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耶穌要經曆這么多的苦難?

為什么耶穌要經曆這么多的苦難?

耶穌在受審、受刑和被釘十字架的整個過程中遭受了嚴重的苦難(瑪竇福音27章;馬爾谷福音15章;路加福音23章;若望福音19章)。祂的苦難是身體上的:《依撒意亞》52章14節宣稱:”就如許多人對他不勝驚愕,因為他的容貌損傷得已不像人,他的形狀已不像人子。” 祂的苦難是情緒化的:”門徒都撇下他逃跑了。”(瑪竇福音26:56)祂的苦難是屬靈的:”天主曾使那不認識罪的,替我們成了罪。”(格林多后書5:21)耶穌身上背負着整個世界的罪的重擔(若望一書2:2)。是罪使耶穌大聲呼喊:”我的天主,我的天主!你為什麼捨棄了我?”。(瑪竇福音27:46)耶穌在肉體上所受的殘酷痛苦,因祂不得不承擔我們的罪,并以死來償還我們的刑罰而更加深重(羅馬書5:8)。

依撒意亞預言了耶穌的苦難。”祂受盡了侮辱,被人遺棄;祂真是個苦人,熟悉病苦;祂好像一個人們掩面不顧的人;祂祂受盡了侮辱,因而我們都以不算什麼。可是他被刺透,是因了我們的悖逆;他被打傷,是因了我們的罪惡,因他受了懲罰,我們便得了安全;因他受了創傷,我們便得了痊癒。”(依撒意亞53:3,5)這段經文指明了耶穌受苦的原因:為我們的過犯,為我們的醫治,為我們帶來平安。

耶穌告訴門徒,祂的苦難是一定的:”人子必須受許多苦,被長老、祭司長和律法師所棄絕,必須被殺,第三天復活”(路加福音9:22;參17:25)。請注意必須這個詞——祂必須受苦,祂必須被殺。基督的受苦是天主拯救世人的計划。

聖詠22:15-19詳述了默西亞的一些苦難。”我好像傾瀉的水一般,我全身骨骸都已脫散;我的心好像是蠟,在我內臟中溶化。我的上顎枯乾得像瓦片,我的舌頭貼在咽喉上面;你竟使我於死灰中輾轉。惡犬成群地圍困著我,歹徒成夥地環繞著我;他們穿透了我的手腳,我竟能數清我的骨骼;他們卻冷眼觀望著我。他們瓜分了我的衣服,為我的長衣,他們拈鬮。”為了使這個預言和其他預言得以實現,耶穌必須受苦。

為什么耶穌要受這么大的苦?無辜的人為有罪的人而死的原則在伊甸園中已經確立。亞當和夏娃接受了獸皮的衣裳,以掩蓋他們的羞恥(創世記3:21)——因此,血在伊甸園中流了下來。后來,這個原則在梅瑟律法中得到了確立。”贖罪的是血” (參見肋未記17: 11; 參見希伯來書9: 22). 耶穌必須受苦,因為受苦是犧牲的一部分,耶穌是 “天主的羔羊,除免世罪者!”。(若望福音1:29)。耶穌的肉體折磨是為我們的罪所需的報酬的一部分。我們是 “用寶血,即無玷無瑕的羔羊基督的寶血”(伯多祿前書1:19)贖回的。

耶穌在十字架上的苦難顯示了罪的破壞性,天主的憤怒,人性的殘忍,以及撒旦的仇恨。在加爾瓦略,人類被允許對人子做最壞的事情,因為祂成為人類的救贖者。撒旦可能以為他已經贏得了一場偉大的勝利,但正是通過十字架,天主的聖子戰勝了撒旦、罪惡和死亡。”現在就是這世界應受審判的時候,現在這世界的元首就要被趕出去。”(若望福音12:31;參見哥羅森書2:15)

耶穌為了確保所有願意相信的人得到救贖而受苦和死亡。在被捕的那天晚上,當耶穌在山園祈禱時,祂把自己的一切都交托給了這個任務:”父啊!你如果願意,請給我免去這杯罷!但不要隨我的意願,惟照你的意願成就罷!”(路加福音22:42)。苦難的杯不是從基督身上奪去的;祂為我們喝下了這一切。我們沒有其他的辦法可以得救。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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