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生活的祭品是什么意思?

成為生活的祭品是什么意思?

在羅馬書12章1節中,保祿說:”所以弟兄們!我以天主的仁慈請求你們,獻上你們的身體當作生活、聖潔和悅樂天主的祭品:這纔是你們合理的敬禮。” 保祿對羅馬信徒的告誡,就是要把自己獻給天主,不是像梅瑟律法要求的牲畜獻祭那樣,在祭壇上獻祭,而是獻上生活的祭品。字典上對獻祭的定義是 “任何奉獻給天主的、獻給天主的東西”。作為信徒,我們如何將自己作為生活的祭品獻給天主呢?

在舊約下,天主接受了動物的獻祭。但這些只是天主的羔羊耶穌基督獻祭的預示。因着祂在十字架上最終的、永遠的犧牲,舊約的祭祀變得過時了,不再有任何作用(希伯來書9:11-12)。對於那些因着救贖的信心而在基督內的人來說,唯一可以接受的敬拜就是把自己完全獻給主。在天主的控制下,信徒尚未贖回的身體可以也必須屈服於天主,作為公義的工具(羅馬書6:12-13;8:11-13)。鑒於耶穌為我們所做的最終犧牲,這才是”合理的”。

在實際意義上,生活的祭品是怎樣的呢?下面的經文(羅馬書12:2)有助於我們理解。我們不與這個世界相稱,就是天主的生活的祭品。在若望一書2:15-16中,世界被我們定義為肉體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和生命的驕傲。世界的一切,都可以歸結為這三樣東西。肉體的情欲包括一切勾起我們食欲的東西,包括對食物、飲料、性和其他任何滿足生理需要的過度欲望。眼中的情欲主要涉及物質主義,貪戀我們所看到的任何我們沒有的東西,羨慕那些擁有我們想要的東西的人。生命的驕傲是由任何野心定義的,它使我們膨脹,使我們處於自己生命的寶座上。

信徒怎樣才能不被世界所束縛呢?通過”我們的心思更新而改變”。我們這樣做主要是通過天主聖言的力量來改變我們。我們需要聽(羅馬書10:17)、讀(默示錄1:3)、學(宗徒大事錄17:11)、背(聖詠119:9-11)、默想(聖詠1:2-3)的經文。天主的聖言,由聖神在我們心中服侍,是世上唯一能使我們從世俗轉變為真正靈性的力量。事實上,它是我們所需要的一切,”好使天主的人成全,適於行各種善工。”(弟茂德后書3:17)結果是我們將”為使你們能辨別什麼是天主的旨意,什麼是善事,什麼是悅樂天主的事,什麼是成全的事。”(羅馬書12:2)。天主的旨意是讓每個信徒為耶穌基督成為生活的祭品。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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