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親密程度應怎樣?

婚前的親密程度應怎樣?

厄弗所書5: 3告訴我們, “至於邪淫,一切不潔和貪婪之事,…… ,連提也不要提:如此纔符合聖徒的身分 。” 任何哪怕是”暗示”性不道德的事情,對一個基督徒來說都是不合適的。聖經并沒有給我們列舉什么是”暗示”,也沒有告訴我們什么是批准夫妻在婚前進行的身體活動。然而,《聖經》沒有特別提到這個問題,并不意味天主贊同婚前的”性前戲 “活動。從本質上講,前戲是為了讓人為性做好准備。那么從邏輯上講,前戲應該僅限於已婚夫婦。任何可以被認為是前戲的事情都應該在結婚前避免。

如果有任何疑問,某項活動是否適合未婚夫婦,就應該避免(羅馬書14:23)。任何和所有的性活動和性前活動都應該限於已婚夫婦。未婚夫婦應該避免任何引誘他們發生性行為的活動,給人以不道德的感覺,或者可以被認為是前戲的活動。許多神父和基督教輔導員強烈建議一對夫婦在婚前不要超越牽手、擁抱和輕吻。一對已婚夫婦之間要獨享的東西越多,這段婚姻中的性關系就越特殊、越獨特。

(譯)

婚前性行為–為什么基督徒如此強烈地反對它?

婚前性行為–為什么基督徒如此強烈地反對它?

婚前性行為是指在進入合法婚姻關系之前的任何一種性接觸。聖經和傳統的基督教反對婚前性行為的原因有很多。天主設計的性是在一男一女的婚姻關系中享受的。如果把它從這種情況下移開,就會扭曲它的用途,嚴重限制它的享受。性接觸所涉及的親密程度是其他任何人類關系都無法體驗的。當天主使亞當和夏娃結為夫妻時,他就建立了 “一體 “的關系。創世記2:24告訴我們,一個男人將離開他的家庭,與他的妻子結合,并與她成為 “一體”。

這個想法在新約中也得到了貫徹;我們在瑪竇福音19:5和馬爾谷福音10:7中耶穌的話中看到了這個想法。保祿在格林多前書6:12-20中,在討論天主對我們身體和靈魂的主宰權時,詳細闡述了這一觀點。他說,當一個人與妓女發生關系時,他們已經成為 “一體”(16節)。很明顯,性關系是特殊的。一個人在性關系中體驗到的某種程度的脆弱,只應該發生在一個堅定的、信任的婚姻關系中。

一般來說,婚前性行為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我們彼此相愛,彼此承諾,但就是不想等着結婚”的性關系,還有一種是”隨意性”。前者往往以夫妻一定會結婚,所以現在發生婚戀關系并無罪過的想法來合理化。但是,這樣做表現出的是不耐煩和對自己的不尊重,也是對對方的不尊重。它把關系的特殊性從它應有的框架中抽離出來,這將會侵蝕根本沒有框架的想法。如果我們接受這種行為,不久之后,我們就會把任何婚外性行為視為可以接受的行為。告訴我們的未來伴侶,他們值得等待,會加強雙方的關系,增加承諾度。

在許多社會中,隨意的性行為都很猖獗。事實上,并不存在”隨意”的性行為,因為性關系中涉及到親密關系的深度。一個比喻在這里很有啟發意義。如果我們把一個物體粘在另一個物體上,它就會粘住。如果我們把它移開,它就會留下少量的殘留物;時間越長,殘留物越多。如果我們把那個被膠水粘過的物體反復粘在几個地方,它就會在我們粘過的地方都留下殘留物,它最終會失去粘附任何東西的能力。這很像我們進行”隨意”性行為時的情況。每當我們離開一段性關系時,我們都會留下自己的一部分。這段關系持續的時間越長,我們留下的東西就越多,我們失去的自己也就越多。當我們從一個伴侶到另一個伴侶時,我們每次都會繼續失去自己的一小部分,最終我們可能會完全失去形成持久性關系的能力。性關系是如此強烈,如此親密,無論看起來多么容易,我們都不能隨便進入它。

