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了要舉行葬禮

小產了要舉行葬禮

如果有人小產了,他們應該舉行葬禮嗎?

天主教會教導人們的生命始於懷孕,而孩子從那一刻起就有了靈魂。因此,當有人小產時,有必要這樣做,應該為孩子舉行一次天主教葬禮。

說到這一點,應該補充,當由於小產而要求兒童遺體時,許多醫院和產科醫生會給父母一些麻煩。父母在這個問題上應保持堅持,表明這種干涉按他們的信仰,違反他們享有宗教自由的權利。

補充兩件事:

1. 為你的孩子命名。這將幫助你在葬禮上向你的孩子告別。

2.《祝福書》中有小產后給父母的特殊祝福。向教區神父要求這份祝福。這有助你的悲傷和治愈。

(譯)

與天主教葬禮有關的教會法典

天主教葬禮有關的教會法典

天主教有一些教會法典適用於信徒的葬禮。它們是:

1176

1 已亡信徒應依法給予教會殯葬禮。

2 教會殯葬禮是教會藉以為亡者祈求神助,對其遺體致敬,同時也給生者帶來希望的慰藉,故應遵照禮儀法的規定舉行。

3 項 – 教會竭力推薦埋葬屍體的優良習慣,但不禁止火葬,惟不得為反對基督教義而選擇火葬。

1177

1 為任何一位亡者信徒,殯葬禮普通應在自己堂區的教堂舉行。

2 但任何信徒,或有權為已亡信徒按排殯葬禮者,可選擇另一教堂舉行殯葬禮,惟得有管理該教堂者的同意,並通知已亡信徒的堂區主任。

3 如死亡發生在自己堂區之外,而屍體未運回堂區,且未依法選擇葬禮聖堂,應在死亡發生的堂區聖堂舉行殯葬禮,但特殊法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1180

1 如堂區有自己的墓地,已亡信徒應葬於此,但亡者或有權為亡者辦理喪事者,已依法選擇另一墓地者,不在此限。

2 項 – 除法律禁止外,任何人皆得選擇殯葬的墓地。

1181

至於因葬禮而得的獻儀,應遵守 1264 條的規定,但應留心勿使殯葬禮受人情包圍,亦勿使貧窮者被剝奪應得的殯葬禮。

1182

埋葬完畢,應依特殊法的規定,在亡者錄上登記。

1183

1 在殯葬禮上,慕道者應視同基督信徒。

2 父母願為之付洗,但未領洗而死去的幼兒,教區教長可准許其用教會殯葬禮。
3
凡在非天主教教會或團體受過洗而無法找到本教會聖職人員時,依教區教長的明智審斷,且確定其無相反意願者,得予以教會殯葬禮。

1184

1 除非在死前做出悔改的記號,應褫奪其教會殯葬禮者為:

1) 顯著的背教者、異端教者、裂教者;

2) 以相反基督教義為理由而選擇火葬身體者;

3) 其他顯著罪人,如准許其用教會殯葬禮, 不免給予信徒公開惡表。

2 遇有疑難,應請示教區教長,並從其決定。

1185

被褫奪教會殯葬禮者,亦不得為其舉行任何殯葬彌撒。

注:

1. “教會葬禮” 是用於天主教會拉丁禮儀的葬禮儀式。

2. “教區教長” 是主教。

(譯)

葬禮悼詞

葬禮悼詞

關於在葬禮彌撒上由平信徒介紹悼詞,天主教會教導是什么?有人去世了,家人想告訴信徒他對家庭有多麽重要

悼詞不屬於天主教的葬禮,在葬禮彌撒上宣講不恰當。(#27;基督教葬禮規則)解釋一下。

與一般的想法相反,葬禮彌撒的目的是:

敬拜天主,因為基督戰勝死亡,

用祈禱來安慰哀悼者,

為亡者的靈魂祈禱。

葬禮彌撒不是為了歌頌亡者的生活。

在以下兩個情況中,信徒可以被告知亡者的個人生活:

在家中或殯儀館舉行的祈禱儀式上,或

在落葬儀式后的墓地邊。

(譯)

諂媚和奉承的意思

諂媚和奉承的意思

關於諂媚和奉承的天主教教導是什么?

天主教會教導說,“諂媚和奉承”,無論是過分的還是不真誠的贊揚,當它們被用來鼓勵或贊揚某人的錯誤行為或增進自己的利益時,都可能是罪惡的。

引用天主教教理,

應當禁止藉諂媚、奉承或逢迎的言語或行為,鼓勵或贊成別人行為的邪惡及舉止的錯謬。如果奉承構成罪惡或重罪的共犯,就是一種嚴重的過失。服務的善意或友情,不能使口是心非的言語成為正當的。奉承如果只是為取悅於人、為迴避壞事、應付一件必然的事,以及為得到合法的好處,則是輕微的罪。”(天主教教理 #2480

關於此事,聖經說:

撒謊的唇舌,必痛恨真理;諂媚的嘴臉,必製造喪亡。”(箴2628

(譯)

星期五吃魚

星期五吃魚

天主教徒星期五必須吃魚,這是真的嗎?

天主教會沒有教導天主教徒星期五必須吃魚。“教會法典” 規定:

1251

全年每週星期五應守小齋,不食肉類,或主教團所規定的其他食物,但星期五遇到節日不在此限;聖灰禮儀星期三,及吾主耶穌基督死難日星期五則應守大齋及小齋。

几個世紀以來,在梵二會議之前,因為天主教徒星期五不能吃肉,所以他們在吃飯時用魚代替肉。沒有必要一定吃魚;天主教徒如果選擇不吃魚的話,本來可以拒絕吃肉和魚。

應當指出的是,許多天主教習俗在其早期教會時期就已被證明對人的健康有好處。例如,每周守小齋一天有利於控制體重。吃魚有助於降低膽固醇,并防止過度吃肉使心臟病發作。

(譯)

天主教徒使用生育藥物

天主教徒使用生育藥物

天主教徒是否允許使用生育藥物?

