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的束縛和釋放是什么意思?

《聖經》中的束縛和釋放是什么意思?

“束縛和釋放”的概念在《聖經》瑪竇福音16:19中被教導:”我要將天國的鑰匙交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 在這節經文中,耶穌是直接對伯多祿宗徒說的,也是間接對其他宗徒說的。耶穌的話意思是說,伯多祿將有權利親自進入天國,他將擁有象徵着鑰匙的一般權柄,而傳揚福音將是向所有信徒打開天國,對不信的人關閉天國的手段。宗徒大事錄向我們展示了這個工作過程。通過五旬節那天的講道(宗2:14-40),伯多祿第一次打開了天國的大門。“束縛”和”釋放 “這兩個詞在猶太法律用語中很常見,意思是宣布禁止的東西或宣布允許的東西。

伯多祿和其他門徒要繼續基督在地上的工作,傳揚福音,向人宣告天主的旨意,他們被賦予了與祂所擁有的同樣的權柄。在瑪竇福音18章18節中,還提到了教會紀律中的束縛和釋放。使徒們并沒有篡奪基督對信徒個人及其永恆命運的主宰和權柄,但他們確實行使了懲戒的權力,必要時還可以將不順服的教會成員逐出教會。

這并不是說宗徒們被賦予了改變天主心意的特權,好像他們在地上所決定的一切都會在天上復制一樣;相反,他們受到鼓勵,當他們在宗徒的職責中前進時,他們將在天上實現天主的計划。當使徒們在地上”束縛”一些東西,或者禁止一些東西時,他們是在執行天主在這件事上的旨意。當他們”釋放”某些東西,或者允許它在地上出現時,他們同樣是在完成天主永恆的計划。在瑪竇福音16:19和18:18中,希臘文的句法使意思很清楚:”凡你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瑪竇福音16:19,)。或如《聖經》擴音版所說:”凡你在地上束縛[禁止,宣布為不正當、不合法]的,必已[已經]束縛在天上;凡你在地上釋放[允許,宣布為合法]的,必已[已經]釋放在天上”。

耶穌教導宗徒們在地上有特殊的任務。新約書信中記載的他們的權柄之言,反映了天主對教會的旨意。當保祿對那些歪曲福音的人宣布了憎惡,那么我們知道,憎惡已經在天上宣布了(見迦拉達書1:8-9)。

(譯)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