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的生育計划

天主的生育計划

經常聽到有人提到天主的生育計划。那是什么意思?

首先,這是指父母必須配合天主的生育計划。

其次,天主對已婚夫婦的神聖計划是生兒育女。關於這一問題,天主教教理規定:
1601
條: 「男女雙方是藉婚姻盟約結合為終身伴侶,此盟約以其本質指向夫 妻的福祉,以及生育和教養子女,而且兩位領洗者之間的婚姻被主基督提升到聖事的尊位」。

1652條:「婚姻制度及夫妻之愛,本質上便是為生育並教養子女的,二者形同婚姻的高峰與冠冕」。

根據“教會法典”中的天主教教,當“配偶之間以人類的方式進行婚姻一種適合於生育后代的婚姻行為,婚姻被自然要求,配偶雙方成為一體時,婚姻即告完美無缺。”因此,一些神學家認為,用避孕手段進行性交并不能使婚姻完美無缺。

簡單地說,如果一對夫婦(A)沒有性關系(B)意圖生育(有子女),他們就沒有完成婚姻,因此有理由廢除婚姻。“A”和“B”都必須都有,才能按照天主神聖的生育計划來完成婚姻。

總之,要使婚姻有效,一對夫婦必須對天主的願望敞開心屝,希望他們能在婚姻中得到孩子的恩賜。如果一對夫婦盡力避免生孩子,他們就不願意接受天主的生育計划。

(譯)

游行用的十字架

游行用的十字架

游行用的十字架的起源和目的是什么?

對大多數天主教徒來說,游行用的十字架,也被稱為“游行苦像”,是一種眾所周知的宗教物品。雖然十字架的設計和風格可能各不相同,但十字架的大小足以讓信徒在游行時看到,因為十字架通常安裝在長柄上。在天主教會內的大多數禮游行中使用的是苦像。它被在隊伍的前面,十字架基督被釘的身面對隊伍走向的方向。這象徵基督徒是基督的追隨者。一旦十字架被到祭壇上,它可以放在祭壇上或附近,或者,如果固定的祭壇十字架已經到位,它可以被帶到聖器安置處。

在儀式中使用游行十字可以追溯到几個世紀以前。這一傳統的起源通常歸功於604年去世的英格蘭聖奧斯。在8世紀,聖貝德寫了“英格蘭人民的教會曆史”(EcclesiasticalHistory Of The England People),在這份文件中,他描述了英國的第一位大主教奧斯,帶着一個游行用的十字架。

(譯)

游行旗幟

游行旗幟

游行旗幟的目的是什么?

首先必須理解游行的含義。總之,游行是一個有組織的團體,人們以正式或禮儀的方式行走。十子架在隊伍的前頭,橫幅上繡着神聖的圖案…… 游行應該有明確的目的,如紀念某個重要事件,或恭敬聖體。

所以如果游行紀念萬福童貞聖母瑪利亞的節日,游行隊伍就會有上面印有利亞特定節日圖案的橫幅

游行几乎出現在宗教崇拜每種形式,如聖周游行。聖經中的一些例子是約櫃方舟游行,以及耶穌騎驢進入耶路撒冷的游行。

根據https://en.wikipedia.org/wiki/Procession

在“羅馬天主教會中的說法,[關於游行的]規則是在羅馬聖事禮典中規定的。并按以下方式分類:

Processiones generales, 主教轄區神職人員參加的每年的聖母取潔瞻禮聖枝主日或聖周游行、基督聖體瞻禮,四十小時的敬禮和其他日子,按照教會的習俗。

• “Processiones extraordinariae, 特殊情況按排的游行,如為求下雨或晴天;

在特殊場合按排的游行,如祈禱下雨或晴天;在暴風雨、飢荒、瘟疫、戰爭期間,感恩游行;聖髑遷移;或在教堂或墓地奉獻

也有榮譽游行,例如,在主教第一次進入他的教區會見王室人士

參加游行的人不戴帽子行走(如果天氣允許的話),穿着體面的服裝,帶着虔誠的神態;神職人員和平信徒,男人和女人,要分開走。十字架在隊伍的前頭,旗幟上繡着神聖的圖案,這些旗幟不能是軍用的,也不能是三角形的。紫色是游行的規定顏色,但在基督聖體瞻禮或其他色被指定要求顏色的日子除外。主禮的神父穿一件‘加巴’罩袍,或者至少穿白色長袍和紫色披肩,而其它神父和神職人員穿的則是白色長袍。“

聖體在游行時(通常被放在聖體發光內),它總是被一個遮陽篷所覆蓋,并伴隨着光。在 litaniae majores and minores 的大游行和其他懺悔游行中,歡樂的頌歌是不允許的,但是唱連禱文,如果隊伍長需要的話,則penitential and gradual 頌歌。關於游行的紀律,根據特倫特議會,指定和管理游行以及在教堂外的公眾祈禱。

