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對動物/寵物安樂死有何規定?

《聖經》對動物/寵物安樂死有何規定?

雖然《聖經》沒有任何地方明確提到動物/寵物安樂死,但肯定有一些聖經原則適用。在創世記1:26中,天主宣稱:”讓我們照我們的肖像,按我們的模樣造人,叫他管理海中的魚、天空的飛鳥、牲畜、各種野獸、在地上爬行的各種爬蟲。” 從根本上說,作為地球上最高等級的受造物,人類對地球上的其他所有生物都有充分的權力。雖然對動物的支配權包括殺死動物作為食物的權利(創世記9:2),但它遠不止於此。我們是天主所造之物的看守者/管理者。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們都要成為與我們分享這個星球的生物的牧人。

聖經明確指出,我們要以尊嚴、尊重和憐憫的態度對待動物。箴言12章10節說:”義人珍惜禽獸的生命”。對動物仁慈的責任免除了人在安息日不工作的命令。”你們中間,誰的兒子或牛掉在井裡,在安息日這一天,不立刻拉他上來呢?” (路加福音14: 5)。聖經還指出,當動物對人或其他動物搆成威脅時,應將其處死(《出埃及記》21:28-35)。

有了這些原則,就可以發展出符合聖經的動物/寵物安樂死的做法。我們要對動物仁慈,我們有權力結束動物的生命。所以,如果對動物實施安樂死是一種仁慈的行為,那絕對沒有錯。如果我們看到一只動物在受苦,沒有康復的希望,我們能做的最仁慈的事情就是盡快、盡可能無痛地結束它的生命。我們也有自由去做一切可以做的事情,去保護動物的生命。但是,同樣,當時機成熟,最合理和最仁慈的做法是對動物或寵物實施安樂死,這絕對是天主賦予我們的權力做出的決定。形象地說,有時候,只有結束動物的生命,才能讓動物走出它所掉進的 “坑”。

(譯)

《聖經》對動物權利是怎么說的?

《聖經》對動物權利是怎么說的?

天主的聖言并沒有在很大程度上提到對待動物的問題。然而,從創世記中,我們既得到了聖經關於動物的說法,也得到了我們必須如何對待動物。在創世記第1章中,我們找到萬物的創造。在這里,我們看到天主建立了人與動物之間的關系。在第28節中,天主把地上所有受造物的權柄交給了人。人要照顧和使用地球。人要對一切被造之物有權柄。這意味人要承擔起對天主所創造的一切事物的控制和保護。我們必須小心翼翼地履行這個角色。
然而,重要的是要注意到人犯罪后天主所做的事。創世記3章給我們介紹了人所犯的第一個罪的細節。在21節中,天主為人類准備了用獸皮做的覆蓋物,第一次有動物死亡。這件事的意義流淌在天主的聖言中;因為人的罪,死亡已經進入了世界。然而,對於我們關於動物的討論,重要的是要明白,動物是要被人用來滿足我們的需要。

在創世記第9章,人與動物的關系發生了變化。直到這時,動物還沒有被當作食物。然而,天主現在把某些動物列入人類的飲食中。天主也要動物對人敬畏。同樣,動物被用來滿足人的需要。然而,天主在第二節重復了祂的命令,要看管這些動物。

如果人真正理解命令,成為地球的 “看守人”,就不應該發生虐待動物的行為。我們要控制動物的數量,使它們不至於因疾病而被殺死;我們要利用動物來滿足我們的需要;我們要以不傷害人類的方式來控制動物;最后,我們應該保護動物不被過度殺戮和虐待。問題在於,很多人不明白這種平衡,往往對動物保護過度或保護不足。動物是被創造出來供我們享用的,所以保護剩余的動物供別人享用也是應該的。箴言12:10告訴我們:”義人珍惜禽獸的生命,惡人的心腸殘忍刻薄。”

(譯)

《聖經》中對寵物是怎么說的?

《聖經》中對寵物是怎么說的?

