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是否教導信徒的洗禮?

聖經是否教導信徒的洗禮?

洗禮是基督教界多年來爭論的話題。事實上,它在早期教會中已經是一個問題。保祿在格林多前書1:13-16中提到了這個問題。格林多人在夸耀哪個使徒給他們施了洗,爭論誰的洗禮更好。保祿斥責他們的宗派主義,最后說:”基督派遺我,不是為施洗,而是為宣傳福音”。從這句話可以看出,接受福音和受洗的行為有明顯的區別。它們是有聯系的,但重要性卻不一樣。

根據大部分的聖經,水洗是跟隨耶穌為主的重要第一步。耶穌受了洗(瑪竇福音3:16;路加福音3:21),并告訴那些信奉他的名的人要效法他的榜樣,以證明他們的心已經改變(宗8:16;19:5)。信徒的洗禮是指耶穌基督的信徒選擇受洗的行為,以便為自己的信仰作見證。信徒的洗禮也叫 “信洗”,這個詞來自拉丁文的 “信條”,表示洗禮是一個人接受某種教義或信條的象徵。

信徒的洗禮在宗徒大事錄第2章有明確的教導。在本章中,伯多祿在耶路撒冷的五旬節宣講福音信息。在聖神的大能中,伯多祿大膽地宣講耶穌的死和復活,并命令眾人悔改信基督(宗2:36,38)。41節記載了人們對播多祿介紹福音的反應。”凡接受他的話的人,都受了洗。” 注意事件的順序——他們接受了信息(基督的福音),然后他們受了洗。只有那些信的人受了洗。我們在宗徒大事錄第16章看到同樣的順序,當斐理伯的獄警和他的家人得救時。他們相信,然后受洗(宗16:29-34)。宗徒們的做法是給信徒施洗,而不是給未信的人施洗。

信徒的洗禮有別於嬰兒的洗禮,因為對福音沒有理解的嬰兒不能成為基督的 “信徒”。信徒的洗禮是指一個人聽到福音,接受基督為救主,并選擇受洗。這是他或她的選擇。在嬰兒洗禮中,選擇是由別人做出的,而不是由受洗的孩子做出的。那些為嬰兒施洗的人常常教導說,水洗是將聖神傳給個人的方法。他們主要是根據伯多祿在宗徒大事錄2:38中的話:”你們悔改罷!你們每人要以耶穌基督的名字受洗,好赦免你們的罪過,並領受聖神的恩惠。” 持這種教義的人認為,給嬰兒施洗的行為使孩子與眾不同,并確保了救恩。聖經中沒有一處甚至暗示了嬰兒洗禮的做法。有些人指出使徒們為 “家庭”施洗的几處記載(宗11:14;16:15,33),認為家庭包括嬰兒,但這超出了經文所說的范圍。

在新約中,水的洗禮是對耶穌作為救主和主的救贖和承諾的自然結果(宗2:42;8:35-37)。由於嬰兒和小孩子不能做出認耶穌為主的明智決定,他們的洗禮就沒有屬靈的意義。如果嬰兒的洗禮使嬰兒與天主保持正常關系,那么只有父母願意的孩子才會”得救”。那些沒有信主的父母會在嬰兒時期被定罪,這種想法沒有聖經基礎。聖經明確指出,天主會判斷每個人的心,并根據每個人所做的決定,而不是根據他或她的父母來判斷或獎賞(羅馬書2:5-6,耶肋米亞17:10;瑪竇福音16:27;格林多后書5:10)。

另一些人則教導說,水的洗禮是得救的條件,與悔改和承認耶穌是主等同(羅馬書10:8-9)。雖然聖經中的例子表明,洗禮通常是在信主之后立即進行的,但耶穌并沒有在任何地方教導說洗禮可以拯救任何人。在最后的晚餐上,祂說:”這是我的血,新約的血,為大眾傾流,以赦免罪過。 “(瑪竇福音26:28)。對祂所流的血的大能的信心,是使有罪的罪人與天主和好的唯一條件。羅馬書5:8-9說:”但是,基督在我們,就還是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了,這證明了天主怎樣愛我們。現在,我們既因他的血而成義,我們更要藉著他脫免4)。迦拉達書2:16闡明了這樣一個事實:我們所做的任何事情都不能加添或奪去基督為我們所完成的工作,包括洗禮。”人成義不是由於遵行法律,而只是因著對耶穌基督的信仰,所以我們也信從了基督耶穌,為能由於對基督的信仰,而不由於遵行法律成義,因為由於遵守法律,任何人都不得成義。”
天主的義怒。”

