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對基督徒的責任是怎么說的?

聖經對基督徒的責任是怎么說的?

毋庸置疑,我們為天主而活的最大原因是我們堅定不移地相信祂的聖子,耶穌基督的復活。正是通過祂從墳墓中復活,我們才有了希望和與祂同在的永生的應許。在格林多前書第15章中,保祿宗徒解釋說,因為這些未來復活和在國度里永生的應許,信徒不僅有動力,也有我們在地上生活的永恆責任。

保祿宗徒在他給格林多前書第十五章的結語中提到了這樣的責任。他宣稱,如果我們真的相信,如果我們真的感謝我們的復活是確定的,我們就應該 “所以,要堅定不移,在主的工程上該時常發憤勉力,”(格林多前書15:58)來證明我們的確信和感謝。那么,這就是信徒的責任:在信仰中站穩腳跟,把自己完全獻給主。

“堅定不移”的希臘語是hedraios,字面意思是 “坐穩、安穩、穩固”。希臘語中”不讓任何東西移動你”的意思是ametakinetos,它帶有同樣的基本思想,但更有力度。它的意思是”完全不動,不動”,表示我們不應該從他的旨意中挪動一寸。而我們完全在天主的旨意之內,我們就要”常將自己獻給主的工作”,小心不要”為所各種教義之風飄盪,所捲去,而中了人的陰謀,陷於引入荒謬的詭計”(厄弗所書4:14)。

為什么保祿要給我們這個警告呢?只是因為,如果我們對復活的信心希望動搖,我們就一定會放棄自己,聽從世界的方式和標准。因此,如果我們今生所做的事沒有永恆的后果或影響,那么無私服務和聖潔生活的動力就會消失。換句話說,我們永恆的責任就被拋棄了。

反過來說,當我們對復活的盼望是明確而肯定的時候,我們就會有很大的動力去關注我們所要承擔的責任,”總是把自己奉獻給主的工作”。這句話的希臘文帶着超過要求的意思,溢出或過度的意思。一個很好的例子是在厄弗所書1:7-8,其中用了這個詞,說天主已經把祂丰富的恩典”賜給”我們。因為天主如此丰盛地供養我們,而我們又不配從祂那里得到任何東西,所以我們應該決定將自己丰盛地奉獻給祂,為祂服務,因為我們欠祂一切。

聖經教導我們,作為信徒,我們的責任是按照主在今生賜給我們的恩賜和帶領我們的方式,不折不扣地工作。我們必須完全明白,在主回來之前,還有靈魂要接觸,還有各種事工要做。我們要對自己的金錢、時間、精力、才干、恩賜、身、心、靈負責,凡是不在某種程度上對主的工作有貢獻的,我們都應該投資。雅各伯書告訴我們:”正如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同樣信德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各伯書2:26)

我們為主所做的工作,如果是真正為主而做的,并且是在主的能力下做的,就不能不完成主所要成就的事。信徒所做的每一項善工,都有主自己保證的永恆的好處。耶穌告訴我們:”記住!我快要來。我隨身帶著報酬,要按照各人的行為還報各人。”(默示錄22:12)。

簡單地說,我們的責任在於為主工作,不管是 “照顧孤兒寡婦在患難中”(雅各書1:27),給飢餓的人、赤身的人,探望在監獄里的人(見瑪竇福音25:35-36),在工作崗位上服務(見哥羅森書3:22),還是做任何事情(哥羅森書3:23)。而我們的動機是,我們有天主自己的應許,我們在主里的工作”不是徒然的”,”因為你們該知道,你們要由主領取產業作為報酬;你們服事主基督罷!”(哥羅森書3:24)。

(譯)

《聖經》對忘恩負義的說法是什么?

《聖經》對忘恩負義的說法是什么?