在西方社會,寵物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流行。許多家庭都有一只貓或狗,或者一只倉鼠、烏龜、金魚、龍貓、蠑螈、鸚鵡或壁虎。從白化蟒蛇到嘶嘶作響的蟑螂等一切動物都被關在籠子里,作為寵物飼養。聖經并沒有真正解決飼養寵物的問題。唯一可能養寵物的例子是納堂的比喻中的窮人,他 “除了一隻小母羊外,什麼也沒有。這隻小母羊是他買來餵養的,在他和他兒女身邊長大,吃他自己的食物,喝他自己杯中的飲料,睡在他的懷裡,待牠如同自己的女兒一樣”(撒慕爾記下12:3)。不過,我們可以根據《聖經》對其他主題的記載,得出一些關於寵物的結論。

聖詠147:9告訴我們,天主關心祂所創造的一切,包括祂所創造的動物。”他將食物賜給家畜,他養育啼叫的鴉雛。” 在聖詠104:21中,我們看到 “少壯的獅子怒吼覓食,向天主要求食物充饑”;這暗示着神喂養它們。另外,在《路加福音》12:6中,耶穌說:”五隻麻雀不是賣兩文銅錢嗎?然而在天主前,他們中沒有一隻被遺忘的”。

如果天主關心動物,我們也應該關心動物。事實上,正是天主對動物的關懷,最充分地解釋了我們養寵物的願望。天主按照自己的形象創造了人類(創世記1:27),我們繼承了天主本性中關愛動物的部分。在一開始,天主就賜福給祂所造的人,并吩咐他們:”「你們要生育繁殖,充滿大地,治理大地,管理海中的魚、天空的飛鳥、各種在地上爬行的生物!」 “(創世記1:28)。
例如,當一個孩子維護一個水族箱時,他或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天主的本性。水族箱是微觀世界的創造。孩子為魚兒創造生活的環境,維護棲息地,喂養和照顧魚缸里的生物。魚兒完全依賴孩子來滿足它們的需求,就像所有的造物都依賴天主一樣。那么,養寵物是一項沉重的責任——它是在為造物主樹立榜樣,并對一部分受造物行使支配權。

許多父母將寵物引入家中,以教導孩子的責任心和其他積極的性格品質。這樣的生活經驗絕對是聖經上的。寵物還能提供陪伴、娛樂和無條件的愛。這也是為什么寵物會被帶到醫院和養老院,與有需要的人交流。任何能幫助我們更自由地表達愛的動物都是一件好事。
養寵物的人應該愛它們,供養它們,關心它們的需求。愛護動物沒有錯,只要我們更愛護人。我們對托付給我們的動物的關愛,是衡量個人誠信的標准。”義人珍惜禽獸的生命”(箴言12:10)。

(譯)

寵物/動物會上天堂嗎?寵物/動物有靈魂嗎?

寵物/動物會上天堂嗎?寵物/動物有靈魂嗎?

聖經并沒有對寵物/動物是否有 “靈魂”或寵物/動物是否會上天堂給出任何明確的教導。但是,我們可以用聖經的一般原則來發展一些清晰的主題。聖經說,人(創世記2:7)和動物(創世記1:30;6:17;7:15,22)都有 “生命的氣息”;也就是說,人和動物都是活的。人與動物的主要區別在於,人類是按照天主的形象和樣式造的(創1:26-27),而動物不是。按照天主的形象和樣式所造,意味人類就像天主,能夠有靈性,有思想、情感和意志,他們有一部分在死后繼續存在。如果寵物/動物確實有 “靈魂”或非物質的一面,那么,它的 “質量”一定是不同的、較低的。這種差異可能意味着寵物/動物的”靈魂”在死后不會繼續存在。

關於寵物是否會去天堂,另一個需要考慮的因素是,在《創世紀》中,動物是天主創造過程的一部分。天主創造了動物,并說它們是好的(創世記1:25)。因此,沒有理由在新天地上不存在寵物/動物(默示錄21:1)。在千禧年的國度里,肯定會有動物(依撒意亞書11:6;65:25)。這些動物中是否有一些是我們在地球上時的寵物,我們無法明確地說。我們確實知道,天主是公正的,當我們到了天堂,我們會發現自己在這個問題上與祂的決定完全一致,無論它是什么。

(譯)

我們還在死,怎么能說我們有永生呢?