如果洗禮是進入永生的必要條件,那么耶穌對十字架上的盜賊說:”今天你要與我一同在樂園里”(路加福音23:43)是錯誤的。這個盜賊在面對上帝之前沒有機會受洗。他被宣布為義,因為他相信天主的聖子為他做的事(若望福音3:16;羅馬書5:1;迦拉達書5:
水洗是順從基督的重要第一步。信徒應該接受洗禮。但是,洗禮是救贖的結果,而不是促成救贖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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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聖洗的重要性是什么?

基督教聖洗的重要性是什么?

基督徒的聖洗是耶穌為教會設立的兩個儀式之一。耶穌升天前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成為門徒,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授洗,教訓他們遵守我所吩咐你們的一切。看!我同你們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瑪竇福音28:19-20)這些指示明確指出,教會有責任教導耶穌的話,使人作門徒,并為這些門徒施洗。這些事情要在各地(”萬民”)進行,直到 “今世的終結”。所以,如果沒有其他原因,聖洗之所以重要,是因為耶穌吩咐了它。

在教會成立之前,就有洗禮的習俗。古代的猶太人會給改宗者施洗,以表示皈依者的 “潔淨 “本質。施洗若翰用洗禮來預備主的道路,要求每個人都要受洗,而不僅僅是外邦人,因為每個人都需要悔改。然而,若翰的洗禮,表示悔改,與基督教的聖洗不同,從宗徒大事錄18:24-26和19:1-7可以看出。基督教的聖洗有更深的意義。

聖洗是以聖父、聖子、聖神的名義進行的——這才是 “基督徒”的聖洗。正是通過這個條例,一個人被接納進入教會的團契。當我們得救時,我們受聖神的 “洗禮”,進入基督的身體,也就是教會。格林多前書12章13節說:”因為我們眾人,不論是猶太人,或是希臘人,或是為奴的,或是自主的,都因一個聖神受了洗,成為一個身體,又都為一個聖神所滋潤。” 水的洗禮是受聖神洗禮的”重演”。

基督教聖洗是一個人公開表示信仰和門徒身份的手段。在洗禮的水中,一個人無聲無息地說:”我承認信仰基督;耶穌已經洗淨了我的靈魂的罪,我現在有了成聖的新生活”。

基督教洗禮以戲劇性的方式說明了基督的死亡、埋葬和復活。同時,它也說明了我們對罪的死亡和在基督里的新生命。當罪人承認主耶穌時,他就死於罪(羅馬書6:11),并復活到一個嶄新的生命中(哥羅森書2:12)。浸在水里代表對罪的死亡,從水里出來代表救贖后潔淨聖潔的生命。羅馬書6:4這樣說:”我們藉著洗禮已歸於死亡與他同葬了,為的是基督怎樣藉著父的光榮,從死者中復活了,我們也怎樣在新生活中度生。”

很簡單,洗禮是一個信徒生命內在變化的外在見證。基督徒的聖洗是得救后順服主的行為,雖然洗禮與得救有密切的關系,但并不是得救的條件。聖經在許多地方都表明,事件的順序是:1)一個人信主耶穌,2)他受洗。這個順序在宗徒大事錄2:41中可以看到,”凡接受他(伯多祿)的話的人,都受了洗。”(另見宗16:14-15)。

一個新信耶穌基督的人應該渴望盡快受洗。在宗徒大事錄第8章中,斐理伯向埃塞俄比亞太監講 “耶穌的福音”,”他們沿路前行的時候,來到了一個有水的地方,那太監就說: ‘「看,這裡有水;還有什麼阻擋我受洗呢?」”。(35-36節)。馬上,他們停住了戰車,斐理伯就給那人施了洗。

洗禮說明信徒對基督的死、埋葬和復活的認同。凡是傳福音,吸引人信基督的地方,都要給他們施洗。

(譯)

諾亞方舟上有恐龍嗎?

諾亞方舟上有恐龍嗎?