聖經說了很多關於感恩以及缺乏感恩的事情。天主知道我們是如何被造的,祂設計我們在謙卑、道德和感恩的時候茁壯成長。當我們傲慢、不道德、不感恩的時候,我們就不能與天主相交,也不能體驗到按照天主的形象被造的一切意義(創世記1:27;雅各伯書4:6;伯多祿前書5:5)。所以,天主在祂的話語中反復包含了關於感恩的命令,提醒我們感恩的心是快樂的心(得撒洛尼前書5:18;哥羅森書3:15;聖詠105:1)。

忘恩負義是一種影響嚴重的罪。羅馬書1:18-32詳細描述了一個人或一個社會的墮落。與拜偶像、同性戀和各種叛逆并列的是不感恩。21節說:”他們雖然認識了天主,卻沒有以祂為天主而予以光榮或感謝”。這告訴我們,天主對感恩和不感恩是認真的。只要一個人或一種文化保持對天主的感恩,他們就會對天主的存在保持一種敏感。對天主的感恩至少需要對天主的信仰,而忘恩負義則不能履行我們承認天主的責任(箴言3:5-6;聖詠100:4)。當我們拒絕感恩或表達感謝時,我們就會變得心硬和驕傲。我們把天主賜給我們的一切視為理所當然,成為自己的神。

耶穌醫治十個麻風病人的事,給了一個例子,說明天主是多么重視感恩(路加福音17:12-19)。耶穌治好了十個人,但只有一個人回來感謝祂(15節)。聖經特別記載,那個感恩的麻風病人甚至不是猶太人。他是一個撒瑪利亞人,這個事實讓人明白,猶太人并不是唯一能接觸到天主的心的人。主注意到那些感謝祂的人,無論社會政治地位或靈性水平如何。祂的問題 “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嗎?那九個人在那裡呢?” (17節)表明祂對大多數人的忘恩負義感到失望。

弟茂德后書3:2描述了人在末世會是什么樣子,其中一個特點就是忘恩負義。當驕傲和自我統治成為時尚的時候,人的心就沒有人可以感謝。我們會確信自己的至高無上,認為我們所擁有的一切是對我們努力的公正回報。我們明智地聽從保祿的反問:”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既然是領受的,為什麼你還誇耀,好像不是領受的呢?” (格林多前書4:7)。

對天主的怨恨與其說是惡的原因,不如說是惡的結果。一旦我們的心硬到不再視天主為我們恩賜的源頭,就沒有什么是不可以的。我們就成了自己的律法。聖經對不感恩和忘恩負義釆取如此強硬的立場,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天主知道這種傲慢的最終結果是自責的心(羅馬書1:24)。當我們經常提醒自己,我們的一切和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天主的恩賜(雅各伯書1:17),我們就是在防范偶像崇拜和驕傲。

(譯)

基督徒在感恩節應該關注什么?

基督徒在感恩節應該關注什么?

最初的感恩節慶祝活動 是由馬薩諸塞州的朝聖者在1621年12月 他們在美國的第二個冬天舉行的。第一個冬天,最初的102名殖民者中有44人死亡。他們每天的食物配給一度只剩下每人5粒玉米,但隨后一艘意外的商船到來,用海狸皮毛換取了糧食,滿足了他們的嚴重需求。第二年夏天的收成帶來了希望,總督威廉布拉德福德下令,將1621年12月13日定為盛宴和祈禱日,以表達殖民者對自己還活着的感激之情。

這些在美國尋求宗教自由和機會的朝聖者感謝天主的供應,感謝天主幫助他們找到20英畝的開墾地,感謝天主在那個地區沒有敵對的印第安人,感謝天主為他們新發現的宗教自由,感謝天主為斯坎托的印第安人提供翻譯。除了有殖民者和80多個友好的印第安人(他們帶來了野生火雞和鹿肉,使宴會更加丰富)參與的盛宴和游戲外,祈禱、布道和贊美的歌曲也是慶祝活動的重要內容。三天的時間是在盛宴和祈禱中度過的。

從那時起,感恩節就被作為感謝天主的恩典和充足供應的日子來慶祝。1863年,亞伯拉罕林肯總統正式將11月的最后一個星期四定為”感恩和贊美我們恩惠的天父的日子”。1941年,國會規定,1941年以后,11月的第四個星期四作為感恩節,成為法定假日。

從聖經上,我們發現與感恩問題有關的事情几乎從頭到尾都有。在《創世記》中,個人出於感恩而獻祭。以色列人在渡過紅海后從法老的軍隊中獲救時,唱了一首感恩的歌(出埃及記15章)。后來,梅瑟律法規定每年有三次以色列人要聚集在一起。這三次[無酵餅(也叫逾越節)(出埃及記12:15-20),丰收節或五旬節(肋未記23:15-21),以及聚餐節或住棚節(肋未記23:33-36)]都要記念天主的供應和恩典。收割節和住棚節是專門針對天主在收割各種果樹和農作物時的供應而舉行的。聖詠中充滿了感恩的歌聲,既是為天主通過祂的大能行為對以色列人整體的恩典,也是為祂對我們每個人的個別恩典。

