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當的詞語為有效的聖洗

適當的詞語為有效的聖洗

天主教會是否有具體規定,必須使用什么詞語才能使聖洗聖事有效?

天主教教理規定:

#1239 “聖事的必要儀式:就本義而言,洗禮透過與基督的逾越 奧跡結合,象徵並實現受洗者死於罪惡,進入至聖聖三的生命。洗 禮以意味深長的方式──三次浸入水中──來完成。但自古以來, 教會也可在候洗者頭上三次倒水來施洗。”

#1240 “在拉丁教會中,施洗者向候洗者注水三次,同時說:「(名字),我因父、及 子、及聖神之名,給你付洗。」而東方禮的方式是:候洗者轉向東方,司 鐸說:「天主的僕人,(名字) 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受洗。」每當呼號 聖三每位的名字時,把受洗者沒入水中,並扶起。”

這些是耶穌指示祂的追隨者執行聖洗聖事時所用的原話。[瑪竇福音28:19]

在這個問題上要非常清楚,任何沒有具體提到聖父、聖子和聖神的洗禮都是無效的。

2008年2月1日,信理部簡單地指出,”以創造者、救贖者和聖化者的名義”或”以創造者、解放者和維持者的名義”進行的洗禮是無效的。

任何神父或教友都無權改變聖洗聖事中的用語。這樣做會使聖事失效,需要重新受洗以確保其有效性。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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