這個問題的前提是一個年輕的地球,恐龍和人類共存的地球,以及諾亞時代的全球洪水。并非所有的基督徒都堅持這兩種觀點,或者其中一種觀點。所以,這不是一個與所有基督徒都相關的問題。然而,我們相信,如果按字面解釋聖經,就會導致年輕地球創造論,并相信挪亞時代的洪水確實是全球性的。所以,有鑒於此,是的,我們相信方舟上有恐龍。他們不會被稱為 “恐龍”,因為這個詞直到1841年才出現。以下是我們認為恐龍在諾亞方舟上的一些原因。

我們知道 “因為上主在六天內造了天地、海洋和其中一切” (出谷紀20: 11). 如果把這些日子看作是字面意義上的二十四小時,恐龍應該是在第六天和其他陸地動物一起被創造出來的(創世記1:24-25)。人是在同一天被創造的(26-27節)。聖經中沒有任何內容表明恐龍的時代和人類的存在之間有數百萬年的間隔。約伯記第40-41章對巨獸和里外雅堂的描述,使人和恐龍一起在地球上行走的想法得到了證實。

同樣論證恐龍和人類并肩生活的可能性——因此也在諾亞方舟上——是洞穴圖畫中對恐龍類動物的古老描述。歐洲、南美洲和北美洲的各種古文明都留下了看起來像恐龍的岩畫。我們還在歐洲的城堡和南美的金字塔上看到建筑中描繪的類似恐龍的生物。我們讀到人類與”龍”互動的記載,故事來自歐洲、中國和中東。所有這些不同的文明都描繪了沒有人見過的東西,這是很奇怪的,尤其是這些描繪與我們現在發現的化石遺跡非常相似。

挪亞和方舟的記載見於《創世紀》第6 – 7章。天主告訴諾亞,他要把每一種活物的代表帶上船。”你要由一切有血肉的生物中,各帶一對,即一公一母,進入方舟,與你一同生活;各種飛鳥、各種牲畜、地上所有的各種爬蟲,皆取一對同你進去,得以保存生命。”(創世記6:19-20)。如果當時地球上有恐龍,那么諾亞就把它們帶上了方舟。

對於方舟上有恐龍的說法,除了認為人類和恐龍從未同時存在之外,一個常見的反對意見是恐龍對方舟來說太大。恐龍都有三層樓高,性情凶猛,一心想要吃掉所有看到的東西,這種觀念在很多人的腦海中一直存在。那事實是,成年恐龍的平均體型與馬的體型相當。

但諾亞方舟上的恐龍大多會比馬還小。為了開始一個新的動物種群,諾亞不會從過了壯年的老動物開始。他會從每一種動物中較年輕(因此較小)的動物開始。我們在博物館里看到的那具巨大的阿帕圖龍骨架,可能來自於几百年前的動物。這樣大小和年齡的恐龍不會是諾亞繁殖種群的好的選擇。諾亞自然會把幼年的阿帕圖龍帶上方舟。爬行類動物在不到六個月的時間里就能成熟,所以,即使諾亞帶上的恐龍是一歲,大部分也會比一頭成年的豬還小。這就意味着,方舟上有足夠的空間容納它們(以及它們的食物)。

由於聖經沒有明確指出我們所說的恐龍在方舟上,所以我們留下了它們沒有的可能性。但是,鑒於對《創世紀》早期章節的年輕地球解釋,我們沒有理由拒絕諾亞將恐龍帶上方舟的想法。

(譯)

《聖經》中關於龍的說法是什么?

《聖經》中關於龍的說法是什么?

聖經在默示錄第12、13、16、20章提到了龍。默示錄20章2節確定了龍的身份。”他捉住了那龍,那古蛇,就是魔鬼──撒殫,把牠綑起來,共一千年之久。” 聖經并不是在教導龍曾經真正存在過。相反,它只是把撒旦比作一個會噴火的怪物。

然而,非常有趣的是,几乎每個主要的古代文化都有關於巨型爬行動物的神話和傳說。這些相隔大陸和千年的文明,怎么會都有關於巨型爬行動物的傳說呢?進化科學家告訴我們,恐龍比人類早存在几百萬年。恐龍化石是在巨型爬行動物的神話開始几千年后才被發現的。這怎么可能呢?