在新約聖經中,反復告誡我們要向天主感恩。感恩要永遠成為我們祈禱的一部分。關於感恩的經文,最讓人記憶猶新的有以下几段。

“應常歡樂,不斷祈禱,事事感謝:這就是天主在基督耶穌內對你們所有的旨意。” (得撒洛尼前書5: 16 -18)

“你們什麼也不要掛慮,只在一切事上,以懇求和祈禱,懷著感謝之心,向天主呈上你們的請求。”(斐理伯書4:6)。

“首先我勸導眾人,要為一切人懇求、祈禱、轉求和謝恩。”(弟茂德前書2:1)

在天主所有的恩賜中,祂所給予的最大的恩賜就是祂的聖子耶穌基督。在加爾瓦略的十字架上,耶穌償還了我們的罪債,所以聖潔公正的審判者可以赦免我們的罪,并作為免費的禮物賜給我們永生。這個禮物是給那些願意以簡單而真誠的信心呼求基督拯救他們脫離罪的人的(若望福音3:16;羅馬書3:19-26;羅馬書6:23;羅馬書10:13;厄弗所書2:8-10)。對於祂聖子的這份禮物,這份滿足我們最大需要的禮物,使徒保祿說:”感謝天主,為他莫可名言的恩賜!”(格林多后書9:15)

我們和朝聖者一樣,可以選擇。在生活中,總會有那些我們可以抱怨的事情(朝聖者們失去了許多親人),但也會有許多值得感恩的事情。隨着我們的社會越來越世俗化,在我們一年一度的感恩節期間,實際的”向天主感恩”被忽略了,只剩下了宴席。願天主賜給我們,讓我們每天都能發現自己對天主所有的恩賜,包括精神上和物質上的恩賜都心存感激。天主是良善的,一切好的恩賜都是從祂那里來的(雅各伯書1:17)。對於那些認識基督的人來說,天主也會將萬事互相效力,使之成為善事,甚至是我們不一定認為是善事的事件(羅馬書8:28-30)。願祂發現我們成為祂感恩的兒女。

(譯)

《聖經》中關於感恩/感謝的說法是什么?

《聖經》中關於感恩/感謝的說法是什么?

感恩是《聖經》的一個突出主題。得撒洛尼前書5:16-18說:”應常歡樂,不斷祈禱,事事感謝:這就是天主在基督耶穌內對你們所有的旨意。” 你聽懂了嗎?在任何情況下都要感恩。感恩應該是我們的一種生活方式,自然而然地從我們的心中和口中流露出來。

深入挖掘聖經,我們明白了為什么要感恩,也明白了如何在不同的環境下有感恩之心。

聖詠136:1說:”請眾感謝上主,因他寬仁,因為他的仁慈永遠常存。”在這里,我們有兩個值得感恩的理由。天主永遠的善良和他堅定的愛。當我們認識到自己墮落的本性,并明白在天主之外,只有死亡(若望福音10:10;羅馬書7:5),我們自然的反應就是感謝祂所賜的生命。

聖詠30篇贊美神的拯救。達味寫道:”上主,我稱揚你,因為你救拔了我,你也沒有使我的仇敵向我自誇。上主,我一向你呼號,我主,你便醫治了我。上主,你由陰府中把我救出,又使我安全復生,免降幽谷。…… 你把我的哀痛,給我變成了舞蹈,脫去了我的苦衣給我披上喜樂;為此,我的心靈歌頌你,永不止息;上主,我的天主,我要永遠稱謝你!”(聖詠30:2-4;12-13)。在這里,達味在一個明顯困難的環境之后向天主致謝。這首感恩詩不僅在當下贊美天主,而且記念天主過去的信實。這是對天主品格的陳述,天主的品格是如此美妙,所以贊美是唯一合適的回應。

