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父的假期時間

神父的假期時間

天主教會對神父的假期時間有什么規定嗎?我們堂區的神父似乎總是有事離開,無論是假期、閉關、打高爾夫球、釣魚旅行、朝聖等等……。這就像神父只做半年的工作一樣。

天主教會有一部《天主教法典》,規定了神父可以休假的時間。它規定

天主教法典 第533條: “2 項 – 除有重大理由阻止外,堂區主任,為度假,每年可離開堂區至多一個月,這一個月能是連續的或間斷的;堂區主任每年一次行退省的日子, 則不計算在假期內;不過,堂區主任離開堂區超過一個星期時,應通知教區教長。 ”

如上所述,神父必須提前通知主教他的缺席,以便主教任命一位臨時神父照顧堂區。

除了每年一個月的假期外,神父還有義務參加靈修,以定期充實自己的靈修生活。

天主教法典第 276 條第 2 款。4 “同樣,必須按特別法之規定,做退省。”

一般來說,神父每年休假一個月,在此期間由另一位神父接替。因此,這并不會使堂區失去牧靈關懷。至於靜修,通常是每季度一次,為期几天。

與所有平信徒一樣,神父也有權在一周內至少休息一天。當一個堂區有多名神父時,有時神父們每周可以休息兩天。這兩天可以用來打高爾夫、釣魚、去附近的城市朝聖等等,不一而足。事實上,神父在休息時間做什么,只與他自己有關。他有權享有自己的隱私。這一點必須得到尊重!

在《教會法典》第283條的 2 項 -“聖職人員依普通法及特殊法規定,每年應享有應得的及足夠的假期。”。

“普遍法”是指梵蒂岡頒布的《教會法典》。“特殊法”指主教授權的地方法。

如果一位神父似乎請了很多假,比上述情況合理得多,那么就應該提請主教注意此事,因為主教有權查明發生了什么事。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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