聖經在約伯傳第40-41章中提到了兩種似乎與恐龍非常相似的生物,即里外雅堂和巨獸。創世科學家認為,所有 “龍 “的神話都來自於人類與恐龍的真實接觸。聖經告訴我們,所有動物都是在6000年前被創造出來的,并與人類共存。這就可以解釋為什么所有的人類文化都有關於巨型爬行動物的神話——因為他們真的看到了它們! 龍的 “噴火”方面可能是一個神話(雖然有一些有趣的發現),但關於巨型爬行動物的普遍傳說指向人類和恐龍之間的真實接觸。

(譯)

「里外雅堂」leviathan 是什么?

「里外雅堂」leviathan 是什么?

里外雅堂是一種大型水生生物. 聖經中提到它是一種可怕的野獸,具有怪異的凶性和強大的力量。希伯來語 “leviathan “的詞根意思是 “槃繞 “或 “扭曲”。依撒意亞27:1說到 ”
到那一天,上主要用他那厲害、巨大、猛烈的劍,來懲罰「里外雅堂」飛龍,和「里外雅堂」蜿蛇;並要擊殺海中的蛟龍。”不管這海中的怪物是(或曾經是)什么,它的力量和野性是眾所周知的。

在舊約中,有少量的段落提到里外雅堂。大多數經文都將里外雅堂描述為一種真實的生物,人們(當然,他們保持距離)通過名聲熟悉,如果不是親眼所見。在聖詠104:25-26中,天主被贊美為創造里外雅堂棲息地的那一位。”看,汪洋大海,一望無際,其中水族,不可數計,大小生物,浮游不息。在那裡有舟有船,往來航行,還有你造的鱷魚,戲遊其中。” 只有偉大的天主才能創造里外雅堂,然后造出一個足夠大的地方讓它安全地 “戲遊”。

在《依撒意亞》27:1中,里外雅堂被用來象徵地上抵擋天主子民的惡王。惡國所擁有的強大力量可能是可怕的,但天主向祂的兒女保證,無論多么滔天的邪惡,都會被打敗。”到那一天,上主要用他那厲害、巨大、猛烈的劍,來懲罰「里外雅堂」飛龍,和「里外雅堂」蜿蛇;並要擊殺海中的蛟龍。”聖詠74:14也有類似的提到天主戰勝里外雅堂的內容;在該聖詠中,很可能是指埃及的法老。

約伯傳41章對里外雅堂作為一種實際的海洋生物給出了最詳細的描述。在那一章中,神描述了里外雅堂,強調了這種動物的體型、力量和凶殘。里外雅堂不能被捆綁或馴服。約伯傳41:1-24)“1看,人的希望落了空,並且一見牠就嚇壞了。2沒有一個勇敢的人敢觸犯牠,有誰還敢站立在牠前面呢?3誰攻擊牠,而能安全無恙?普天之下沒有一人!4論牠的四體百肢,我不能緘默;論牠的力量,我要說:沒有可與牠相比的。5誰能揭開牠的外衣,誰能穿透牠雙層的鱗甲?6誰敢啟開牠的口?牠四周的牙齒,令人戰慄。7牠的脊背有如盾甲,好像為石印所密封。8鱗甲片片相連,氣也透不進去;9互相聯結,黏在一起不可分離。10牠的噴嚏發出白光,眼睛像旭日閃動。11火把從牠口中噴出,火花四射。12煙從牠鼻孔冒出,宛如燃燒沸騰的鍋鑪。13牠的氣息可點燃煤炭,火燄由牠口中射出。14牠的力量集中在牠的頸上,在牠面前,沒有不恐怖的。15牠的肌肉互相連結,緊貼牠身,堅不可動。16牠的心堅如石塊,堅硬有如磨磐。17牠一起立,壯士戰慄,驚慌失措。18人若想捕捉牠,刀、槍、箭、戟都是徒然。19牠視鐵如草芥,視銅若朽木。20弓矢不能使牠遁逃;機石打在牠身上好似碎階。21牠視棍棒像麥階,對射來的箭矢冷笑。22牠腹下似尖瓦,牠行過之地,有如打禾機碾過。23牠使深淵沸騰有如沸鼎,使海洋沸騰有如油鍋。24牠游過之路發出銀光,令人以為海洋飄揚白髮。”天主對里外雅堂的描述最后說,它是真正的獸中之王。”世上沒有可與牠相比的,牠一無所懼。牠卑視所有的巨獸,牠在猛獸中稱王。”(25-26節)。