我們也有在艱難環境中感恩的例子。例如,聖詠28篇描寫了達味的苦惱。它是向天主呼求憐憫、保護和公正。在達味向天主呼求之后,他寫道:”上主理應享受讚頌,因他聽了我的禱聲。主理應享受讚頌,因他聽了我的禱聲。上主是我的力量,我的護佑,我對他全心依賴,必獲扶助;為此我滿心歡喜,讚頌歌舞。”(聖詠28:6-7)在困境中,達味記得天主是誰,并因認識和信靠天主而感恩。約伯也有類似的贊美態度,即使面對死亡也是如此。”上主賜的,上主收回,願上主的名受到讚美!”(約伯傳1:21)。

新約聖經中也有信徒感恩的例子。保祿曾遭受重重逼迫,但他寫道:”感謝天主時常使我們在基督內參與凱旋的行列,並藉我們在各處播揚認識基督的芬芳。”(格林多后書2:14)。希伯來書的作者說:”為此,我們既然是蒙受一個不可動搖的國度,就應該感恩,藉此懷著虔誠和敬畏之情,事奉天主。”(希伯來書12:28)伯多祿給了我們一個感恩的理由,他說:”在各種試探中受苦”,通過這些苦難,我們的信心 “更有價值,好在耶穌基督顯現時,堪受稱讚、光榮和尊敬。”(伯多祿前書1:6-7)。

天主的子民是感恩的人,因為他們意識到自己所得到的是多么的多。根據弟茂德后書3:2,末世的特徵之一就是缺乏感恩。惡人會 “忘恩負義”。

我們應該感恩,因為天主是值得我們感恩的。將祂所賜的 “一切完善的恩賜”歸功於祂才是正確的(雅各伯書1:17)。當我們感恩的時候,我們的焦點就會從私欲上移開,從當前環境的痛苦上移開。表達感恩的心能幫助我們記住,天主在掌管着我們。因此,感恩不僅是適當的,而且實際上是健康的,對我們有益。它提醒我們從大局出發,我們屬於天主,我們已經得到了一切屬靈的祝福(厄弗所書1:3)。真的,我們有一個丰盛的生命(若望福音10:10),感恩是恰當的。

(譯)

為什么感謝天主很重要?

為什么感謝天主很重要?

聖經中充滿了感謝天主的命令(聖詠106:1;107:1;118:1;編年紀上16:34;得撒洛尼前書5:18)。大多數經文繼續列舉了我們應該感謝祂的理由,如 “祂的仁慈永遠常存”(聖詠136:3),”祂是美善寬仁”(聖詠118:29),”祂的慈愛直到永恆”(聖詠100:5)。感恩和贊美總是相輔相成的。如果不同時感恩,我們就不能充分地贊美和敬拜天主。

感受和表達感激對我們有好處。就像任何智慧的父親一樣,天主希望我們學會為祂所賜給我們的一切恩賜而感恩(雅各伯書1:17)。提醒我們,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祂的恩賜,這對我們是最有利的。如果沒有感恩之心,我們就會變得傲慢和以自我為中心。我們開始相信,我們已經靠着自己的力量實現了一切。感恩使我們的心與一切美好恩賜的給予者保持正確的關系。

感恩也提醒我們,我們確實擁有很多東西。人類很容易貪婪。我們傾向於關注我們沒有的東西。通過不斷地感恩,我們會被提醒我們確實擁有的東西有多少。當我們把注意力放在祝福上而不是想要的東西上時,我們就會更快樂。當我們開始為我們通常認為理所當然的事情感謝天主時,我們的觀點就會改變。我們意識到,如果沒有天主仁慈的祝福,我們甚至無法存在。

得撒洛尼前書5:18說:”事事感謝:這就是天主在基督耶穌內對你們所有的旨意。” 我們不僅要為我們喜歡的事物感恩,也要為我們不喜歡的環境感恩。當我們目的是為天主允許進入我們生命的一切事物而感謝天主時,我們就會保持苦澀的心情。我們不能同時既感謝又苦澀。我們不為惡行感謝祂,而是感謝祂在惡行中支持我(雅各伯書1:12)。我們不為祂沒有造成的傷害而感謝祂,但當祂給我們力量去忍受傷害時,我們就感謝祂(格林多后書12:9)。我們感謝祂的應許,”天主使一切協助那些愛他的人,就是那些按他的旨意蒙召的人,獲得益處。”(羅馬書8:28)

我們可以對天主有感恩的心,即使我們對環境沒有感恩的感覺。我們可以悲傷,但仍然可以感恩。我們可以受傷,但仍要感恩。我們可以對罪發怒,但仍然對天主感恩。這就是聖經所說的 “讚頌的祭獻”(希伯來書13:15)。感謝天主使我們的心與天主保持正確的關系,使我們免於一系列有害的情緒和態度,這些情緒和態度會奪去天主希望我們經曆的平安(斐理伯書4:6-7)。
(譯)

為什么瑪竇福音和路加福音中耶穌的家譜如此不同?