紀律的遵守或改變屬於禮;在由禮儀長老管理的教宗游行中,這些要點由樞機主教執事決定。至於教會內部的游行,由於在規管當局方面出現了一些意見分歧,禮決定主教必須在其規章中徵求但不一定遵循這一意見。“

從上面可以看出,游行旗幟促進正在進行的活動,無論是在室內或室外游行。例如,在瓜達盧佩聖母瞻禮,在穿過教區一部分的戶外游行中,教區的每一群人都會有瓜達盧佩聖母的旗幟和他們團體的名字,如“聖母軍”、“哥倫布騎士”、“教區樂隊”,與這個教區有關的學校,等等。這些游行活動之所以如此美麗,其中之一就是引起旁觀者注意的橫幅。這些橫幅呼應了參與某一特定教區的許多團體活動。

(譯)

私人啟示

私人啟示

天主教會關於私人啟示的教是什么?我們有義務相信他們嗎?

根據天主教會簡編第10條,“私人啟示雖然不屬於信,但可以幫助一個人活出信仰,只要他們帶領我們走向基督。教會的訓導當局,有責任評估這樣的私人啟示,不能接受那些聲稱超越或糾正基督的明確啟示的人。

換句話說

”的定義如下:

聖經和傳統中所包含的信仰遺產,從徒時代起就在教會中傳承下來,訓導當局從徒時代起就將它所提出的信仰作為神聖示的所有東西從教會中提取出來。

羅馬天主教會為信徒的信仰所教導的聖經和傳中所揭示的真理的體。

私人啟示不屬於“信”。

雖然私人的啟示可能有助於一個人的靈成長(信仰),只要它導致基督(不僅僅是聖徒或天使)否則天主教徒就不需要相信它們。

天主教會的訓導當局在評估私人啟示方面擁有最后的發言權。評價順序通常如下:(1)神父(2)主教,(3)訓導當局。

訓導當局不能接受超越或糾正耶穌基督教的私人啟示。一個例子是穆罕默德(伊斯蘭教),他自稱比耶穌基督更偉大,耶穌基督是天主聖子。

(譯)

侵犯隱私

侵犯隱私

什么時候可以閱讀別人的私人資料,如日記或私人信件?

一般情況下,未經他人同意,任何人都無權閱讀他人的日記或個人信件。

這同樣適用於與某人的藥物有關的事情。沒有人有權閱讀藥丸容器上的內容,無論是醫生的名字還是服用的藥物類型。這是私人信息。

在很少的情況下,如果某人的健康處於危險之中,閱讀某人日記的一部分(最后几頁)是正當的。如果某人失蹤了一段時間,而沒有人知道此人在哪里或與誰在一起,那么就有義務考慮是否有可能在他們日記的最后几頁中寫了一些東西。這并不給予任何人閱讀整個日記的權利。這種行為被認為是窺探。

總之,作為一個基督徒,你有義務尊重他人的隱私。通過問私人問題來窺探或打聽他人的私事是不恰當的。
(譯)

主要的情慾

主要的情慾

最主要的情慾是什么?

根據天主教教理第1772條:“最主要的情慾是愛和恨,渴求和驚懼,欣悅、哀愁和憤怒。”

以下信息有助於理解什么是情慾。

天主教教理第1771條:“ 「情慾」一詞是指情感或感受。人透過自己的情感的觸動,預先感受到甚麼是善和懷疑甚麼是惡。

天主教教理第 1773.條:“情慾作為感性上的傾向,本身沒有道德上的善或惡可言,而要看這些情感是否出自理智和意志,才談得上道德的善或惡。

天主教教理第1774.條:“情感的觸動與感受能為德行所提升,或為惡習所敗壞。

天主教教理第1775條:“人在道德感受上的成全,在於人不但為意志所驅使而向善,而且也為其「心」所驅使。

(譯)

真實生活中聖神的效果

真實生活中聖神的效果

迦拉達書 第五章22-23節,“聖神的效果卻是:仁愛、喜樂、平安、忍耐、良善、溫和、忠信、柔和、節制。”保祿說了各個聖神的效果,通過九個方面清楚表示。當我們的生命在聖神中是有效果的,所有的方面是可見的,并且真的,它們一再重疊交織。 化几分鐘考慮聖神在你生命中的工作。所有效果的‘部份’都在嗎?

仁愛: 愛是願他人美好。我愛誰?我希望誰不幸,我如何能改變它?

喜樂和平安: 我的神魂平安嗎?我充滿喜樂,還是經常發怒、焦急,或對他人和世界不和?我花時間在天主,所有喜樂和平安的源泉,面前保持平靜嗎?