那么,約伯記41章描述的是什么動物呢?有些評論家認為里外雅堂是一條鱷魚。也有人認為是鯨魚或鯊魚。根據聖經的描述,里外雅堂似乎更有可能是一種大型的海洋爬行動物,可能是恐龍的一種,如冥龍。鑒於《約伯傳》的背景是在很早的曆史時期,約伯與恐龍的相識一點也不牽強。

天主在約伯記41章中提出的觀點是,里外雅堂在神的主權控制之下。約伯一直在質疑天主,但天主卻話鋒一轉,用里外雅堂的強大來強調約伯的軟弱和脆弱。如果天主創造了里外雅堂(約伯無法在面前站立的動物),那么天主到底有多偉大?為什么約伯還想與全能者搏斗?

里外雅堂是一種危險的生物,讓經驗丰富的戰士們轉身就跑。里外雅堂不是神話,而是真實的海中生物,只受造物主的支配。正如天主在對里外雅堂的描述中說:”那誰能與我對抗呢?誰對我有必須償還的要求呢?天下的一切都屬於我”(約伯傳)。

(譯)

《聖經》中關於恐龍的說法是什么?

《聖經》中關於恐龍的說法是什么?

聖經中的恐龍這個話題是基督教界正在進行的更大的爭論的一部分 關於地球的年齡,創世紀的正確解釋,以及如何解釋我們周圍發現的物理證據。那些相信地球年齡較長的人傾向於同意《聖經》沒有提到恐龍,因為根據他們的模式,恐龍在第一個人走過地球之前的几百萬年就已經滅絕了。寫聖經的人不可能看到活的恐龍。

那些相信地球年齡較小的人 傾向於同意《聖經》確實提到了恐龍 盡管它從未真正使用過 “恐龍”這個詞 相反,它使用希伯來語tanniyn這個詞,在我們的英文聖經中,它有几種不同的翻譯方式。有時是 “海怪”,有時是 “蛇”。最常見的翻譯是 “龍”。tanniyn似乎是某種巨大的爬行動物。這些生物在《舊約》中被提及近30次,在陸地和水中都有發現。

除了提到這些巨大的爬行動物外,《聖經》還描述了几種生物,有學者認為作者可能是在描述恐龍。巨獸據說是天主所有生物中最強大的一種,這種巨獸的尾巴被比喻成一棵雪松樹(約伯記40:15)。有些學者試圖將巨獸認定為大象或河馬。另一些人則指出,大象和河馬的尾巴很細,根本無法與雪松樹相比。而像臂龍和復龍這樣的恐龍,則有巨大的尾巴,很容易與杉樹相提并論。

几乎每一個古代文明都有某種描繪巨型爬行動物的藝朮。在北美發現的岩畫、文物,甚至是小泥塑,都與現代恐龍的描述相似。南美洲的石刻描繪了騎着類似梁龍的人,令人驚奇的是,上面有我們熟悉的三角龍、翼龍和霸王龍等生物的形象。羅馬馬賽克、瑪雅陶器、巴比倫城牆都證明了人類對這些生物的跨文化、跨地域的迷戀。像馬可-波羅的《Il Milione》這樣清醒的描述,與關於盜寶獸的奇幻故事混雜在一起。除了大量的人類學和曆史證據證明恐龍和人類共存外,還有一些實物證據,比如在北美和中西亞一些地方發現的人類和恐龍共存的腳印化石。

那么,《聖經》中有沒有恐龍呢?這個問題還遠遠沒有定論。這取決於你如何解釋現有的證據以及你如何看待你周圍的世界。如果按字面解釋《聖經》,就會產生年輕地球的解釋,恐龍和人類共存的觀點就可以接受。如果恐龍和人類共存,那么恐龍發生了什么?雖然《聖經》沒有討論這個問題,但恐龍很可能在洪水過后的某個時候消亡了,原因是環境的急劇變化和它們被人類無情地獵殺至滅絕的事實。

(譯)

什么是用方言祈禱?