那么,還有希望嗎?當一個基督徒從事婚前性行為,或者當一個失去童貞的人來到基督面前時,聖神會判定他的罪,并且會為此感到悲傷。但是,重要的是——甚至是至關重要的——要記住,沒有什么罪是耶穌的血所不能及的。如果我們承認,他不僅會赦免,而且會洗淨我們的 “一切不義”(若望一書1:9)。此外,除了饒恕(這本身就是榮耀的),天主還會恢復。在岳厄爾2:25中,天主告訴以色列人,他要恢復蝗蟲所吃的歲月。這雖然不是對今天基督徒的直接應許,但確實說明天主有恢復的品格。婚前性行為就像蝗蟲一樣,吞噬了我們的自我意識、自尊心和對饒恕的認知。但天主能恢復這些東西。聖經還告訴我們,當我們來到基督面前,我們就是新造的人(格林多后書5:17),所以一個人在信主前從事婚前性行為,就會被神重新創造成一個新人,舊的已經過去,新的已經到來。

最后,我們知道,作為基督徒,我們與耶穌同行的每一天都在被聖神更新。歌羅森書3:10告訴我們,我們的新自我正按照造物主的形象逐日更新。沒有希望就沒有罪。福音的大能是所有信靠耶穌得到饒恕的人都能得到的。

(譯)

聖經對婚前性行為是怎么說的?

聖經對婚前性行為是怎么說的?

聖經中沒有任何希伯來語或希臘語中的詞語精確地提到婚前性行為。聖經不可否認地譴責通奸和性不道德,但婚前性行為是否被認為是性不道德?根據格林多前書7:2,”是”是明確的答案。”為了避免淫亂,男人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人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在這節經文中,保祿指出,婚姻是治療性不道德的”良藥”。格林多前書7:2主要是說,因為人們無法控制自己,有那么多人在婚外發生不道德的性行為,所以人們應結婚。這樣他們就可以用道德的方式來滿足自己的情欲。

既然格林多前書7:2明確地把婚前性行為列入了性不道德的定義中,那么所有譴責性不道德是罪惡的聖經經文也都譴責婚前性行為是罪惡的。在聖經對性不道德的定義中,婚前性行為是包括在其中的。有許多經文宣布婚前性行為是罪(宗15:20;格林多前書5:1;6:13,18;10:8;格林多后書12:21;迦拉德書5:19;厄弗所書5:3;歌羅森書3:5;得撒洛尼前書4:3;猶達書7)。聖經提倡婚前完全禁欲。丈夫和妻子之間的性行為是天主所認可的唯一性關系形式(希伯來書13:4)。

我們常常把注意力集中在性的”娛樂”方面,而沒有認識到還有另一個方面——生殖。婚姻中的性愛是令人愉悅的,天主也是這樣設計的。天主希望男人和女人在婚姻的范圍內享受性活動。所羅門之歌和其他一些聖經經文(如《箴言》5:19)清楚地描述了性的快樂。然而,夫妻必須明白,天主對性的意圖包括生兒育女。因此,一對夫婦在婚前進行性行為是雙重錯誤的——他們在享受不屬於他們的快樂,而且他們在冒着在天主為每個孩子准備的家庭結搆之外創造一個人的生命的風險。

雖然實用性并不能決定對錯,但如果《聖經》關於婚前性行為的信息得到遵從,那么性傳播疾病就會少得多,墮胎就會少得多,未婚媽媽和意外懷孕就會少得多,在生活中沒有雙親的孩子也會少得多。在婚前性行為方面,禁欲是天主的唯一政策。禁欲可以拯救生命,保護嬰兒,賦予性關系以適當的價值,而且最重要的是,禁欲是對天主的尊重。

(譯)

有哪些流行的天主聖三插圖?

有哪些流行的天主聖三插圖?

說明三位一體是一個崇高的目標, 但它最終是一個徒勞的練習。几個世紀以來,神學家們絞盡腦汁,試圖為三位一體的神性制定一個在教義上合理的、完全令人滿意的例證。阻礙他們努力的是,天主是超越的,祂的一些特質是不可知的(依撒意亞55:8-9)。

三位一體是神學朮語,適用於天主,以表明祂作為三個不同的位(聖父、聖子、聖神)永遠存在,但他們仍然是一個不可分割的天主。三位一體天主的概念不僅僅是難以理解——是不可能理解的,原因很簡單,我們的世界中沒有任何東西有相應的存在。人類,我們所知道的最復雜的生物,是作為單個人存在的,而不是作為統一的多重體。

盡管我們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完全說明神聖的三位一體,但多年來,教師和神學家們從自然界和數學領域提出了几個類比,以幫助解釋無法解釋的事情。以下是其中的一些例證:

三位一體的一個流行而簡單的例子是雞蛋。一個雞蛋由蛋殼、蛋黃和蛋白組成,但它完全是一個雞蛋。三部分組成了一個統一的整體。這個例證以及其他類似例證的不足之處在於,天主不能被分為 “部分”。聖父、聖子和聖神在本質上是一體的,但蛋殼、蛋黃和蛋清就不能這樣說了。

一個類似的例子是用蘋果來說明:果實的皮、肉和種子組成了蘋果,就像聖父、聖子、聖神組成了天主一樣。這個例證與雞蛋例證有同樣的弱點,即蘋果的各個部分,獨立地看,不是蘋果。相比之下,三位一體的每一位,獨立地看,仍然是天主。

另一個例證據說起源於聖派屈里克。當派屈里克向古代愛爾蘭人民傳福音時,他用一種在愛爾蘭非常常見的植物來解釋三位一體的概念:三葉草,三葉草是一種植物,單根莖上有三片小綠葉。有一個傳說,派屈里克在旅行中,在一片草地上偶遇一些愛爾蘭酋長。部落首領們對三位一體的教義感到疑惑,於是帕特里克彎腰摘下了一株三葉草。派屈里克說,這三片葉子還是一株植物,就像三位一體的三位一體是一位神一樣。另一個傳說也是類似的,只是派屈里克在康諾特省教書,他在那里對勞蓋爾國王的女兒伊絲妮和費德姆說話。三葉草的比喻也許比雞蛋和蘋果的比喻更好,盡管它也有一個弱點,就是可能把天主分為 “部分”。

三位一體的另一個常見說明涉及到物質的不同狀態(固體、液體和氣體)。該說明通常以水為例:水以固體(冰)、液體和氣體(水蒸氣)的形式存在。無論水處於何種物理狀態,它仍然是水。它的化學成分保持不變——它是H20,不管它是漂浮在大氣中看不見的創造溼度,還是漂浮在茶葉中的塊狀物幫助緩解溼度。這個說明的問題是,液態水在凍結時,會從液態 “切換”為固態,而當它沸騰時,會”切換”為蒸汽。但是,天主不會”切換”狀態或模式。液態水可以變成固態或氣態,但天主聖父永遠不會變成聖子或聖神。天主在不同的時間和不同的環境中以不同的方式表現自己(就像水以不同的方式表現為固體、液體或氣體一樣),這種想法被稱為模式論,是應該避免的異端。

有些人在几何設計中找到了三位一體的有益例證。例如,三角形有三條獨立的邊連接成一個形狀。另一種設計是triquetra,它的特點是三條相同的、相互交織的弧線,在中心形成一種三角形。

在三角形/三邊形設計的基礎上擴展出來的是這幅三位一體的插圖。

我們無法理解三位一體存在的概念。但我們接受了天主的聖言,憑着信心,我們明白天主以一種超越我們經驗的境界和方式存在。雞蛋、蘋果、三葉草、物質的狀態和各種几何形狀,都是我們所能接近的說明三位一體的東西。我們無法完全理解天主的存在。一個無限的天主不可能在有限的圖示中被完全描繪出來。

(譯)

三位一體的教義為何不是三體論?

三位一體的教義為何不是三體論?

三位一體的教義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天主在本質上是三位一體的,這一點不僅在聖經中得到了肯定,而且在教會早期的大公教信條中–特別是尼西亞(公元325年)和君士坦丁堡(公元381年)。該教義基本上是說,天主是一個存在,同時作為三位共同平等、共同存在,即天主聖父、天主聖子和天主聖神。

一個經常聽到的對三位一體的反對意見是,該教義在邏輯上意味着三神論(信仰三個神)。但這種批評是否有效?三位一體神學是否與希伯來聖經中明確教導的一神論相抵觸?或者說,早期的基督徒在堅持舊約的一神論的同時,也肯定了三位不同的天主的完全神性,他們是否做對了呢?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需要翻閱聖經的數據。聖經清楚地肯定只有一個天主(依撒意亞43:10;格林多前書8:4)。此外,聖經教導了聖父(若望福音6:27;羅馬書1:7;伯多祿前書1:2)、聖子(若望福音1:1-3;希伯來書1:2;弟鐸書2:13;歌羅森書1:16-17)和聖神(宗5:3-4;格林多前書3:16)的神性。此外,聖經作者還不遺余力地肯定這三位是彼此不同的(瑪竇福音28:19;羅馬書15:30;格林多后書13:14)。所以,雖然《聖經》中確實沒有 “三位一體 “這個詞,但這個概念肯定是有的。