我們還在死,怎么能說我們有永生呢?

天主的聖言向我們保證,所有相信主耶穌基督的人都會有永生(若望福音3:16;6:47;若望一書5:13)。希臘文 “永生 “的意思是 “永遠的、永恆的、永久的”。也許 “永遠 “這個詞最能解釋聖經中永生的概念,它是生命一旦開始,就永久延續到永遠。這說明了人的生命不僅僅是肉體的生命。而是說,人真正的生命是屬靈的,雖然肉體的生命結束了,但屬靈的生命卻一直延續到永恆。它是永久的。它是永遠的生命。

當天主創造亞當和夏娃的時候,祂把他們和生命樹放在園子里,打算讓他們在肉體和靈性上永遠活得快樂,但他們犯了罪,給自己和以后所有的世代帶來了肉體和靈性的死亡(羅馬書5:12-14)。天主就打發亞當和夏娃離開園子,并派蓋路平駐守通往生命樹的道路,祂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祂的憐憫不希望人永遠活在罪的重擔之下。但是,罪必須受到懲罰,而神聖的天主唯一可以接受的懲罰就是永遠的懲罰(馬爾谷福音9:43-44)。然而,我們仁慈的天主派遣祂的聖子作為完美的犧牲,永遠地承受了人類因罪而應得的懲罰,從而為每一個信祂的人和每一個人提供了一條通往生命樹的完美道路(若望一書5:12;默示錄22:14)。

我們通過死於自己的努力,接受基督耶穌作為我們的主和救主進入我們的心里,就能得到永生,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我們就會立刻重生,在基督內活過來。我們可能不會立即感覺到任何變化,但事實上心里已經有了重生(若望福音3:6-7),我們現在已經擺脫了對死亡的恐懼;我們有天主的應許,我們在靈性上永遠不會死,而是要與主耶穌一起永生(得撒洛尼前書5:9-10)。以后,當我們肉體死亡時,我們的靈魂會立刻與主同在,再后,當主回來時,主會讓我們的身體復活,在天上與主相見。至於那些在祂再來時還活着的基督徒,他們的身體將在 “頃刻眨眼之間”發生變化,他們甚至不會經曆肉體的死亡(個林多前書15:51-52)。

耶穌基督指示若望宗徒寫了《聖經》的最后一卷書,在其中我們又讀到了生命樹:”勝利的,我要把天主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實,賜給他吃”(默示錄2:7)。默示錄中的生命樹象徵耶穌基督。所有的基督徒都信靠基督,我們靠天主的大能安息,確信我們有永生(伯多祿前書1:3-5)。創造萬物,包括生死和重生的獨一真神會遵守祂的聖言。我們的天主是全能的,充滿了恩寵和真理(若望福音1:14),祂想讓我們知道,我們的永生狀態是有保障的。耶穌說:”耶穌對她說:「我就是復活,就是生命;信從我的,即使死了,仍要活著”(若望福音11:25)。你有與天主一起的永生嗎?

(譯)

什么是中間狀態?

什么是中間狀態?

“中間狀態 “是一個神學概念,推測天堂里的信徒在等待肉體復活時,他們的身體是什么樣的,如果有的話。聖經明確指出,已故的信徒與主同在(格林多后書5:6-8;斐理伯書1:23)。聖經也明確指出,信徒的復活還沒有發生,也就是說,已故信徒的身體還在墳墓里(格林多前書15:50-54;得撒洛尼前書4:13-17)。所以,中間狀態的問題是,在復活之前,天上的信徒是得到暫時的肉體,還是在復活之前,天上的信徒是以屬靈/非肉體的形式存在。

關於中間狀態,《聖經》并沒有給出大量的細節。唯一具體但間接地談到這個問題的經文是默示錄6:9,”……我看見在祭壇下面,那些曾為了天主的話,並為了他們所持守的證言,而被宰殺者的靈魂,” 在這節經文中,若望得到了一個異象,那就是在末世的時候,那些因為信仰而被殺的人。在這個異象中,那些被殺的信徒在天上天主的祭壇下,被描述為 “靈魂”。所以,從這一節經文來看,如果中間狀態有一個聖經上的答案,那么似乎天上的信徒在復活之前都是以精神/非肉體的形式存在。