什么是用方言祈禱?用方言祈禱是信徒與天主之間的一種祈禱語言嗎?”

作為背景,請閱讀我們關於說方言的恩賜的文章。有四段主要的經文被引用作為用方言祈禱的證據。羅馬書8: 26; 哥林多前書14: 4 -17; 厄弗所書6: 18; 和猶達書1:20。厄弗所書6:18和猶大書1:20提到 “在聖神內祈禱”。然而,方言作為一種祈禱語言,并不是 “在神內祈禱 “的可能解釋。

羅馬書8章26節教導我們:”同時,聖神也扶助我們的軟弱,因為我們不知道我們如何祈求纔對,而聖神卻親自以無可言喻的歎息,代我們轉求。 ” 有兩個關鍵點使得羅馬書8:26提到方言是一種祈禱語言的可能性很小。首先,羅馬書8:26指出,”歎息 “的是聖神,而不是信徒。其次,羅馬書8:26指出,聖神的 “歎息””無可言喻”。說方言的本質就是說出話來。

這就剩下格林多前書14章4-17節,尤其是14節。”因為我若以語言之恩祈禱,是我的神魂祈禱,我的理智卻得不到效果 。”格林多前書14章14節明確提到 “以語言祈禱”。這是什么意思呢?首先,研究上下文是非常有價值的。格林多前書第14章主要是對說方言的恩賜和預言的恩賜進行比較/對比。2-5節清楚地表明,保祿認為預言是高於方言的恩賜。同時,保祿感嘆方言的價值,并宣稱他很高興自己說方言比任何人都多(18節)。

宗徒大事錄第二章描述了方言恩賜的第一次出現。在五旬節那天,宗徒們用方言說話。宗徒大事錄第二章明確指出,宗徒們是用人類的語言說話(宗2:6-8)。在宗徒大事錄第2章和格林多前書第14章中,翻譯成 “方言 “的詞是glossa,意思是 “語言”。我們現代英語中的 “詞匯表 “就來自這個詞。說方言是指用說話人不懂的語言說話的能力,以便將福音傳達給會說該語言的人。在格林多這個多元文化的地區,方言的恩賜顯得尤為寶貴和突出。由於方言的恩賜,格林多信徒能夠更好地傳達福音和天主的聖言。然而,保祿非常清楚地指出,即使是在方言的這種用法上,也要進行解釋或 “翻譯”(格林多前書14:13,27)。格林多信徒會說方言,向會說方言的人宣講天主的真理,然后這個信徒或教會中的另一個信徒要翻譯所講的,使整個聚會的人都能明白所講的。

那么,什么是方言祈禱,它與說方言有什么不同呢?格林多前書14:13-17指出,用方言祈禱也是要解釋的。因此,用方言祈禱似乎是向天主獻上祈禱。這種祈禱可以服侍說這種語言的人,但也需要被翻譯,使整個身體都能得到造就。

這種解釋不同意那些把用方言祈禱看作是一種祈禱語言的人的看法。這另一種理解可以總結如下:用方言祈禱是信徒與天主之間的個人祈禱語言(格林多前書13:1),信徒用它來造就自己(格林多前書14:4)。這種解釋是不符合聖經的,原因如下。1)如果要解釋的話,方言祈禱怎么可能是私人的祈禱語言(格林多前書14:13-17)?2)聖經說,屬靈的恩賜是為了造就教會,而不是為了自己,那么用方言祈禱怎么會是為了自我造就呢(格林多前書12:7)?3)如果方言的恩賜是 “給不信的人的記號”,那么用方言祈禱怎么會是一種私人的祈禱語言呢(格林多前書14:22)?4) 聖經明確指出,不是每個人都擁有方言的恩賜(格林多前書12:11,28-30)。如果不是每個信徒都能擁有方言,方言怎么可能成為自我造就的恩賜?難道我們不都需要被造就嗎?