為什么瑪竇福音和路加福音中耶穌的家譜如此不同?

耶穌的家譜在聖經中的兩個地方都有記載:瑪竇福音第1章和路加福音第3章23-38節。瑪竇福音將家譜從耶穌追溯到亞伯拉罕。路加福音的家譜是從耶穌到亞當。然而,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瑪竇和路加實際上是在追溯完全不同的家譜。例如,瑪竇說若瑟的父親是雅各伯(瑪竇福音1:16),而路加說若瑟的父親是赫里(路加福音3:23)。瑪竇追溯到達味的兒子撒羅滿(瑪竇福音1:6),而路加則追溯到達味的兒子納堂(路加福音3:31)。事實上,在達味和耶穌之間,家譜中唯一相同的名字是沙耳提耳和則魯巴貝耳(瑪竇福音1:12;路加福音3:27)。

有人指出這些差異是《聖經》錯誤的證據。然而,猶太人是細致的記錄者,特別是在家譜方面。難以想象,瑪竇和路加會為同一世系建立兩個完全矛盾的家譜。同樣,從達味到耶穌,家譜完全不同。甚至提到的撒拉鐵和西魯巴伯很可能指的是同名的不同個人。瑪竇給
沙耳提耳的父親是耶苛尼雅,而路加給沙耳提耳的父親是乃黎。一個叫沙耳提耳的人根據這些名字的名人給他的兒子取名 “則魯巴貝耳”是很正常的【見厄斯德拉(上) 和厄斯德拉(下)】。

教會曆史學家尤西比烏斯認為,一種解釋是,瑪竇是在追溯主要的,或者說是親生的血統,而路加則是考慮到了”娶寡嫂制婚姻”的發生。如果一個男人死了,沒有兒子,那么按照傳統,這個男人的兄弟要娶寡婦,生一個兒子,繼承死者的名字。根據尤西比烏斯的理論,默耳希(路加福音3:24)和瑪堂(瑪竇福音1:15)在不同的時間與同一個女人結婚(傳統上將她命名為埃斯塔)。這樣,赫里(路加福音3:23)和雅各伯(瑪竇福音1:15)就成了同父異母的兄弟。赫里死后沒有兒子,於是他(同父異母)的哥哥雅各娶了赫里的寡婦,生下了若瑟。這樣,若瑟在法律上是”赫里的兒子”,在生物學上是 “雅各伯的兒子”。因此,瑪竇和路加記錄的都是同一個家譜(若瑟的),但路加遵循的是法律上的血統,而瑪竇遵循的是生物學上的血統。

今天大多數保守的聖經學者持不同的觀點,即路加記錄的是瑪利亞的家譜,瑪竇記錄的是若瑟的家譜。瑪竇是按照若瑟(耶穌的法定父親)的血統,通過達味的兒子所羅門來記錄,而路加則是按照瑪利亞(耶穌的血親)的血統,通過達味的兒子拿單來記錄。由於沒有特定的科因希臘語”女婿”一詞,若瑟因與赫里的女兒瑪利亞結婚而被稱為”赫里的兒子”。通過瑪利亞或若瑟的血統,耶穌是達味的后裔,因此有資格成為默西亞。通過母系追溯家譜是不尋常的,但童貞女生子也是不尋常的。路加的解釋是,耶穌是若瑟的兒子,”人們都以祂為若瑟的兒子。”(路加福音3:23)
(譯)

為什么耶穌要經曆這么多的苦難?

為什么耶穌要經曆這么多的苦難?

