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意義是什么?

生命的意義是什么?

生命的意義是什么?如何才能找到人生的目標、成就感和滿足感?如何才能實現有持久意義的東西?許多人從來沒有停下來考慮這些重要的問題。多年后回頭看,他們不明白為什么他們的人際關系已經破裂,為什么他們感到如此空虛,盡管他們可能已經實現了他們設定的目標。曾經有一位已經達到運動巔峰的運動員被問到,當他剛開始從事運動時,他希望有人能告訴他什么。他回答說:”我希望有人能告訴我,當你達到頂峰時,那里什么都沒有。” 許多目標只有在追求中浪費了多年的時間后,才會露出空虛的一面。

在我們的人文文化中,人們失去了生命的意義。他們追求很多東西,以為在其中能找到意義和目標。這些追求包括商業上的成功、財富、良好的關系、性、娛樂和為他人做好事。有人作證說,雖然他們實現了財富、人際關系和快樂的目標,但內心仍有一種深深的空虛,一種似乎沒有什么可以填補的空虛感。

訓道篇的作者在許多虛無縹緲的追求中尋找生命的意義。他描述了自己的空虛感。”虛而又虛,訓道者說:虛而又虛,萬事皆虛。”(訓道篇1:2)訓道篇的作者撒罗满王,擁有無以倫比的財富,智慧超過了當時或我們這個時代的任何一個人,有成百上千的女人,有令各國羨慕的宮殿和花園,有最好的食物和酒,還有各種形式的娛樂。他曾經說過,凡是他心中所要的,他都要追求(訓道篇2:10)。然而他總結了 “陽光下”的生活——生活過的好像生命的一切就是我們用眼睛看到的,用感官體驗到的——是沒有意義的。是什么解釋了這種空虛呢?天主創造我們是為了超越我們此時此刻所能體驗的東西。所羅門在談到天主時說:”天主所行的一切事宜,都很適時,並賜給人認識時事的經歷,但人仍不能明瞭,天主自始至終所做的工作。”(訓道篇3:11)在我們的心中,我們知道 “適時”并不是全部。

在《創世紀》中,我們從天主按照自己的形象創造人類這一事實中找到了生命意義的線索(創世紀1:26)。這意味我們更像天主,而不是像其他任何事物。我們還發現,在人類墮落和罪的咒詛臨到地上之前,以下的事情是真實的:1)天主使人成為社會性的生物(創世記2:18-25);2)天主給人工作(創世紀2:15);3)天主與人有從屬關系(創世紀3:8);4)天主給人對地球的統治權(創世紀1:26)。這些事實的意義與生命的意義有關。天主的本意是讓人類在生命中得到滿足,但我們的狀況(特別是與天主的關系)卻因墮落到罪中和由此而來的對地球的詛咒而受到不利影響(創世紀3)。

默示錄顯示,天主關注的是恢復我們生命的意義。天主啟示說,祂要毀滅現在的受造物,創造一個新天新地。屆時,祂將恢復與被救贖的人類的完全關系,而未被救贖的人將被判定為不配,并被扔進火湖(默示錄20:11-15)。罪的咒詛將被消除;不再有罪惡、憂傷、疾病、死亡和痛苦(默示錄21:4)。天主將與人類同住,他們將成為天主的兒女(默示錄21:7)。這樣,我們就圓滿了。天主創造了我們,讓我們與祂有從屬關系;人犯了罪,破壞了這種關系;天主在永恆的狀態下完全恢復了這種關系。如果一生實現了我們所設定的一切目標,卻在死的時候與天主永遠分離,那就比徒勞更糟糕了! 但天主已經做了一個方法,不僅使永恆的幸福成為可能(路加福音23:43),而且使地上的生活得到滿足和有意義。這永恆的幸福和”地上的天堂”是如何得到的呢?

通過耶穌基督恢復生命的意義

生命的真正意義,無論是現在還是永遠,都在於我們與天主關系的恢復。這種恢復只有通過天主的聖子耶穌基督才有可能,祂使我們與天主和好(羅馬書5:10;宗徒大事錄4:12;若望福音1:12;14:6)。當我們相信耶穌基督為救主時,就能得到救贖和永生。一旦因信而蒙恩接受了救恩,基督就使我們成為新造的人,我們就開始了漸漸親近祂、學習依靠祂的旅程。

天主要我們知道生命的意義。耶穌說:”我來,卻是為叫他們獲得生命,且獲得更豐富的生命。”(若望福音10:10)從邏輯上講,”丰富”的生命是有意義的,沒有漫無目的的游蕩。

生命的意義被裹在天主的光榮中。天主在呼召祂的選民時說:”就是凡歸於我名下,並為了我的光榮而創造、形成和造化的人。”(依撒意亞43:7)我們被造的原因是為了天主的光榮。任何時候,我們用自己的光榮代替天主的光榮,我們就錯過了生命的意義。”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我,因為誰若願意救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但誰若為我的原故,喪失自己的性命,必要獲得性命。”(瑪竇福音16:24-25)”你只管在上主內喜歡,他必滿全你心的意願。”(聖詠37:4)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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