最終等待信徒的天堂是新天新地(默示錄21-22)。天堂的確會是一個有形的地方。我們的肉體將復活并得到榮耀,使之完全適合在新天地上的永生。目前,天堂是一個靈界。那么,如果信徒在屬靈的天堂,似乎就不需要臨時的肉體了。無論中間狀態如何,我們可以放心,信徒在天上是完全滿足的,享受天上的榮耀,敬拜主的威嚴。

(譯)

我們死后會變成天使嗎?

我們死后會變成天使嗎?

天使是天主創造的生命(哥羅森書1:15-17),完全不同於人類。他們是天主的特派員,執行天主的計划,服侍基督的跟隨者(希伯來書1:13-14)。沒有任何跡象表明天使以前是人類或其他任何東西——他們被造就是天使。天使不需要,也不能經曆基督來為人類提供的救贖。伯多祿前書1:12描述了他們想看福音的願望,但這不是讓他們經曆的。如果他們以前是人,救贖的概念對他們來說就不會是個謎,因為他們自己已經經曆過了。是的,當一個罪人轉向基督時,他們會歡欣鼓舞(路加福音15:10),但在基督里的救贖不適合他們。

最終,在基督內的信徒的身體會死。然后會發生什么呢?信徒的靈魂去與基督同在(格林多后書5:8)。信徒不會變成天使。有趣的是,厄利亞和梅瑟在顯聖容的山上都是可以辨認的。他們沒有變成天使,而是以自己的身份出現——盡管是榮耀的——而且伯多祿、雅各伯和若望都能認出他們。

在得撒羅尼前書4:13-18中,保祿告訴我們,基督內的信徒在耶穌內睡着了;也就是說,他們的身體是死的,但他們的靈魂是活的。這段經文告訴我們,當基督再來的時候,祂要帶着那些在祂里面睡着的人一起回來,然后他們的身體要復活,變成新的樣子,像基督復活的身體一樣,與祂帶來的靈魂連在一起。所有在基督內活着的信徒,在基督再來的時候,他們的身體都會改變,變得像基督一樣,他們的靈魂也會完全更新,不再有罪的本性。

所有在基督內的信徒都將彼此相認,與主永遠同住。我們將在整個永恆中侍奉祂,不是作為天使,而是與天使一起。感謝主,祂為在耶穌基督內的信徒提供了生動的盼望。

(譯)

我怎樣才能不再害怕死亡?

我怎樣才能克服對死亡的恐懼?我怎樣才能不再害怕死亡?

即使是最安全、最虔誠的信徒 也會有害怕死亡的時候。在我們的系統中,避免死亡是硬性規定的。而死亡并不是天主對祂創造計划的最初部分。我們被造是要成為完整和聖潔的,活在與祂相通的樂園里。引入死亡是對接納罪進入世界的必要反應。我們的死是一種恩寵。如果我們不死,我們就得永遠活在罪惡的世界里。

在腦子里知道這一點,并不一定能抵消對自己死亡的思想的本能反應。我們肉體的脆弱和生命的突然停止,都在猛烈地提醒我們,在這個龐大而危險的世界里,我們缺乏控制力。我們確實有一個很大的盼望,“你們出於天主,且已得勝了他們,因為那在你們內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若望一書4:4)。祂確實去為我們預備了一個地方,使我們能與祂同在(若望福音14:2)。但考慮一下我們所面臨的更直接、更實際的考慮可能會有幫助。

首先,實際的恐懼是什么?死亡有几個方面有可能引起恐懼。幸運的是,天主對每一個方面都有一個答案。

對未知的恐懼
死亡的感覺到底是什么?當你的生命離開肉體的時候,你能看到什么?它將如何到來?是不是像人們報告的那樣——一束亮光?一群親人?

