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OUSIA

PAROUSIA

parousia一詞的希臘文意思是 “來臨”。瑪竇福音24:3-4中提到的”來臨和時代窮盡的先兆”與基督在末日的再來有關。

根據《天主教百科全書》,”除了 Parusia(parousia)或 Advent(格林多前書 15:23;得撒洛尼后書 2:19)之外,’來臨’還被稱為 Epiphany、epiphaneia 或 Appearance(得撒洛尼后書 2:8;弟茂德前書 6:14;弟茂德后書 4:1;弟鐸書 2:13),以及 Apocalypse(apokalypsis)或 Revelation(得撒洛尼后書 2:7;伯多祿前書 4:13)。第二次來臨的時間被稱為 “那日”(弟茂德后書 4:8)、”主的日子”(得撒洛尼前書 5:2)、”基督的日子”(斐利伯書 1:6)、”人子的日子”(路加福音 17:30)、”末日”(若望福音 6:39-40)。

基督在權能和榮耀中的顯現(parousia)將是死人復活的信號。天主教教義認為,所有接受審判的死者都將復活,包括惡人和正義之人,他們將以今生的身體復活。

(譯)

教區成員資格

教區成員資格

一個天主教徒可以是兩個堂區的成員嗎?

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在梵二會議之前,這樣的問題從來沒有人問過,也沒有人考慮過。

一般說來,您的居住地決定您應與哪個教堂和堂區有聯系。這種做法有利於主教管理教區,確定教區范圍內是否需要新的教堂和學校。如果某個地區的大量天主教徒決定去他們想去的教堂或送他們的孩子去他們選擇的學校,而不是支持他們當地的教堂和學校,這樣的決定可能會導致那些沒有多少教友和支持的教堂和學校關閉。

自梵二會議以來,由於一些天主教會出現了許多奇怪的做法和禮儀上的弊端,許多天主教徒放棄了他們本應根據居住地支持的教堂。他們根據梵蒂岡的指示,選擇加入一個尊重天主教禮儀的教堂。他們成為了一個遙遠教堂的成員,而不是支持他們所拒絕的當地教堂。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只屬於一個堂區,即他們所選擇的教堂,而不是教區根據他們的居住地所確定的教堂。
在某些情況下,個人可能會成為兩個或三個教堂/堂區的成員。讓我來解釋一下。許多加拿大人雖然是當地教堂的注冊成員,但同時也是美國佛羅里達州另一個教堂的注冊成員。這樣做的原因是,在寒冷的冬季,他們有 2 到 6 個月的時間是在南方度過的,他們在那里擁有另一處住所。因此,他們夏天是一個教堂(在他們國家)的成員,冬天則是另一個教堂(在另一個國家)的成員。

更復雜的是,有些人從 5 月到 10 月的周末都是在遙遠的避暑別墅度過的。這意味在夏天,他們參加的是位於其別墅所在地區的另一個教堂。

因此,雖然家庭成員可能會在當地教堂登記,但可能很少參加該教堂的活動。如果在寒冷的月份,他們在佛羅里達的第二個家住上 6 個月,在溫暖的周末,他們在夏天的小別墅住上 6 個月,那么他們就永遠無法在任何主日或聖日參加當地教堂的活動。
這些教友可以決定成為一個堂區、兩個堂區甚至三個堂區的成員。成為教會成員就意味有責任在經濟上支持教會。如果成為一個以上教堂的成員,就意味有很大的經濟責任來支持多個教堂。因此,要回答一個天主教徒可以成為兩個堂區的成員嗎?是的,如上所述,在某些情況下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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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adosis

Paradosis

paradosis 一詞是什么意思?
“paradosis “一詞源於希臘語。它的意思是 “傳統”。它通常指的是將教義、記載或習俗等信息代代相傳的傳統。

天主的啟示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它賜給祂的選民以色列人數百年,代代相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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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慰者

護慰者

什么是護慰者 ?在若望福音 14:16 中,耶穌說要差遣另一位代言人或護慰者。

Paraclete”或 “Comforter”與 “advocate”、”intercessor”、”teacher”和 “helper”同義。

根據聖若望的說法,”護慰者 “的使命是在耶穌離開門徒之后,與他們同在,從內心將基督對外的教導傳達給他們,從而為救主的教義和工作作見證。福音(瑪竇福音 10:19;馬爾谷福音 13:11;路加福音 12:11;21:14)中應許并在宗徒大事錄第二章中描述的 “護慰者”的安慰影響,沒有理由僅限於使徒們自己。在基督的上述宣言中,天主的聖神,即”護慰者”。聖神通過保證教會的無誤性和促進教會的神聖性來安慰教會。祂以多種方式安慰每個人的靈魂。[資料來源:《天主教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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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的 40 個比喻”

