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能不能’歸還’救贖?

基督徒能不能’歸還’救贖?

對這個問題的簡短回答是: 不,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不能 “歸還 “救贖。奇怪的是,一些同意基督徒不能 “失去 “救恩的人,仍然認為救恩可以 “還給 “天主。有些持這種觀點的人會拿羅馬書8:38-39來說,雖然我們外在的東西都不能使我們與天主的愛分開,但我們自己卻可以按自己的自由意志選擇與天主分開。這不僅不符合聖經,而且違背了所有的邏輯。

要理解為什么我們不可能 “歸還 “我們的救贖,有三件事是必須把握的:天主的本質,人的本質,以及救贖本身的本質。天主的本質,是救世主。僅在《聖詠》中,就有十三次提到天主是人的救主。只有天主才是我們的救主,別人不能救我們,我們也不能自救。”我,只有我是上主,我以外沒有救主 “(依撒意亞43:11)。在聖經中,沒有一處將天主描繪成一個依靠祂所拯救的人來實現救贖的救主。若望福音1:13明確指出,屬於天主的人不是因着他們自己的意願而重生,而是因着天主的意願而重生。天主拯救人是憑着祂拯救的意願和祂拯救的能力。祂的意願永遠不會受阻,祂的能力也是無限的(達尼爾4:35)。

天主的救贖計划由耶穌基督完成,祂是天主的化身,他來到世上是為了 “因為人子來,是為尋找及拯救迷失了的人”(路加福音19:10)。耶穌清楚地表明,我們不是選擇了他,而是他選擇了我們,并指定我們 “去結果子”(若望福音15:16)。救贖是天主通過對基督的信仰所賜的恩寵,是賜給那些祂在創世之前就預定要接受救贖,并被聖神印證進入救贖的人的(厄弗所書1:11-14)。這就排除了人可以憑着自己的意願,阻撓天主拯救祂的計划的想法。天主不會預先安排某人接受救恩的恩寵,卻因某人想接受那恩寵然后再歸還而破壞了祂的計划。天主的主宰全知和預知,使這樣的情況不可能發生。

人的本性是墮落的,無論如何也不尋求天主。除非他的心被天主的神改變,否則他不會尋求天主,也不能尋求祂。天主的聖言對他來說是不可理解的。未重生的人是不義的,沒有價值的,還有欺騙的。他的口中充滿了苦毒和咒詛,他的心傾向於流血,他沒有平安,也沒有 “他們的眼中,沒有敬畏天主之情”(羅馬書3:18)。這樣的人沒有能力拯救自己,甚至看不到自己對救贖的需要。只有在他在基督里成為新受造的人之后,他的心和意念才會向天主改變。他現在看到了真理,明白了屬靈的事(格林多前書2:14;格林多后書5:17)。

基督徒是一個已經從罪中被救贖出來,并被安置在通往天堂的道路上的人,他是一個新受造的人,他的心已經轉向天主。他的舊性已經消失了,過去了。他的新本性不會像接受心臟移植手朮的人一樣,想把他的新心臟退還,讓他那有病的舊心臟回到他的胸膛里。基督徒把他的救贖還給天主的概念是不符合聖經的,也是不可想象的。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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