有屬靈的和諧。保祿繼續提醒信徒,他們是聖神的居所,聖神在救贖時居住在他們的心里(格林多后書6:15-17)。正因為如此,他們要與世界分開——在世界里,但不屬於世界——沒有什么比生命中最親密的關系——婚姻更重要了。

聖經還說:”你們不可為人所誤:「交結惡友必敗壞善行。」” (格林多前書15:33)。與未信的人有任何形式的親密關系,都會很快變成阻礙你與基督同行的東西。我們被呼召去給丟失的人傳福音,而不是與他們親密無間。與非信徒建立高質量的友誼并沒有錯,但這是應該走得最遠。如果你和一個非信徒約會,老實說,你會優先考慮什么,是浪漫還是為基督贏得靈魂?如果你和一個不信的人結婚,你們兩個會如何在婚姻中培養屬靈的親密關系?如果你們在宇宙中最關鍵的問題——主耶穌基督上意見不一致,如何建立和維持高質量的婚姻?

(譯)

聖經對離婚和再婚是怎么說的?

聖經對離婚和再婚是怎么說的?

首先,無論你對離婚問題持什么觀點,重要的是要記住瑪拉基亞2: 16: “上主以色列的天主說:我憎恨休妻。” 根據《聖經》,婚姻是一生的承諾。”這樣,他們不是兩個,而是一體了。為此,凡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瑪竇福音19:6)。不過,天主意識到,既然婚姻涉及兩個有罪的人,那么離婚是會發生的。在舊約中,他制定了一些法律,以保護離婚者的權利,特別是婦女的權利(申命記24:1-4)。耶穌指出,這些律法是因為人們的心腸硬,而不是因為這些律法是天主的願望而制定的(瑪竇福音19:8)。

根據《聖經》是否允許離婚和再婚的爭議主要圍繞着耶穌在瑪竇福音5:32和19:9的話。”除了姘居外”這句話是聖經中唯一可能給予天主允許離婚和再婚的內容。許多解釋者都把這 “例外條款”理解為指 “訂婚 “期間的 “婚姻不忠”。在猶太人的習俗中,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即使在他們還在訂婚或 “訂婚 “期間也被認為是已婚的。根據這一觀點,”訂婚 “期間的不道德行為將是離婚的唯一有效理由。

然而,希臘文中譯為 “婚姻不忠”的詞,可以指任何形式的性不道德。它可以指私通、賣淫、通奸等。耶穌可能是說,如果犯了性不道德的行為,離婚是被允許的。性關系是婚姻紐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兩人要成為一體”(創世紀2:24;瑪竇福音19:5;厄弗所書5:31)。因此,任何因婚外性關系而破壞這一紐帶的行為,都可能成為允許離婚的理由。如果是這樣,耶穌在這段經文中也想到了再婚。”又娶了別人”(馬太福音19:9)這句話表明,在例外條款的情況下,無論它被解釋為什么,離婚和再婚都是允許的。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無辜的一方才允許再婚。雖然文中沒有說明,但離婚后允許再婚,似乎是天主對被犯罪的一方的憐憫,而不是對犯性不道德的一方的憐憫。可能有允許 “有罪的一方”再婚的情況,但在這段文字中并不明顯。

有些人把格林多前書7:15理解為另一個 “例外”,如果一個不信的配偶與一個信徒離婚,允許再婚。然而,上下文并沒有提到再婚,只是說如果不信的配偶想離開,信徒就沒有義務繼續婚姻。還有一些人聲稱,虐待(配偶或子女)是離婚的一個有效理由,盡管聖經中并沒有這樣列出。雖然這很可能是事實,但對天主的聖言妄加推測是不明智的。

在關於例外條款的爭論中,有時會忽略這樣一個事實:無論 “婚姻不忠”意味什么,它都是允許離婚,而不是要求離婚。即使是犯了通奸罪,夫妻也可以通過天主的恩寵,學會原諒,開始重建婚姻。天主祂經饒恕了我們這么多的事情。當然,我們可以效法祂的榜樣,甚至原諒通奸的罪(厄弗所書4:32)。然而,在許多情況下,配偶不悔改,繼續從事不道德的性行為。這就是馬太福音19:9可能適用的地方。許多人也希望在離婚后迅速再婚,而天主可能希望他們保持單身。天主有時會呼召人們保持單身,這樣他們的注意力就不會被分散(格林多前書7:32-35)。在某些情況下,離婚后再婚可能是一種選擇,但這并不意味着它是唯一的選擇。

聖經非常清楚地表明,天主討厭離婚(瑪拉基亞2:16),和好與寬恕應該成為信徒生活的標志(路加福音11:4;厄弗所書4:32)。然而,天主認識到離婚會發生,甚至在祂的兒女中也會發生。離婚和/或再婚的信徒不應該感到天主對他的愛減少了,即使離婚和/或再婚不在瑪竇福音19:9的可能例外條款的范圍內。

(譯)

《聖經》對異族通婚是怎么說的?

《聖經》對異族通婚是怎么說的?

舊約律法命令以色列人不得進行跨種族婚姻(申命記7:3-4)。然而,這個命令的原因不是膚色或種族。而是出於宗教原因。天主命令猶太人禁止異族通婚的原因是,其他種族的人是假神的崇拜者。如果以色列人與拜偶像的人、異教徒或異教徒通婚,他們就會誤入離開天主的歧途。根據瑪拉基亞2:11,這正是發生在以色列人身上的事情。

新約聖經中也規定了類似的屬靈純潔原則,但它與種族無關。”你們不要與不信的人共負一軛,因為正義與不法之間,那能有什麼相通?或者,光明之於黑暗,那能有什麼聯繫?” (格林多后書6:14)。就像以色列人(信獨一真神的人)被命令不要與拜偶像的人結婚一樣,基督徒(信獨一真神的人)也被命令不要與不信的人結婚。聖經從來沒有說過異族通婚是錯誤的。任何禁止異族婚姻的人都是在沒有聖經權威的情況下這樣做的。

正如馬丁-路德-金所指出的那樣,應該根據一個人的性格而不是膚色來判斷他或她。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沒有基於種族的偏袒(雅各伯書2:1-10)。事實上,聖經的觀點是,只有一個 “種族”——人類,每個人都是亞當和夏娃的后裔。在選擇配偶時,基督徒應該首先了解潛在的配偶是否因信耶穌基督而重生(若望福音3:3-5)。對基督的信心,而不是膚色,是聖經中擇偶的標准。跨種族婚姻不是對與錯的問題,而是智慧、辨別力和祈禱的問題。

一對考慮結婚的夫婦需要衡量許多因素。雖然膚色的不同不應該被忽視,但絕對不應該成為一對夫婦是否應該結婚的決定性因素。一對跨種族的夫婦可能會面臨歧視和嘲笑,他們應該做好准備,以符合聖經的方式回應這種偏見。”猶太人和外邦人沒有分別–同一位主是萬有的主,并且丰盛地祝福一切呼求他的人”(羅馬書10:12)。不分膚色教會和/或基督教跨種族婚姻可以有力地說明我們在基督里的平等。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