有些人把用方言祈禱理解為一種 “秘密密碼語言”,它可以防止撒旦和他的魔鬼理解我們的祈禱,從而獲得對我們的優勢。這種解釋是不符合聖經的,原因如下。1)新約聖經一直將方言描述為人類的語言,而撒旦和他的魔鬼很能理解人類的語言。2)《聖經》記載了無數的信徒用自己的語言大聲禱告,絲毫不擔心撒旦會攔截禱告。即使撒旦和/或他的魔鬼聽得懂我們的祈禱,他們也絕對沒有能力阻止天主按照祂的旨意回應祈禱。我們知道天主會聽我們的祈禱,這個事實使得撒旦和他的魔鬼是否聽得懂我們的禱告變得無關緊要。

那么,對於許多經曆過方言祈禱并發現方言祈禱對個人很有啟發的基督徒,我們該怎么說呢?首先,我們必須把我們的信心和實踐建立在聖經上,而不是經驗上。我們必須根據聖經來看待我們的經曆,而不是根據我們的經曆來解釋聖經。第二,許多邪教和世界宗教也報告了說方言/用方言祈禱的事件。很明顯,聖神并沒有給這些不信的人恩賜。所以,看來魔鬼能假冒說方言的恩賜。這應該使我們更加仔細地將我們的經曆與聖經進行比較。第三,研究表明,說方言/祈禱可以是一種學習行為。通過聽到和觀察別人說方言,一個人可以學習這個程序,甚至是在潛意識中。這是對基督徒中絕大多數說方言/禱告的例子最有可能的解釋。第四,”自我陶醉”的感覺是很自然的。當人體體驗到新的、刺激的、情緒化的和/或脫離理性思維的東西時,會產生腎上腺素和內啡肽。

說方言絕對是一個基督徒可以尊重和愛護同意不同意的問題。說方言不是決定救恩的因素。說方言不是區分成熟基督徒和不成熟基督徒的方法。是否有方言祈禱這種東西作為個人的祈禱語言,并不是基督教信仰的根本。所以,雖然我們相信聖經對方言祈禱的解釋會使我們遠離個人造就的私人祈禱語言的想法,但我們也認識到,許多練習方言的人是我們在基督里的弟兄姐妹,值得我們愛和尊重。

(譯)

什么是翻譯方言的屬靈天賦?

什么是翻譯方言的屬靈天賦?

除了說方言的恩賜之外,格林多前書12:10還提到了另一個屬靈的恩賜——翻譯方言的恩賜。解讀方言的恩賜是指將外語翻譯成聽眾語言的能力。解讀方言的恩賜是一個獨立的恩賜,但它似乎是與說方言的恩賜一起使用的。

方言的恩賜是一種超自然的能力,能說出說方言者從未學過的外語。我們在宗徒大事錄2:4-12中看到了這種恩賜的使用,因為耶路撒冷的猶太人聽到了用各種語言傳講的福音。那么,一個有解讀方言恩賜的人,即使不懂說方言的人所說的語言,也能聽懂他說的話。這種事先不懂語言的情況,正是屬靈恩賜與能聽懂和說各種語言的自然恩賜的不同之處。方言翻譯員會聽到說方言的人說的話,然后把信息傳達給在場任何不懂語言的人。其目的是讓所有人都能理解所講的真理并從中受益。根據宗徒保祿的說法,并與宗徒大事錄中描述的方言相一致,方言的恩賜是為了用另一個人的母語將天主的信息直接傳達給他或她。當然,如果在場的人不能理解所講的語言,方言就毫無用處——這也是方言翻譯者的必要性。目標是教會的啟迪(格林多前書14:5,12)。

哥林多教會的一個問題是,說方言的人在禮儀中大聲說話,行使他們的方言恩賜,而沒有翻譯,也沒有人會說這種語言。結果是說方言的人引起了人們的注意,但他的話毫無意義,因為沒有人能夠聽懂他的話。保祿強烈建議,在教會中所有方言的使用都必須有翻譯。”可是在集會中,我寧願以我的理智說五句訓誨人的話,而不願以語言之恩說一萬句話”(格林多前書14:19)。聽到一些他們聽不懂的東西,對其他教會成員沒有任何益處。在教會中行使方言的恩賜,僅僅是為了向大家展示你有這個恩賜,是自負和無益的。保祿告訴格林多人,如果兩三個說方言的人想在聚會中說話,那么一個有神恩的方言翻譯也必須在場。事實上,”如沒有解釋的人,在集會中就該緘默,只可對自己和對天主說話”(哥林多前書14:28)。

方言恩賜的屬時性,意味解釋方言的恩賜也是屬時性的。如果說方言的恩賜在今天的教會中活躍,那么它就會按照聖經的規定來執行。它將是一種真實的、可理解的語言(格林多前書14:10)。這將是為了將天主的聖言傳達給另一種語言的人(宗2:6-12),而且是 “一切都該照規矩按次序而行”(格林多前書14:40),”因為天主不是混亂的天主,而是平安的天主。猶如在聖徒的眾教會內,”(格林多前書14:33)。

(譯)

方言停止是什么意思?