“耶穌的 40 個比喻”

人點燈 (瑪 5:15;谷 4:21;路 8:16,11:33)
房屋建在磐石上 ( 瑪 7:24;路 6:47)
舊衣上的新布(瑪 9:16; 谷 2:21; 路 5:36)
舊瓶裝新酒( 瑪 9:17; 谷 2:22; 路 5:37)
撒種的人(瑪 13:3; 谷 4:3;路 8:5)
莠子 (瑪 13:24)
芥菜子(瑪 13:31; 谷 4:30;路 13:18)
酵母(瑪 13:33;路 13:20)
藏在地裏的寶貝(瑪 13:44)
珍珠(瑪 13:45)
撒在海裏的網 (瑪 13:47)
迷失的羊(瑪 18:12;路 15:4)
忘恩負義的仆人(瑪 18:23)
葡萄園的工人(瑪 20:1)
兩個兒子(瑪 21:28)
惡園戶(瑪 21:33; 谷 12:1;路 20:9)
國王兒子的婚宴(瑪 22:2)
無花果樹(瑪 24:32; 谷 13:28;路 21:29)
十個童女(瑪 25:1)
遠行的人(瑪 25:14)
綿羊與山羊的分別(瑪 25:31)
種子撒在地裏(谷 4:26)
要醒寤(谷 13:32)
兩個欠債的人(路 7:41)
好撒瑪利亞人(路 10:30)
堅持不懈地求(路 11:5)
富足的愚人(路 12:16)
醒寤着的那些僕人(路 12:35)
聰明的管家(路 12:42)
貧瘠的無花果樹(路 13:6)
盛宴(路 14:16)
作門徒的代價(路 14:25)
丟失的錢幣(路 15:8)
浪子(路 15:11)
不誠實的管家(路 16:1)
富人和拉匝祿(路 16:19)
不值錢的僕人(路 17:7)
變成如同小孩 (路加福18:2) 法利賽人和稅吏(路 18:10)
十個『米納』(路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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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喻的含義

比喻的含義

什么是比喻?它只是一個故事嗎?

概括地說,比喻是一個短小的故事,以人們熟悉的生活經曆為基礎,用來教導屬靈的功課。

更詳細地說,比喻是一種比較或并列,用一件事來說明另一件事。它是從真實的、可感的或塵世的事件中抽取出一個相似的事物,以傳達理想的、屬靈的或屬天的意義。它說的是一件事,表示的卻是另一件事,具有謎語的性質,因此有光明的一面,也有陰暗的一面,其目的是激起聽者的好奇心,喚起他們的智慧。[資料來源:《天主教百科全書》。﹞

比喻是一種故意 “編造”的故事,其中既有教訓,又有隱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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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頭冠

教宗頭冠

教宗頭冠是羅馬天主教會教宗早在8世紀至20世紀佩戴的冠冕。教宗保羅六世是最后一位佩戴教宗頭冠的教宗。

教宗頭冠的形狀像一個熄滅的蠟燭。

在8世紀和9世紀,教宗頭冠的其他名稱還有 camelaucum、pileus、phrygium 和 pileum phrygi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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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避暑山莊

教宗避暑山莊

誰來決定教宗避暑山莊的位置?可以在意大利境外嗎?教宗可以在任何他想去的地方度假嗎?

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問題。教宗可以隨心所欲地在任何地方度假。這就是說,如果他願意,他可以把他的避暑山莊搬到另一個國家。天主教法典規定,任何人都不能反駁教宗的決定(或法令)。”對教宗的判決和法令,不得上訴或訴願。” (天主教法典第333條3 項)

雖然教宗可以在任何他想去的地方度假和/或搬遷教宗的避暑山莊,但應該記住,教宗是羅馬的主教。因此,長時間遠離他的教友既不方便,也不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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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戒指

教宗戒指

教宗戒指的獨特之處是什么?