沒有人知道那是什么感覺,但聖經確實描述了會發生什么。格林多后書5:6-8和斐理伯書1:23說,當我們離開身體時,我們就與主同在。多么令人安心的想法啊!我們會一直處於這種狀態,直到基督來了。我們將保持這種狀態,直到基督來使信徒復活(格林多前書15:20-22;6:14),那時我們將得到一個新的、榮耀的身體。

害怕失去控制
當人類進入成年后,他們已經很清楚如何與周圍的世界互動。他們知道如何找到他們所需要的東西,如何到達他們想去的地方,如何以一種能實現他們意圖的方式與他人互動。

但許多人,甚至那些自稱信靠天主的人,都害怕得不到他們所需要的東西,以至於他們覺得自己別無選擇,只能操縱周圍的環境和周圍的人,使自己受益。我們都遇到過因恐懼而濫用和抓取的男人和女人。他們不相信天主會供應他們的需要,所以他們就自己處理事情。他們不相信別人會給他們考慮,所以他們要求他們認為自己需要的東西。

他們更害怕自己死后失去控制。正如耶穌在描述祂將如何死去時對伯多祿說的那樣:”「我實實在在告訴你:你年少時,自己束上腰,任意往來;但到了老年,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給你束上腰,帶你往你不願意去的地方去。」 “(若望福音21:18)。在伯多祿得到這個警告之前,他因為害怕而否認了耶穌。警告之后,他的反應是要求知道若望是怎么死的。但在耶穌回到天上之后,伯多祿接受了聖神的恩賜,成為了一個新的人——他對基督信息的熱情遠遠超過了他控制周圍環境的需要(宗5:17-42)。唯有聖神給了他力量去面對任何可能面臨的挑戰。

懼怕被留下的人
基督教的死亡觀是 “分離”。最終的死亡是與天主分離。隨着肉體的死亡,我們將與地球上的親人分離一段時間。如果他們也是基督徒,我們知道,與我們在天堂與他們共度的永遠相比,這種分離將是短暫的眨眼。如果他們不是基督徒,情況就不會如此。那么,我們的委派就變成了利用這段時間一起和他們談論他們死后的去處。然而,最終的決定權在他們身上。正如天主給他們選擇的空間,我們也必須如此。

對死亡行為的恐懼
我們很少有人知道自己會如何死去。迅速而無痛地,在我們的睡夢中死去,漫長而悠悠的疾病——它的神秘性,無法准備,可能是令人恐懼的。如果我們知道,如果我們已經被診斷出患有絕症,那還是會很可怕。

但這只是一瞬間。几乎每個人都經曆過或將要經曆的時刻。當那一刻結束后,我們可以根據斐理伯書3:20-21:”至於我們,我們的家鄉原是在天上,我們等待主耶穌基督我們的救主從那裡降來,他必要按他能使一切屈服於自己的大能,改變我們卑賤的身體,相似他光榮的身體。”

通常情況下,了解情況并積極參與可以幫助緩解恐懼。你可以釆取措施,讓自己和周圍的人做好准備。

克服對死亡的恐懼—-實際步驟
許多人認為他們不應該死,因為他們有太多的東西要活。通常,這意味着他們有責任和未完成的事情,如果他們走了,就不會被照顧到。但是,如果你的時間到了,有你負責的人和事不會讓你不死。做你能做的事情,確保他們被看到,可以減輕恐懼。

如果你有生意或孩子或其他家屬,考慮對他們的照顧。決定由誰來接替你的角色,并與他一起制定計划。研究一下遺囑或信托。確保你所有必要的文書工作都有條理,并且容易找到。在你無法調和之前,和解破裂的關系。但不要為死而活。釆取合理的步驟和沉迷於其中是有區別的。

克服對死亡的恐懼—-身體上的步驟
如果你對自己失去行為能力后希望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有強烈的感受,現在就表達出來。在生病或受傷的過程中,你完全有可能失去對情況的控制,無法表達你的願望。訂立一份生前遺囑。讓您最親近的人知道您的意願——或者至少告訴他們您的意願寫在哪裡。選擇一個你信任的人,授權他在你無能力時為你做決定。