天主教會教導,婚姻和生育是性親密的雙重目的,而性關系是保留給婚配聖事結合的男人和女人的。

在這種情況下,

任何有助於婚姻性交發揮其生育潛力的程序都是道德的。

任何替代或抑制婚姻關系需要的程序都是不道德的。

隨着生育藥物的使用,夫婦們應該非常謹慎地考慮,如果發生大的多胎妊娠,他們將如何應對母親和孩子的嚴重健康風險。此外,我們還關注如何滿足345名同時出生的兒童的所有基本需要。

(譯)

節日、慶日、紀念日之間的區別

節日、慶日、紀念日之間的區別

節日是禮儀曆三類慶典中最隆重的,例如復活節、聖誕節、諸聖瞻禮、耶穌升天、基督聖體、以及其他我們的主和某些聖人在世活動事件的慶日。雖然大多數節日不是罷工瞻禮,它們像主日。

慶日,第二類,由慶祝某些聖人組成。這包括總領天使和使徒的慶日。

日是禮儀曆中最低的等級,它由慶祝大多數聖人組成。如果一個紀念日是義務性的,它就會用一個大寫字母M識別。必須注意到這些。

(譯)

懷孕期間領聖體前禁食

懷孕期間領聖體前禁食

天主教會沒有關於懷孕時禁食的具體教導。

與這個問題有關的教會法典:

919

1 將領聖體者,在領聖體前,至少一小時內,不得進食和飲料,但清水和藥物不在此限。

3 老年人和患病者,和服侍他們的人,雖然在領聖體前一小時內曾略進食物,亦可領聖體。

患病者” 當然包括懷孕期間突然需要吃或喝東西的婦女。

(譯)

“老年人” 的年齡與領聖體前禁食

老年人” 的年齡與領聖體前禁食

教會法典919條第1款規定:“凡要接受聖餐的人,除水和藥品外,在聖餐前至少應禁食一小時。” 第919條第3款規定:“老年人和患有某種疾病的人,以及照顧他們的人,即使在前一個小時內吃了一些東西,也可以得到聖餐。”

但是,教會法典沒有規定在領聖體前可以停止禁食的 “老年人” 的年齡。

注意到,在網上搜索時,一些神父提到這個問題,他們說年齡是 “60歲”。在這樣做的同時,沒有一個說明他們的答案來自哪里。天主教教理和教會法典沒有涉及特定年齡的問題。 能講講這件事嗎?

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很明顯,天主教會沒有規定何時可以停止禁食的老人年齡,一定有很好的理由。常識說,教會沒有規定年齡有許多正當的理由。它們是:

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退休年齡。有些國家認為65歲是退休年齡,這是一個長者或老人的同義詞。然而,有些文化認為他們的人民(部落)中的老年人是長者。其中一些可能是50歲。這兩個例子足以支持這樣一個事實,即“老年人”的定義并不普遍。

禁食能使人頭腦清醒。在教宗200923日四旬期的信息中,我們讀到 “禁食有非常重要的精神利益”。

如果教會說每個人都可以在一定年齡停止禁食,那就是天主教徒在達到一定年齡時不再需要禁食的精神利益。這不對!

隨着人們的年齡增長,有些情況會使老年人在領聖體前無法禁食。健康狀況不好可能迫使他們吃東西。因一段時間沒有吃東西而突然感到頭暈的感覺。在醫院里,在小堂舉行彌撒之前,可以供應小吃或膳食。一個健忘的老人可能會吃點東西,而不知道彌撒聖祭很快就會開始。在這種情況下,整整一小時的禁食要求無法得到滿足。

可以理解的是,有些人良好的健康狀況時期要比其他人長得多。正因為如此,他們發現在領聖體前禁食并不那么困難。雖然有些人在65歲以后不能再禁食,但也有一些人在85歲時仍能禁食。那么,如果一個人可以在85歲以上禁食,并繼續從這樣的實踐中得到精神上的好處,那么誰又能說一個人在60歲或65歲時就應該停止禁食呢?

因此,能理解天主教會為何沒有規定年齡。人生中沒有一個人會突然說:“我不用再去實踐我的天主教信仰了,因為我一生都在這么做!” 或者,“我不用再去教堂了,因為我已經60歲了!” 或者正如一些人所說的那樣,“我已經70歲了,我可以活在習慣法里了,因為在我這個年紀,我們不再犯罪了!”

總之,除非有正當理由說明一個人不應該再禁食,否則他/她應該繼續禁食,直到他/她由於年齡不能再禁食為止。

注:有些人希望自己已經到了“老年”,所以現在可以在去教堂的路上喝咖啡了。這是一種非常糟糕的態度。如果一個人在去教堂的路上需要喝水,那人就可以喝水,犧牲喝咖啡的欲望。

(譯)

彌撒前禁食

彌撒前禁食

天主教會對領聖體前禁食的教導是什么?

天主教教會法典說:

919 – 1 將領聖體者,在領聖體前,至少一小時內,不得進食和飲料,但清水和藥物不在此限。

老年人和那些患有疾病的人怎么辦?他們還得等一小時才能領聖體?

在這個問題上,《教會法典》規定:

919 – 3 老年人和患病者,和服侍他們的人,雖然在領聖體前一小時內曾略進食物,亦可領聖體。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