耶穌在受審、受刑和被釘十字架的整個過程中遭受了嚴重的苦難(瑪竇福音27章;馬爾谷福音15章;路加福音23章;若望福音19章)。祂的苦難是身體上的:《依撒意亞》52章14節宣稱:”就如許多人對他不勝驚愕,因為他的容貌損傷得已不像人,他的形狀已不像人子。” 祂的苦難是情緒化的:”門徒都撇下他逃跑了。”(瑪竇福音26:56)祂的苦難是屬靈的:”天主曾使那不認識罪的,替我們成了罪。”(格林多后書5:21)耶穌身上背負着整個世界的罪的重擔(若望一書2:2)。是罪使耶穌大聲呼喊:”我的天主,我的天主!你為什麼捨棄了我?”。(瑪竇福音27:46)耶穌在肉體上所受的殘酷痛苦,因祂不得不承擔我們的罪,并以死來償還我們的刑罰而更加深重(羅馬書5:8)。

依撒意亞預言了耶穌的苦難。”祂受盡了侮辱,被人遺棄;祂真是個苦人,熟悉病苦;祂好像一個人們掩面不顧的人;祂祂受盡了侮辱,因而我們都以不算什麼。可是他被刺透,是因了我們的悖逆;他被打傷,是因了我們的罪惡,因他受了懲罰,我們便得了安全;因他受了創傷,我們便得了痊癒。”(依撒意亞53:3,5)這段經文指明了耶穌受苦的原因:為我們的過犯,為我們的醫治,為我們帶來平安。

耶穌告訴門徒,祂的苦難是一定的:”人子必須受許多苦,被長老、祭司長和律法師所棄絕,必須被殺,第三天復活”(路加福音9:22;參17:25)。請注意必須這個詞——祂必須受苦,祂必須被殺。基督的受苦是天主拯救世人的計划。

聖詠22:15-19詳述了默西亞的一些苦難。”我好像傾瀉的水一般,我全身骨骸都已脫散;我的心好像是蠟,在我內臟中溶化。我的上顎枯乾得像瓦片,我的舌頭貼在咽喉上面;你竟使我於死灰中輾轉。惡犬成群地圍困著我,歹徒成夥地環繞著我;他們穿透了我的手腳,我竟能數清我的骨骼;他們卻冷眼觀望著我。他們瓜分了我的衣服,為我的長衣,他們拈鬮。”為了使這個預言和其他預言得以實現,耶穌必須受苦。

為什么耶穌要受這么大的苦?無辜的人為有罪的人而死的原則在伊甸園中已經確立。亞當和夏娃接受了獸皮的衣裳,以掩蓋他們的羞恥(創世記3:21)——因此,血在伊甸園中流了下來。后來,這個原則在梅瑟律法中得到了確立。”贖罪的是血” (參見肋未記17: 11; 參見希伯來書9: 22). 耶穌必須受苦,因為受苦是犧牲的一部分,耶穌是 “天主的羔羊,除免世罪者!”。(若望福音1:29)。耶穌的肉體折磨是為我們的罪所需的報酬的一部分。我們是 “用寶血,即無玷無瑕的羔羊基督的寶血”(伯多祿前書1:19)贖回的。

耶穌在十字架上的苦難顯示了罪的破壞性,天主的憤怒,人性的殘忍,以及撒旦的仇恨。在加爾瓦略,人類被允許對人子做最壞的事情,因為祂成為人類的救贖者。撒旦可能以為他已經贏得了一場偉大的勝利,但正是通過十字架,天主的聖子戰勝了撒旦、罪惡和死亡。”現在就是這世界應受審判的時候,現在這世界的元首就要被趕出去。”(若望福音12:31;參見哥羅森書2:15)

耶穌為了確保所有願意相信的人得到救贖而受苦和死亡。在被捕的那天晚上,當耶穌在山園祈禱時,祂把自己的一切都交托給了這個任務:”父啊!你如果願意,請給我免去這杯罷!但不要隨我的意願,惟照你的意願成就罷!”(路加福音22:42)。苦難的杯不是從基督身上奪去的;祂為我們喝下了這一切。我們沒有其他的辦法可以得救。

(譯)

耶穌說’我是世界之光’是什么意思?

