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撕破衣服是什么意思?

《聖經》中撕破衣服是什么意思?

撕衣服是猶太人的一個古老傳統 它與哀悼、悲傷和損失有關。第一次提到有人撕衣裳是在創世記中。”勒烏本回到井邊,不見若瑟在井內,遂撕裂了自己的衣服”(創世記37:29)。不久之后,”雅各伯遂撕裂了自己的衣服,腰間圍上麻衣,為自己的兒子悲哀了多日。”(創世記37:34)。

聖經中其他以撕破衣服來表達痛苦和悲傷的例子還有:達味,當撒烏爾和約納堂被殺時(撒慕爾紀下1:11-12);厄里叟,當厄里亞被帶上天時(列王紀下2:11-12);約伯,當他失去所有的財產時(約伯傳1:20);以弗大,當他得知他輕率的誓言的結果時(民長紀11:34-35);摩爾德開,當他得知哈曼要毀滅猶太人的陰謀時(艾斯德爾傳4:1);阿哈布,當厄里亞宣布對他的審判時(列王紀上21:27);保祿和巴爾納伯,當呂斯特辣人開始崇拜他們時(宗徒大事錄14:14)。

有時,撕衣服的同時,還伴隨着其他謙卑和悲傷的表現,如剃頭(約伯傳1:20),往自己身上撒灰(約伯傳2:12),穿麻布(撒慕爾紀下3:31)。

有的時候,人們應該撕破自己的衣裳,卻沒有這樣做。先知耶肋米亞接受了天主的話語,關於即將到來的對猶大的審判。耶肋米亞忠實地把預言寫在卷軸上,并把它交給約雅金王。王聽了預言的第一部分,但隨后他拿起刀子,把書卷切成碎片,放在鐵爐里燒掉(耶利米書36:23)。這種不虔誠的行為,遭到了他的助手們的冷淡態度。”君王與眾臣仆聽了這一切話,毫不害怕,也不撕裂自己的衣服”(24節)。如果說有什么時候可以撕破衣服的話,那就是這個時候了;但這些人對天主沒有敬畏,沒有悔恨,沒有定罪。

有意思的是,大司祭是不允許撕破衣服的:”兄弟中身分最高的司祭,頭上既倒過聖油,又被祝聖穿了祭衣,不可披頭散發,不可撕裂自己的衣服。”(肋未紀21:10)大司祭職務的特殊性決定了要脫離一些普通的習俗,包括哀悼的習俗。

撕衣服在古代是一種公開而有力的悲傷表達。猶太教的keriah習俗至今仍在延續。今天的儀式沒有那么自發,而是更加規范:在葬禮儀式上,當喪親者背誦與天主主權有關的話語時,由拉比剪開衣服。有一種傳統說,送葬者必須將衣服撕開蓋在心臟上–這是心碎的標志。

比外在的悲傷表現更重要的是對罪的真正悲傷和內心的真正悔改。先知約珥轉述了上帝的命令。”應撕裂的,是你們的心,而不是你們的衣服” (岳厄爾2: 13)。那位看透人心的人,要求的不僅僅是外在的禮儀。而這個命令還附帶着一個應許:”你們應歸向上主你們的天主,因為他寬仁慈悲,遲於發怒,富於慈愛,常懊悔降災。”(岳厄爾2:13;參聖詠34:18)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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