忍耐: 我堅持被召的任務,即使面對阻力?當他人試探我的耐心時,我發脾氣嗎?

良善: 我外表集中准備好懷着同情心,敞開心屝傾聽與自己的感受不同者的話嗎?

溫和: 我信任他人或默認否定態度?我繳納十一奉獻及慈善優先,或允許我自己的欲望化掉我的收入?

忠信: 我在他人背后議論嗎?我在內心批評朋友或家人而不關心他們?我忠於天主嗎?我讓貶損的或有害的評論加於其他天主的子民,使他們不受質疑,出於對沖突或判斷的恐懼?

柔和: 當有不可避免的煩躁情緒時,我逆來順受嗎?我以一種尋求有關各方最大利益的方法着手處理沖突嗎?當我處罰手下的人時,我釆取一種懲罰措施,或一種幫大家成長為更聖、更健康的人?

節制: 觸及生活的許多領域:表達憤怒,在線交往中的詞匯選擇,時序按排,消耗食品,消費習慣,屏幕時間,使用體力,時間管理。 我故意控制應付世界的方式嗎?

(譯)

女神父問題

神父問題

天主教教會對女神父的立場是什么?教會是否會像英國聖公會那樣有女牧師?

教會法典”規定:“惟有領過洗的男性,得有效地領受聖秩。 ”

在同一件事上,天主教會的教說:“教會法典第1024 惟有領過洗的男性,得有效地領受聖秩。 ”主耶穌揀選人組成十二團體徒也是這樣,因為他們選擇同接替他們的事工。(參考:谷314-19 612-16弟前 31-132 Tim 1615-9主教團體神父們在祭司的職位上團結在一起,使十二人團體成為一個永遠存在和永遠活躍的實,直到基督再臨。教會認識到自己被天主自己的選擇所束縛。因此,婦女的主聖是不可能的。“[參考John Paul II, MD 26-27; CDF, declaration, Inter insigniores: AAS 69 (1977) 98-116] [551, 861, 862] (C.C.C. # 1577)

1994年,教宗若望祿二世正式宣布教會無權祝聖婦女。他說:“雖然教會的一貫普遍傳統在其最近的文件中堅定地教導了祭司地位只留給男性,但目前在一些地方,它仍被認為是可以辯論的,或教會的判斷,即婦女不應被允許接受祝聖,被認為是一種純粹的紀律力量。因此,為了消除對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的所有疑問,這是一個與教會的神聖憲法本身有關的問題,因為我的事奉是確認堅固弟,(參考文獻:“但是我已為你祈求了,為叫你的信德不至喪失,待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兄弟。 路加福音2232) 我宣布,教會沒有任何權力授予婦女祭司的地位,這個判決將由教會的所有信徒絕對持有“(Ordinatio Sacerdotalis 4)

1995年,信仰教義大會與教一起裁定,這一教“需要明確的同意,因為它建立在天主聖言的基礎上,并且從一開始就一直被保存和應用於教會的傳統中,它一直被普通的和普遍的教權所明確地闡明”(參考資料梵二會,教會憲法教義Lumen Gentium 252)“(19951025日的答復)

最后,對於誰被祝聖為祭司天主有最后的發言權。祭司是一種使命,是來自天主的召喚。這不是來自自己的召喚。這不是一個人從事的職業,因他/她渴望宗教威望伴隨着“父”或“尊敬的”的頭銜。

在“希伯來書”中,在“聖經新約”中,我們讀到:“誰也不得自己擅取這尊位,而應蒙天主召選,有如亞郎一樣。 再說一遍:“你接受尊位成為神父,只在天主召叫你的時候。”
這些想要成為神父的女性,她們的個人欲望并不是來自神聖的召喚。就像們中的許多人說的,“我從小就一直想當一名神父。”時,他們對教區神父的角色印象深刻。他們想變成和他一樣的人。為了實現這一秘密議程,她們加入由修女組成的修會。從那時起,們努力獲得所有的免費教育,們可以在神學和其他神職的研究。在某種程度上,們覺得自己的教育程度與那些當神父的人不相上下。們覺得沒有什么能阻止們成為神父。所以們公開這件事。們宣布們想要的,成為一名神父。他們沒有宣布天主想要什么,而是們想要什么。當們的個人議程遭到反對時,們的宣布就變成對教會的一種要求,對任何阻礙們實現們想要的目標的人來說,都是一種挑戰。

在“聖經”、教、天主教會的教、教會的傳統、聖教會所有長老的著作中,都找不到一盎司證據來支持天主把一名女性召入祭司的行列。但是有足夠的證據支持天主建立男性唯一的祭司聖職

天主神聖旨意盛行在地上像在天上一樣。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