耶穌說’我是世界之光’是什么意思?(若望福音8: 12)

“我是世界的光”(若望福音8:12)是耶穌七個 “我是”宣言中的第二個,只記錄在若望福音中,指出了祂獨特的神聖身份和目的。在宣告自己是世界的光時,耶穌是在宣稱,祂是屬靈光的唯一來源。人類沒有其他屬靈真理的來源。

世界上有兩種類型的光。我們可以感知其中一種,或者兩種,或者兩種都不感知! 當我們出生在這個世界上的時候,我們感知到了物理的光,通過它我們了解到了造物主在我們看到的事物上的手藝。然而,雖然那光是好的,但還有另一種光,一種如此重要的光,以至於天主的聖子不得不來,以便向人們宣告和傳授它。若望福音8章12節記載:”耶穌又向眾人講說:「我是世界的光;跟隨我的,決不在黑暗中行走必有生命的光。」” 主在這節經文中所用的比喻,說的是祂真理的光,祂聖言的光,永生的光。那些覺察到真光的人,永遠不會在屬靈的黑暗中行走。

我們把蠟燭帶進房間,以驅散黑暗。同樣,耶穌基督的光也必須被帶入罪的黑暗中,而罪的黑暗吞噬了那些不跟隨祂的人的心靈和生命。這就是擁有這光背后的條件——我們要跟隨祂。如果我們不跟隨祂,我們就不會有這光、這真理、這永生。

肉體的光是肉體生命的必要條件。如果不再有陽光,地球的變化肯定會非常快。一片滿是樹木的森林,高處有很厚的樹冠葉子,地面上除了苔蘚或地衣,几乎沒有什么植物生命,因為它們几乎不需要陽光。植物永遠不會遠離光線——它們被稱為正向光性,被光線所吸引。同樣,屬靈的光也是屬靈生命所必需的,這可以很好地檢驗我們在基督內的地位。信徒總是傾向於屬靈的事情,他總是傾向於團契、祈禱、天主的聖言等等。不信的人總是反其道而行之(若望福音1:5;3:19-20),因為光暴露了他的邪惡,他恨光。事實上,沒有人能夠進入耶穌基督真正的屬靈之光,除非他得到了能力(若望福音6:37)。

跟隨耶穌是若望福音8:12中兩個應許的條件。首先,祂的跟隨者永遠不會在黑暗中行走,這是指我們所享有的救恩保證。作為光明的真正跟隨者,我們永遠不會跟隨罪的道路,永遠不會生活在不斷犯罪的狀態中(若望一書1:5-7)。相反,我們悔改自己的罪,以貼近世界的光。第二個應許是,我們要反映生命之光。正如祂來時是世界的光,祂命令我們也要成為”光”。在瑪竇福音5:14-16中,我們看到信徒被描繪成世界的光。就像月亮沒有自己的光,反射太陽的光一樣,信徒也要反射出基督的光,使所有人都能在我們身上看到它。光明是通過我們在信心中和通過聖神的能力所做的善行,讓別人看到的。

這里強調的是在世界上保持一個可信而明顯的見證,這個見證表明我們在所做的一切事情上都是忠心的、尊敬天主的、可信的、真誠的、懇切的、誠實的。另外,我們應該隨時准備好交代我們所擁有的盼望(伯多祿前書3:15),因為我們所擁有的福音之光不是要被遮蓋,而是要讓所有人都能看到并從中受益,使他們也能離開黑暗,進入光明。

(譯)

望福音第14章第1節中“你們心裡不要煩亂”是什么意思?

望福音第14章第1節中“你們心裡不要煩亂”是什么意思?

在若望福音14:1中,耶穌告訴他的門徒,”你們心裡不要煩亂。”和往常一樣,任何一段經文的意思只能通過理解上下文來確定。所以,我們將退后,看看導致耶穌命令 “你們心裡不要煩亂”的原因是什么。

在若望福音第12章,耶穌告訴眾人(包括門徒),祂將被釘在十字架上。在若望福音第13章,在逾越節晚餐的親密環境中,也就是后來被稱為 “最后晚餐”的晚餐中,耶穌告訴祂的門徒,他們中的一個人會出賣祂。然后,祂繼續告訴伯多祿,他將否認主,不認主。很明顯,這一切對門徒來說都是一個令人不安的消息。

在最后的晚餐之后,在祂被逮捕之前,耶穌向祂的門徒保證:”你們心裡不要煩亂;你們要信賴天主,也要信賴我。”(若望福音14:1)。祂接着要傳達的信息,關於天國和聖神的信息,是他們所接受的令人不安的信息的解藥。

當耶穌說:”你們心裡不要煩亂”時,祂是在安慰祂的門徒,他們的心肯定有憂愁。耶穌應許他們,祂的死不會是終點,伯多祿的不認主也不會是伯多祿的終點。祂解釋說,祂的死和隨后的升天,不但不會讓他們一無所有,反而會帶來兩個具體的祝福:它能讓祂為他們預備一個地方,也能讓祂派聖神來安慰他們。

