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主持聖洗聖事?

誰能主持聖洗聖事?

關於這個問題,天主教會的法典規定:

第二章:洗禮之施行人
861 條 – 1 項 – 洗禮的職權施行人是主教、司鐸、和執事,但應遵守 530 條 1 項的規定。 2 項 – 如果洗禮的職權施行人不在或被阻,傳道員或其他由教區教 長授權負責此職務的人,均可合法地施行洗禮;而且在緊急時,任何 有正確意向的人皆可施行。人靈的牧人,尤其堂區主任應盡力教導信 友們施行洗禮的正當方式。
862 條 – 除緊急的情形外,任何人未獲得適當的許可,不可在他人 的地區內施行洗禮,即使對自己所屬的人亦不例外。
863 條 – 成年人的洗禮,至少已滿十四歲的洗禮,應呈報教區主 教,他如認為可行,由其親自施行。

換句話說。

在緊急情況下,任何人都可以主持聖洗聖事,只要有這樣的意圖,并且說了適當的詞語。

除上述情況外,在正常情況下,只有主教、神父或執事可以在其轄區(教區)內主持聖洗聖事。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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