存在神聖三位的事實是否意味着存在三位獨立的神?答案是否定的。肯定三位一體的三位都是天主的聖經也明確肯定了一神論(申命記6:4;弟茂德前書2:5)。那么,我們該如何處理神聖三位的觀念與一神論之間的緊張關系呢?一個有用的澄清涉及到我們對 “位 “這個詞的含義。

‘位’可以被定義為”自我意識的中心”。人有思想、情感和意志,能與他人交流,并能執行行動。當我們說到與三位一體有關的位格概念時,我們是在描述天主的自我區別。三位一體的天主的三位都具有神性的完整屬性。三位一體的天主都是真正的神性,但又永遠彼此不同。天主的三位可以而且確實彼此溝通(若望福音17:1-26;希伯來書1:8-9)。基本上,天主有三個自我意識的中心。然而,這一個存在者(聖經中的三位一體的天主)擁有一個不可分割的本質。只有一個存在者是天主,這一個存在者是三位一體的,三位中的每一位都完全擁有神性。

(譯)

聖經對三位一體的教導是什么?

聖經對三位一體的教導是什么?

基督教的三位一體概念最困難的地方在於沒有辦法完美和完全理解它。三位一體是一個任何人都不可能完全理解的概念,更不用說解釋了。天主比我們無限大,因此,我們不應該期望能夠完全理解祂。聖經教導說,聖父是天主,耶穌是天主,聖神是天主。聖經還教導說,只有一個天主。雖然我們可以理解三位一體中不同的人之間關系的一些事實,但歸根結底,人的思想是無法理解的。然而,這并不意味着三位一體不是真實的,也不意味它不以聖經的教導為基礎。
三位一體是一個特主存在於三位一體中。要明白,這絕不是說有三個天主。在學習這個問題時要記住,”三位一體”這個詞在聖經中是找不到的。這個詞是用來描述三位一體的天主——三位共存、同在的天主。真正重要的是,”三位一體”這個詞所代表的概念在聖經中確實存在。以下是天主的聖言中關於三位一體的說法:

1) 天主只有一個(申命記6:4;格林多前書8:4;迦拉達書3:20;弟茂德前書2:5)。

2)聖三由三位一體組成(創世記1:1,26;3:22;11:7;依撒意亞6:8,48:16,61:1;瑪竇福音3:16-17,28:19;格林多后書13:14)。在創世記1:1中,使用了希伯來語復數名詞 “Elohim 以羅”。在創世記1:26、3:22、11:7和依撒意亞6:8中,使用了 “我們”的復數代詞。”Elohim “和代詞 “我們”都是復數形式,在希伯來語中絕對是指兩個以上。雖然這不是對三位一體的明確論證,但它確實表示了天主的復數方面。希伯來語中的 “天主”、”以羅”絕對允許三位一體的存在。

在依撒意亞48:16和61:1中,聖子在說話的同時也提到了聖父和聖神。比較依撒意亞61:1和路加福音4:14-19,可以看出是聖子在說話。瑪竇福音3:16-17描述了耶穌受洗的事件。在這段經文中,看到的是天主的聖神降在天主聖子身上,而天主聖父則宣告祂對聖子的喜悅。瑪竇福音28:19和格林多后書13:14是三位一體中三個不同位的例子。

3)三位一體的成員在不同的經文中是互相區別的。在舊約中,”上主 “與”主 “是有區別的(創世記19:24;歐瑟亞1:4)。上主有一個兒子(聖詠2:7,12;箴言30:2-4)。聖神與 “上主”(戶籍紀27:18)和 “天主”(詩篇51:10-12)相區別。天主聖子與天主聖父有區別(聖詠45:6-7;希伯來書1:8-9)。在新約中,耶穌對聖父說要差遣一位助手,即聖神(若望福音14:16-17)。這表明,耶穌并不認為自己是聖父或聖神。再想想福音書中耶穌對聖父說話的其他次數。祂是在對自己說話嗎?不,祂是對三位一體中的另一位說話——聖父。

4) 三位一體中的每一位都是天主。聖父是天主(若望福音6:27;羅馬書1:7;伯多祿前書1:2)。聖子是天主(若望福音1:1,14;羅馬書9:5;歌羅森書2:9;希伯來書1:8;若望一書5:20)。聖神是天主(宗5:3-4;格林多前書3:16)。