當耶穌說祂要為門徒 “預備一個地方”時,祂說的是祂的死(約翰福音14:3)。我們不應該想象耶穌在過去兩千年中一直在”建造天堂”,而且天堂還在 “建造中”。相反,祂的話意思是說,祂的死是為我們在天父的殿中得到一個位置做准備。現在已經准備好了。

作為消除門徒恐懼的一部分,耶穌還應許,當祂真的離開世界時,祂會差遣聖神給門徒和所有信徒。在若望福音第十五章和第十六章中,耶穌講到門徒們靠聖神的能力戰勝世界。宗徒大事錄給出了這些應許在曆史上的實現,因為信徒們在聖神的大能中,把福音傳到了世界。今天,聖神仍然在所有的信徒身上作工。

“你們心裡不要煩亂”的告誡,是面對耶穌即將到來的死亡,專門對門徒說的。今天的信徒雖然沒有相同的具體處境,但這句告誡仍然適用。我們不應該因為焦慮或擔心耶穌對我們的關懷和計划而使我們的心感到不安。

當我們面對困難時,我們可能會想,如果耶穌在這里與我們同在,親自站在我們身邊,讓我們可以面對面地交談,我們就能度過試煉。我們很想,如果祂是可見的,是在肉身中的,我們就能更好地相信祂。當我們開始有這些想法時,我們需要讓我們的心得到兩個關鍵事實的安慰。耶穌已經為我們做了一切需要做的事情,歡迎我們進入天父的家,所以我們是國王的兒女;聖神住在我們里面幫助我們,如果我們願意屈服於他的帶領。當我們安於耶穌所提供的救恩,依靠聖神幫助我們駕馭周圍危險的世界時,我們就能遠離心中的困擾。

(譯)

耶穌說’沒有罪的人可以扔第一塊石頭’是什么意思?

耶穌說’沒有罪的人可以扔第一塊石頭’是什么意思?

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沒有罪,先向她投石罷”這句話見於若望福音第8章。耶穌在聖殿里教訓人的時候,經師和法利賽人帶着一個行淫被抓的女人來見祂,他們問祂是否應該按照梅瑟的律法用石頭打死她。然而,他們根本不在乎這個女人;他們是在利用她來陷害耶穌。在他們的心目中,如果耶穌告訴他們放了這個女人,他們就可以說耶穌沒有遵守梅瑟的律法。如果祂叫他們用石頭打她,他們就可以說祂不是救主;如果祂什么也不說,他們就可以說祂缺乏智慧。耶穌沒有立即回答,而是彎下腰來,在地上寫了些什么,他們一直追問祂。最后,主實質上說:去吧,用石頭打她,因為這是律法的要求。但律法也要求,第一塊石頭是由一個無罪的人扔的,與這個罪名有關。(若望福音8:6-7)

毫無疑問,這個女人犯了死罪,律法要求用石頭砸死她,但律法也要求把有罪的人也用石頭砸死(申命記22:22),要求出示證人,由證人開始行刑。但是,猶太領袖們帶着毒液來反對耶穌,卻被他們自己一心一意的仇恨所阻撓。他們沒有出示有罪的人,也不願意或不能出示所需的證人。我們不知道耶穌寫了些什么,但是,在他第二次寫完之后,猶太人一個個離開了,從年長的到年幼的,沒有再說一句話。然后,耶穌釋放了這個女人,警告她不要再犯罪。

從這段經文中,我們了解到,除非我們先徹底查驗自己的心思,確定自己在每一個可能的方面都是純潔的,否則不要指責別人(瑪竇福音7:3)。另外,如果我們必須勸誡別人,我們應該按照聖經的指示去做;我們總是仰望天主的光榮,決不造成不必要的分裂和傷害(瑪竇福音18:15),但我們確實在努力保持教會的純潔。此外,耶穌是聖殿場景中唯一無罪的人,而且,他沒有譴責那個女人,而是展望了祂在十字架上的工作,并獻上祂的生命。同樣,我們也應該利用一切可能的機會去寬恕,用福音和基督的愛去傳福音,時刻記住我們也是需要救主的罪人(羅馬書3:23)。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