克服對死亡的恐懼–精神上的步驟
這些都是保持責任或在世俗領域保持一定程度的控制的步驟,但它們并沒有觸及問題的實質。關於死亡,最重要的是要記住生命的真相。你愛你的家人,關心他們,但天主更愛他們。你可能擔心你在地上的遺產,但天主更關心的是國度的前景。世界上所有的紙上談兵都不能帶來一個簡單行動的平安:遵守。

在這個生活中間,和這些人一起生活,在這個世界上,我們很難記住這只是一個暫時的條件,而且不是一個很好的條件。若望一書2:15-17說:”你們不要愛世界,也不要愛世界上的事;誰若愛世界,天父的愛就不在他內。原來世界上的一切:肉身的貪慾,眼目的貪慾,以及人生的驕奢,都不是出於父,而是出於世界。這世界和它的貪慾都要過去;但那履行天主旨意的,卻永遠存在。” 我們如何記住這一點,就是要存留(若望一書2:24)。留守在祂聖言的真理中,相信祂對我們和周圍世界的說法,會讓我們對今生和我們將要接受的生命有正確的看法。

當我們能夠保持這種國度的前景時,我們就能夠實現若望一書3:1-2:”請看父賜給我們何等的愛情,使我們得稱為天主的子女,而且我們也真是如此。世界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為不認識父。可愛的諸位,現在我們是天主的子女,但我們將來如何,還沒有顯明;可是我們知道:一顯明了,我們必要相似他,因為我們要看見他實在怎樣。” 我們不屬於這個世界的事實會如此明顯,以至於別人也會看到這一點。我們會如此擁有我們作為天主兒女的地位,以至於我們會積極尋求有一天我們能像基督一樣,看到祂的模樣。

(譯)

有沒有來世?

有沒有來世?

約伯传中問了一個關於來世的問題,非常簡單:”人若死了,豈能再生?” (約伯傳14: 14)。提出這個問題很容易,更難的是找到一個人用權威和經驗來回答這個問題。

耶穌基督是唯一一個能以真正的權威(和經驗)說出關於來世的人。是什么給了祂唯一的權威來談論天堂,是祂從那里來。”沒有人上過天,除了那自天降下而仍在天上的人子”(若望福音3:13)。主耶穌以祂在天堂的親身經曆,向我們提出了關於死后生命的三個基本真理。

1. 有一個來生。
2. 當一個人死后,有兩種可能的目的地,他或她可以去。
3. 有一種方法可以確保死后的積極體驗。

首先,基督多次肯定有來生。例如,在與否認復活教義的撒杜塞人相遇時,耶穌說:”關於死人復活的事,在梅瑟書上荊棘篇中,你們沒有讀過,天主怎樣對他說的嗎?他說:『我是亞巴郎的天主,依撒格的天主,和雅各伯的天主。』他不是死人的,而是活人的天主,所以你們大錯了!」” (馬爾谷福音12:26-27)。按照耶穌的說法,那些在几個世紀前已經死去的人,在那一刻與天主一起非常地活着。

在另一段經文中,耶穌安慰祂的門徒(和我們),告訴他們來世的事。他們可以期待在天上與祂他同在:”你們心裡不要煩亂;你們要信賴天主,也要信賴我。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我去,原是為給你們預備地方;如不然,我早就告訴了你們。我去了,為你們預備了地方以後,我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為的是我在那裡,你們也在那裡。”(若望福音14:1-3)。

耶穌還權威地講到了來世等待的兩種不同命運。在富人和拉匝祿的記載中,耶穌說:”那乞丐死了,天使把他送到亞巴郎的懷抱裡。那個富人也死了,被人埋葬了。他在陰間,在痛苦中舉目一望,遠遠看見亞巴郎及他懷抱中的拉匝祿”(路加福音16:22-23)。請注意,死后的人沒有中間狀態,他們直接進入他們永遠的命運。耶穌在嗎竇福音25:46和若望福音5:25-29中對義人和惡人的不同命運作了更多的教導。

耶穌還強調,決定一個人永遠命運的是他是否對天主的獨生子有信心。信心的必要性是明確的:”使凡信的人,在他內得永生。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使凡信他的人不至喪亡,反而獲得永生,因為天主沒有派遣子到世界上來審判世界,而是為叫世界藉著他而獲救。那信從他的,不受審判;那不信的,已受了審判,因為他沒有信從天主獨生子的名字”(若望福音3:15-18)。