5)三位一體里面有從屬關系。聖經表明,聖神從屬於聖父和聖子,聖子也從屬於聖父。這是一種內部關系,并不否認三位一體中任何一位的神性。這只是我們有限的心智無法理解的一個領域,關於無限的天主。關於聖子,見路加福音22:42,若望福音5:36,若望福音20:21,若望一書4:14。關於聖神,見若望福音14:16,14:26,15:26,16:7,特別是若望福音16:13-14。

6)三位一體的各個成員有不同的任務。聖父是宇宙的最終源頭或原因(格林多前書8:6;默示錄4:11);神聖的啟示(默示錄1:1);救贖(若望福音3:16-17);以及耶穌的人類工作(若望福音5:17;14:10)。聖父啟動了所有這些事情。

聖子是聖父的代理人,聖父通過祂做以下工作:創造和維持宇宙(格林多前書8:6;約翰福音1:3;歌羅西書1:16-17);神聖的啟示(若望福音1:1,16:12-15;瑪竇福音11:27;默示錄1:1);和救贖(格林多后書5:19;瑪竇福音1:21;若望福音4:42)。聖父通過作為祂的代理人的聖子做這些事。

聖神是聖父做以下工作的手段:創造和維持宇宙(創世記1:2;約伯傳26:13;聖詠104:30);神聖的啟示(若望福音16:12-15;厄弗所書3:5;伯多祿后書1:21);救贖(若望福音3:6;弟鐸書3:5;伯多祿前書1:2);以及耶穌的工作(依撒意亞61:1;宗10:38)。因此,聖父靠着聖神的能力做這些事。

人們曾多次嘗試繪制三位一體的插圖。然而,沒有一個流行的插圖是完全准確的。蛋(或蘋果)的失敗在於蛋殼、蛋白和蛋黃是蛋的一部分,而不是蛋本身,就像蘋果的皮、肉和種子是它的一部分,而不是蘋果本身。聖父、聖子、聖神都不是天主的一部分,他們每個位是天主。水的例子要好一些,但它仍然不能充分描述三位一體。液體、蒸汽和冰都是水的形式。聖父、聖子、聖神不是天主的形式,祂們每一位都是天主。所以,雖然這些例證可以給我們描繪三位一體的形象,但這個形象并不完全准確。一個無限的神不可能用有限的例證來完全描述。

在整個基督教會的曆史上,三位一體的教義一直是一個有分歧的問題。雖然三位一體的核心內容在天主的聖言中清晰地呈現出來,但一些旁枝末節的問題卻沒有那么明確。聖父是天主,聖子是天主,聖神是天主——但只有一個天主。這就是聖經中三位一體的教義。除此以外,這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可以爭論的,是非本質性的。與其試圖用我們人類有限的思維去完全定義三位一體,不如把注意力集中在天主的偉大和祂無限高尚的本質這一事實上。”啊,天主的富饒、上智和知識,是多麼高深!他的決斷是多麼不可測量!他的道路是多麼不可探察!有誰曾知道上主的心意?或者,有誰曾當過他的顧問?” (羅馬書11:33-34)。

(譯)

什么是七宗罪?

什么是七宗罪?

根據天主教神學,七宗罪是指七種惡習或消極的性格品質,如果不加以控制,會導致一系列其他的罪,并最終殺死一個人的靈魂。這七宗 “致命”的罪是指驕傲、嫉妒、貪吃、欲望、憤怒、貪婪和懶惰。這個清單最早是由教宗大額我略在六世紀划定的。后來多默阿奎那對這一思想進行了闡述。在十四世紀,但丁寫了他的史詩《地獄》,他把煉獄描繪成有七個梯田,與七宗死罪相對應。

七宗死罪也被稱為七宗大罪——大罪在這里的意思是,”具有基本重要性 “或”極其嚴重”。七大死罪被認為是困擾人類的最基本的罪,也是最可能困擾我們的罪。七宗罪中的每宗罪都會導致其他罪行;例如,憤怒會導致惡言、暴力或謀殺。