教宗戒指被稱為 “漁夫戒指”。它也被稱為 Piscatory Ring、Annulus Piscatoris(拉丁語))。教宗戒指是教宗佩戴的正式禮服的一部分,教宗是天主教會的領袖,也是漁夫出身的聖伯多祿的繼承人。

每一位教宗都會佩戴一枚新的黃金戒指。教宗本篤十六世的戒指由羅馬金匠協會設計。

浮雕像周圍是用凸起字體書寫的在位教宗的拉丁文名字。在教宗加冕或教宗就職儀式上,樞機主教團團長會將戒指戴在新教宗右手的第三個手指上。

根據《天主教百科全書》的記載,最早提到教宗佩戴漁夫戒指的是教宗克萊門特四世在 1265 年寫給他侄子的一封信,信中說教宗在私人信件上要蓋上 “漁夫的印章”。

教宗逝世后,戒指會在其他樞機主教在場的情況下,由 Camerlengo 用教宗銀錘隆重銷毀,以防止在休位或空位期間封存過時的偽造文件。關於教宗本篤十六世的戒指,據說它并沒有被完全砸碎或毀壞。相反,它的表面被划了兩道深深的口子,使其無法再用作印章。
在拜訪教宗時,許多天主教徒都會跪下來親吻他的戒指,以表示對他神授權威的尊敬。這一傳統已經延續了几個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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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教宗辭職

天主教教宗辭職

教宗本篤十六世辭職的消息令我震驚。我不知道教宗可以辭職。我以為他是終身教宗。您能向我們天主教徒解釋一下這里發生了什么嗎?

因為教宗當選后將在位至死,所以這種辭職是不常見的。曆史上只有 5 位教皇確定辭職。這些事件發生在 11 世紀到 15 世紀之間。有說法稱,在公元 3 世紀至 11 世紀期間,有 4 位前任教宗辭職。這些說法無法證實。

教宗本篤十六世的辭職令整個世界感到驚訝。這并不是因為情況特殊,而是因為如前所述,至少有 600 年沒有出現過這種情況。

天主教法典第 332 條第2 項 – 教宗如辭職,其辭職得自由為之,且應適當表明,始能生效,但不需要任何人接受。

如果羅馬教宗辭去教宗職務,為使其有效,辭呈必須是自由和適當地表明的,而不是被任何人接受的。

關於教宗的選舉問題,我們必須記住,教宗在此之前是樞機主教,然后是主教,然后是神父。隨着教宗頭銜而來的是 “羅馬主教”頭銜。從邏輯上講,既然主教可以辭職,而且也確實辭職了,那么按照常理,教宗也應該可以辭職。關於主教的辭職,《天主教法典》規定:
天主教法典第 401 條1 項 – 年滿七十五歲的教區主教,請向教宗辭職,教宗在審量一切情況後,自作安排。
2 項 – 懇切請求教區主教,因健康不佳,或其他重大原因而不適宜盡職時,呈請辭職。

需要注意的是,教宗不必接受主教的辭呈。這就解釋了為什么有些主教在几個月或几年后仍然在職。教宗會考慮主教的健康狀況以及教會是否有能力立即找到替代者。

關於樞機主教辭職的問題,天主教法典第 354 條和《通則》第 5 條第 2 款規定:

天主教法典第 354 條:凡在梵蒂岡城及聖部或其他常設機構任職的樞機,滿75 歲 時,奉勸他們向教宗辭職,教宗在審量種切後,予以處理。

第 5 條第 2 款。”樞機主教一旦年滿七十五歲,須向羅馬教宗提出辭呈,羅馬教宗將在考慮所有因素后做出決定。其他主持人和秘書在年滿七十五歲后不再擔任職務;成員在年滿八十歲后不再擔任職務;因職務而隸屬於任何教區的人在其職務終止后不再擔任成員。

天主教法典第 187 條規定,“有辨別能力之人,有正當理由時,均得辭退教會的職務。” 只要他是 “sui compos”。所謂 “自足”,是指一個人有獨立思考的能力,能用自己的精神力量做出負責任的選擇。

與 “自足”相反的是,一個人精神殘疾、無意識、精神錯亂或患有痴呆症。這樣的人無法理智地看待自己的行為,也無法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因此,如果教宗不能獨立做出理性的決定,他就無法做出辭職的決定。

總之,如果教宗決定辭職,他的決定必須是完全自由的。
現在回到教宗辭職的問題上來。由於教宗是教會的最高權威(天主教法典第 331 條),任何人都不能接受他的辭呈。世間沒有任何力量可以凌駕於至高無上的教宗之上!因此,如果教宗決定辭職,就像2013年2月11日發生的那樣,沒有人能阻止他辭職。

教宗如何辭職?

由於教宗是由樞機主教選舉產生的,按照常理,他應該向樞機主教團提交辭呈。因此,2013 年 2 月 11 日,教宗本篤十六世用拉丁語向樞機主教們宣布辭職。請注意,他并沒有向任何人遞交辭呈,因為沒有人能接受他的辭呈;他只是宣布了這一事實。這是在為奧特朗托殉教者封聖而舉行的例行主教會議上宣布的。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