對於那些悔罪并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世主的人來說,來世將包括享受天主的永恆。然而,對於那些拒絕基督的人來說,來世將是完全不同的。耶穌將他們的命運描述為 “黑暗,那裡要有哀號和切齒”(瑪竇福音8:12)。作為天上派來的關於來世的權威,耶穌警告我們要明智地選擇。”你們要從窄門進去,因為寬門和大路導入喪亡;但有許多的人從那裡進去。那導入生命的門是多麼窄,路是多麼狹!找到它的人的確不多”(瑪竇福音7:13-14)。

加拿大科學家哈代(G. B. Hardy)在談到死后的生命時,曾說:”我只有兩個問題要問。一,有沒有人戰勝過死亡?二,他有沒有讓我也有辦法做到這一點?” 哈迪這兩個問題的答案是 “是”。有一個人既打敗了死亡,又為每一個信靠他的人提供了一條道路,讓他們也能戰勝死亡。信靠耶穌基督的人都不需要害怕死亡,我們可以在主的救贖中歡欣鼓舞。”幾時這可朽壞的,穿上了不可朽壞的;這可死的,穿上了不可死的,那時就要應驗經上所記載的這句話:『在勝利中,死亡被吞滅了。』『死亡!你的勝利在那裡?死亡!你的刺在那裡?』”(格林多前書15:54-55)。

(譯)

死后會發生什么?

死后會發生什么?

在基督教信仰中,關於死后會發生什么,存在着很大的困惑。有些人認為,每個人死后都會 “沉睡”,直到最后的審判,之后每個人都會被送往天堂或地獄。另一些人則認為,在死亡的那一刻,人們會立即接受審判,并被送往他們永恆的目的地。還有一些人聲稱,當人死后,他們的靈魂/魂魄會被送到一個 “暫時的”天堂或地獄,以等待最后的復活、最后的審判,然后最終到達永恆的目的地。那么,《聖經》說死后到底會發生什么呢?

首先,對於耶穌基督的信徒來說,聖經告訴我們,死后信徒的靈魂/魂魄會被帶到天堂,因為他們的罪由接受了基督為救主而得到赦免(若望福音3:16、18、36)。對信徒來說,死亡是 “離開身體,與主同在”(格林多后書5:6-8;斐理伯書1:23)。然而,格林多前書15:50-54和得撒洛尼前書4:13-17等經文都描述了信徒復活并得到榮耀的身體。如果信徒死后立即去與基督同在,那么這種復活的目的是什么?看來,信徒的靈魂在死后立即去與基督同在,而肉體卻仍在墳墓中 “沉睡”。在信徒復活的時候,肉體復活,得到榮耀,然后與靈魂重逢。這個重逢和榮耀的身體-靈魂-精神將成為信徒在新天新地中永恆的財產(默示錄21-22)。

其次,對於那些不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的人,死亡意味着永遠的懲罰。然而,與信徒的命運相似,不信的人似乎也會被立即送到一個臨時的羈絆之地,等待他們最終的復活、審判和永遠的命運。路加福音16:22-23描述了一個財主死后立即被折磨。默示錄20:11-15描述了所有不信的死人復活,在白色的大寶座上接受審判,然后被扔進火湖。那么,不信的人在死后并不是立即被送入地獄(火湖),而是暫時處於審判和定罪的境界。然而,盡管不信的人沒有立即被送進火湖,但他們死后的直接命運并不愉快。財主喊道:”我在這火中痛苦”(路加福音16:24)。

因此,人死后,居住在一個 “暫時”的天堂或地獄。在這個暫時的境界之后,在最后的復活時,一個人的永遠命運不會改變。改變的是那永遠命運的確切 “位置”。信徒最終將獲准進入新天新地(默示錄21:1)。不信的人最終將被送往火坑(默示錄20:11-15)。這些都是所有的人最終的、永遠的目的地,完全取決於他們是否只相信耶穌基督的救贖(瑪竇福音25:46;若望福音3:36)。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