以下是對七宗罪中每宗罪的簡要描述。

驕傲–對自我價值的膨脹,不切實際的感覺。

嫉妒–覺得自己應該得到別人的財產、成功、美德或才能。

貪饕–對吃喝樂趣的過度渴望。

迷色–自私地專注於性,或渴望與配偶以外的人有性的快樂。

忿怒–過度的、不適當的報復欲望。

慳吝–對財產的強烈欲望,特別是對屬於他人的財產。

懶惰–面對必要的任務缺乏努力,導致任務無法完成(或做得不好)。

關於七宗死罪的一個常見誤解是,它們是天主不會原諒的罪。羅馬天主教會并沒有教導這些罪是不可饒恕的,在天主教的教義中,七宗死罪可以導致死罪,人死后會立即下地獄,除非在死前懺悔這些罪。天主教還教導說,七宗死罪可以用七種美德(謙卑、感恩、仁愛、節制、貞潔、忍耐和勤奮)來克服。

七宗死罪的觀念是否符合聖經?是,也不是。箴言6:16-19列舉了天主所憎惡的七件事:1)傲慢的眼睛,2)說謊的舌頭,3)流無辜血的手,4)策劃陰謀的心,5)疾趨行惡的腳 ,6)說謊的假見證,7)在兄弟間搬弄是非的人。當然,這個清單并不是大多數人理解的 “七宗死罪”。

是的,驕傲、嫉妒等都是《聖經》所譴責的罪;但是,《聖經》中從來沒有稱它們為 “七宗死罪”。傳統的七宗死罪清單可以作為一種分類許多不同罪的方法。几乎每一種罪都可以歸入這七種類別中的一種。

歸根結底,沒有任何罪比其他罪更 “致命”。所有的罪都會導致死亡(羅馬書6:23)。即使是一項罪,也會使一個人被判為違法者(雅各伯書2:10)。贊美天主,耶穌基督為我們所有的罪,包括 “七宗死罪”承擔了刑罰。因着天主的恩寵,因着對基督的信仰,我們可以得到寬恕(瑪竇福音26:28;宗徒大事錄10:43;厄弗所書1:7)。

(譯)

基督徒應該參加抽獎嗎?

基督徒應該參加抽獎嗎?

抽獎可以是指抽獎,也可以是指比賽或競賽,在比賽中,所有的獎金由一個人獲得。抽獎活動可能涉及或不涉及賭博,因為獎金可以通過隨機抽獎的方式選出,獲獎者不需要付出任何代價。這個詞起源於中英文單詞swepestake,指的是贏家把桌子上所有的都收進。

賭博,以及任何基於偶然性的金錢結果的比賽,長期以來一直受到教會的譴責,這是有充分理由的。賭博曾經是陰暗人物和黑社會的專長。擲骰子或擲牌就會失去財富,摧毀家庭。因此,基督教領袖們強烈反對任何有賭博意味的冒險。由於抽獎活動與賭博游戲相似,因此常常被列入這一禁令中。

然而,在上個世紀,競賽、彩票和抽獎已經變得如此普遍,我們很難把它們與19世紀賭博的罪惡聯系起來。電視游戲節目進一步降低了我們的抵抗力。我們和贏家一起歡呼,他們帶着獎品離開。作為一種廣告形式,抽獎活動也比比皆是。企業通過提供獎品的機會來換取我們的聯系方式來推銷自己的服務。在這種類型的抽獎活動中,參與者几乎沒有什么損失,如果完全知道參加的后果,那么這樣做也不會受到實際的傷害。

當我們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贏錢上時,抽獎的問題就開始了,好像錢能解決我們的問題。我們把贏錢看作是答案,而不是相信主。人們可能會沉浸在抽獎獲勝的可能性中,以至於他們把自己沒有的錢犧牲在機會的祭壇上。當我們把注意力集中在贏錢的”如果”上時,金錢很快就變成了偶像。

聖經經常警告我們,要注意愛錢的陷阱。弟茂德前書6章10節說:”因為貪愛錢財乃萬惡的根源;有些人曾因貪求錢財而離棄了信德,使自己受了許多剌心的痛苦。” 希伯來書13章5節宣稱:”待人接物不應愛錢;對現狀應知足,因為天主曾親自說過:『我決不離開你,也決不棄捨你。』” 對金錢的渴望在我們的文化中并不是什么新鮮事,也不是什么獨特的東西,而抽獎活動只是利用了這種渴望。

雖然參加抽獎通常是天真無邪的樂趣,但我們必須始終考慮成本。很少有免費的東西。在參加任何比賽之前,我們應該考慮一些問題。

– 經營抽獎活動的人從我的參與中能得到什么好處?
– 這是我樂意容忍的收益嗎?
– 如果不是為了中獎的機會,我是否被人利用,我絕不會同意?
– 如果我可以在參賽前徵求耶穌的意見,他是否會同意我參賽?
– 參加這個比賽會不會增加我的貪心或對物質的關注?