方言停止是什么意思?

格林多前書13章8-10節:”愛永存不朽,而先知之恩,終必消失;語言之恩,終必停止;知識之恩,終必消逝。因為我們現在所知道的,只是局部的;我們作先知所講的,也只是局部的;及至那圓滿的一來到,局部的就必要消逝。及至那圓滿的一來到,局部的就必要消逝。
” 在此章節中,方言 “將停止”。換句話說,在保祿寫完《格林多前書》后的某個時候,方言的恩賜將不再使用。

格林多前書12-14章都是關於正確使用屬靈恩賜的。保祿寫信給格林多教會,糾正他們對一些恩賜的不當使用,以及他們對某些更”壯觀”的恩賜的不當強調。就在他討論的中間,他談到了愛的優越性。盡管格林多教會很有恩賜,但他們并沒有在彼此的愛中使用他們的恩賜。保祿接着說,各種恩賜有一天都會停止運作,但愛永遠不會失敗。很多人糾結的問題是,這些恩賜到底什么時候會停止。保祿在文中給出了答案。”圓滿的一來到” (哥林多前書 13: 10)。

當然,接下來的問題是,什么是 “圓滿”或 “完美”?基本上,有兩種觀點。

一種觀點,通常被稱為 “停止主義 “的觀點, 是神跡恩賜只是在宗徒時代的運作, 給予特殊的啟示,直到新約的完成。在早期的基督徒擁有完整的新約聖經之前,他們必須依靠知識的話語、預言和方言來給他們天主的全部啟示。一旦教會擁有了完整的新約聖經,這些恩賜就因不需要而消失了。信心、盼望和愛繼續在運行。

通常,停止論者的觀點會指出,用於知識和預言停止的詞是被動語態,表示它們將被外力阻止。然而,用於停止方言的動詞是用中調,表示它們將 “因自己而停止”。這通常被看作是進一步證明方言是暫時的,最終會自行消失。不管這個論點的力度如何,語法分析都有遺漏。有些動詞通常釆用中調,NIV聖經中譯為 “被靜止”的動詞就是其中之一,因此,在這段經文中,從被動聲變為中間聲并無特別意義。在路加福音8:24中,風暴是 “靜止的”(同詞同調);然而,很明顯,耶穌是主動靜止了風暴。

停止論者還指出,如果方言、預言和知識繼續下去,這種繼續的啟示實際上是對聖經的補充。然而,大多數延續論者(堅持目前行使這些恩賜的人)并不認為他們的啟示是與聖經同等的,而更像是 “聖神的帶領”。許多停止論者覺得天主帶領他們做了一些事情,或者”告訴”他們做一些事情。他們會堅持認為這是來自天主的某種溝通,但絕不會把它與聖經等同起來。

另一種主要的觀點是,”圓滿”是永恆的狀態。屆時將不再需要方言等神跡恩賜,因為我們將完全知道一切。這種觀點指出第13章第12節進一步描述了 “完全性”。”我們現在是藉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的觀看了。我現在所認識的,只是局部的,那時我就要全認清了,如同我全被認清一樣”。這很難說是指新約典籍的完成。保祿的意思似乎是說,當我們進入永恆的狀態時,方言、預言和知識的話語將是不必要的。

延續主義的立場并不排除對更多神跡恩賜的需要可能會隨着需要而起伏,或隨着聖典的完成而減弱;相反,它只是沒有明確指出這些恩賜會在聖典完成后停止。停止派的立場有很好的曆史和神學論據,但這些論據不一定能得到格林多前書13:8的支持。同樣,這節經文也不能作為今天延續論者的任何和所有主張的認可。保祿用了三章的篇幅來論述神跡恩賜的濫用,而今天那些自稱行使方言的人也有許多同樣的濫用行為。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