當我們能對這些問題給出健康的、尊崇天主的答案時,參加抽獎應該不是問題。

(譯)

聖經對玩彩票怎么說?

聖經對玩彩票怎么說?

賭博這個詞的意思是 “用有價值的東西去冒險” “結果取決於機會” 因為彩票的結果 “取決於偶然性”,玩彩票涉及”風險”,那么,從定義上講,玩彩票就是賭博。

聖經中沒有彩票的例子,但其中卻有賭博的例子。民長紀14章12節中三松的賭注 以及馬爾谷福音15章24節中士兵們為耶穌的衣服而賭注。在這兩件事中,賭博都沒有被放在好的方面。聖經也提到為做決定而抓鬮(若蘇厄書18:10;乃赫米雅10:34)。而箴言16:33強調了天主的主權。”人儘可在懷中抽籤,但決斷卻在乎上主。” 但聖經中抓鬮的目的并不是為了測試一個人的運氣或獲得物質財富。

玩彩票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贏錢,而《聖經》告訴我們,我們對待金錢的態度應該是什么。所以,財富往往會妨礙人的靈性益處(馬爾谷福音4:19;10:25)。耶穌教導說:”沒有一個家僕能事奉兩個主人的:他或是要恨這一個而愛那一個,或是要依附這一個而輕忽那一個:你們不能事奉天主而又事奉錢財。”(路加福音16:13)。弟茂德前書6:10是我們找到著名的警告的地方,愛錢是一切罪惡的根源。

從統計學上看,玩彩票作為一種快速致富的計划是徒勞的,它使彩票玩家把注意力集中在今世暫時的財富上(見箴言23:5)。事實上,天主希望人們老老實實地通過努力工作來掙錢:”不願工作的人不得吃飯”(得撒洛尼后書3:10)。我們應該通過勤奮獲得財富,作為主的恩賜。”游手好閒,使人貧窮;勤奮工作,使人富有。”(箴言10:4)。

賭徒,包括彩民,一般都會貪圖錢財,貪圖錢能買到的東西。天主禁止貪婪。”不可貪你近人的房舍。不可貪戀你近人的妻子、僕人、婢女、牛驢及你近人的一切。”(出谷紀20:17;另見弟茂德前書6:10)。世人的謊言之一是,金錢是解決生活問題的答案。人們在玩彩票時,被一些承諾所引誘,這些承諾說只要他們能中大獎,他們的生活就會得到改善。只要他們能幸運地中獎,他們的問題就會消失。這樣的希望是空的(見訓道篇5:10-15)。

所以,我們最好對玩彩票持謹慎態度。花在彩票上的錢有許多更好的用途,我們必須守住自己的心不貪婪,守住自己的生命不沉迷於博彩。在這里買一張彩票,在那里買一張彩票也許不是罪,但貪婪就是罪。玩彩票的人必須祈禱檢查自己的動機,如果繼續玩,要負責任地玩,而且要適度。

(譯)

打牌是罪過嗎?

打牌是罪過嗎?

由於撲克與賭博的關系密切,它常常被認為是一種罪惡的活動。聖經教導我們要遠離對金錢的愛(弟茂德前書6:10;希伯來書13:5)。天主的聖言也教導我們要遠離 “快速致富 “的企圖(箴言13:11;23:5;訓道篇5:10)。此外,我們可以用我們的錢做更多有益的事情,而不是把錢浪費在賭博上(路加福音6:38;格林多后書9:7)。

然而,玩牌并沒有什么本質上的罪惡。除了賭博,玩撲克牌與玩棋牌游戲沒有什么不同。撲克牌可以用籌碼(或其他替代品)代替錢來玩。如果把賭博從”程式”中去掉,友好地打牌也沒什么不好。關鍵是要適度地玩,不要讓它成為一種痴迷,避免對賭博的誘惑。

另外一個考慮因素是關於不使弟兄跌倒的原則(格林多前書10:31-33)。如果,我們與一個可能有問題的人一起玩任何棋牌游戲,明知故犯地使他進一步受到試探,那么我們就是在傷害這個人。就像在所有的事情上一樣,對他人的愛應該是首要考慮的。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