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項違反婚配聖事的罪(5-6)

49項違反婚配聖事的罪(5-6)
5.人工授精: 這種技術,實行在配偶身上(同體人工受精 或受胎),可能傷害較少,但在道德上仍是不能接受的。這使性行為與生 育行為分離。使嬰兒存在的行為,不再是二人互相交付的行為,而是「把 生命及胚胎的本身,交託給醫生和生物學者權下,對人的開始和去向,建 立起技術的操控。這樣作成的操控,本身就違反父母和子女共有的尊嚴和 平等」。「如果生育不是當作夫妻行為的果實而要的,即不是夫妻結合的特 有行為所要的,生育在道德上失去固有的完美……。只有尊重夫妻行為的 意義以及尊重人之內合一的關係,才有符合的尊嚴的的生育」。 (天主教教理第2377條)
藉配偶以外的第三者介入(精子或卵子 的贈與,子宮借用),而引發的父母與所生子女的關係瓦解是嚴重的不道 德。這些技術(異體人工受精和受胎)損害了嬰兒應由婚姻結合的、其所認 識的一父一母所出生的權利。這也違背了「唯有夫妻,經過他們二人,才 能成為父母的權利」。 (天主教教理第2376條)

6.基本需求。父母有義務確保根據當地習俗及其經濟收入滿足子女的基本需求。基本需求包括食物,清潔水,衣服,住所,光,熱,污水處理和教育(在某些國家)。
無緣無故地忽略這些基本需求,就是對聖神住在內的人表示不尊重。“ 你們不知道,你們是天主的宮殿,天主聖神住在你們內嗎?”(格前3:16)當一個家庭成員因疏忽而遭受苦難時,婚配聖事無法完全實現。

49項違反婚配聖事的罪(3-4)

49項違反婚配聖事的罪(3-4)

3. 通奸是指對婚姻不忠。兩人中至少有一個與另一結婚的伴侶發生性關系,即使是暫時性伴侶,他們犯通奸罪。基督譴責甚至出於願望的通奸。“你們一向聽說過:『不可姦淫!』我卻對你們說:凡注視婦女,有意貪戀她的,他已在心裏姦淫了她。”(瑪5:27-28)第六誡和新約禁止通奸。 (瑪5:32; 19:6;谷10:11; 格前 6:9-10)先知譴責了通奸的嚴重性;他們將其視為偶像崇拜罪的形象。(歐2:7;耶5:7; 13:27)( 天主教教理第2380條)
通姦是一種不義。犯這罪的人使自己的承諾落空。通姦損害婚姻盟 約的記號,傷害另一方配偶的權利,侵害婚姻制度,違反婚姻賴以 建立的合約。通姦危及人的後代及孩子的幸福,他們需要父母的穩定結合。 (天主教教理第2381條)
4. 肛門性交。 這是男人與男人或女人通過肛門進行的性交。 此行為稱為“ sodomy雞奸”。 在婚配聖事中,這被認為是犯罪,因為它違反了要求已婚夫婦生育的自然法則。

49項違反婚配聖事的罪(1-2)

49項違反婚配聖事的罪(1-2)
天主教會中,是否有諸如違反婚配聖事的罪的清單?
天主教會尚未正式編制這樣的清單。 同時,眾所周知,以下罪惡違反婚配聖事:
1. 遺棄。 遺棄是違反婚配聖事的罪,它被定義為“父母或雙親遺棄孩子”,永遠脫離孩子的生活,或完全放棄孩子。 孩子是天主賜給父母的禮物。 放棄孩子就是拒絕天主的恩賜! 失去父母的孩子,眾所周知他們會哭到晚上睡覺。 在這些孩子的眼中,他們被拒絕了,被剝奪了他們兒時有權獲得的愛。 他們的向上天哭泣,問為什么這發生在他們身上。
2. 墮胎:“在墮胎中進行正式合作搆成嚴重罪行。教會對這種剝奪人類生命罪處以正式的驅逐出境懲罰。
教會法典第1398 條: 凡設法墮胎而既遂者,應受自科絕罰。教會法典第1314 條 :罰,通常為待科罰,因此,非經宣判,犯人不受其約束;如法律或命令明言為自科罰時,犯罪成立後,犯人立即受其約束。 (參考教會法典第 1323-1324條)
天主教教理第2272條: 正式參與墮胎的行動,構成嚴重的罪過。教會對於這違反生命的罪行,按法典施予絕罰。「犯罪成立後」,按法典所規定的條件,「凡設法墮胎而既遂者,應受自科絕罰」。教會並非有意減縮慈悲的空間, 而是要表示此罪行的嚴重性,以及對無辜被殺害者、他的父母和整個社會,所造成的無可彌補的傷害。

抵御聖神的罪

抵御聖神的罪

• 1.天主教會關於抵御聖神的罪有什么教導?”
• 2.更具體地說,什么罪得罪了聖靈?”
• 3.在聖經中哪里找到褻瀆聖神的經文?
聖經中哪里找到褻瀆聖神的經文?
天主教會通過教理教導:
“誰若褻瀆了聖神,永遠不得赦免,而是永久罪惡的犯人。(谷3:29; 瑪12:32; 路12:10)對天主的憐憫是無限的,但是任何故意拒絕悔改接受祂的憐憫的人,會拒絕他的罪孽和救贖的寬恕 (若望保祿二世,DeV 46)這種內心的僵硬會導致最終的不知悔改和永遠的失落。”

更具體地說,什么罪得罪聖神?
有六種罪冒犯聖神。 這些是:
(1)絕望
第一條誡命也針對違反望德的罪,就是失望和妄望: 所謂失望,是人停止從天主盼望個人的得救,為達致得救的幫助或自己罪過的赦免。失望違反天主的良善,祂的正義──因為上主對祂的許諾是忠實的──和祂的仁慈。(天主教教理第2091條)
(2)推測天主的憐憫
妄望有兩種。或是人對自己的能力存有妄想 (希望無需來自上天的幫助而能自救 ),或是人對天主的全能和仁慈存有妄想 (希望無悔改而得寬恕,無功績而得光榮 )。(天主教教理第2092條)

(3)干擾已知的事實,
(澄清:“懷疑”已知真理意味着通過言語或論據攻擊,抵制,矛盾,甚至反對已知真理或將其質疑為虛假。)
(4)妒忌他人的靈修好處
(澄清:關於聖神的恩賜,保羅祿格林多人的第一封信說:“這一切都是這唯一而同一的聖神所行的,隨他的心願,個別分配與人。” (12:11)另一個妒忌靈修的好處是質疑聖神在分配靈修恩賜時的神聖判斷,這是嫉妒另一個擁有與自己的恩賜不同的恩賜的人。通過嫉妒,一個人拒絕了他從聖神那里得到的恩賜。 他自己決定接受的恩賜對他來說還不夠好,他想要別人的恩賜。)
(5)固執地犯罪,
(澄清:“固執”是指抵抗聖神成聖的能力,固執,堅持罪惡,不屈服。)
(6)最后的不知悔改
(澄清:“不知悔改”是指不愧悔,不悔恨,堅強,麻木不仁,不悔改,不羞愧或不自責。)
聖經中哪里找到褻瀆聖神的經文?
以下所有段落均引用了它:
褻瀆或干犯聖神的罪,不得赦的原故,不是因為赦罪的權柄受到限制,而是因為犯此罪的人,立意閉眼不看真理,缺少了得赦必具的痛悔條件。(瑪12:32)

但誰若褻瀆了聖神,永遠不得赦免,而是永久罪惡的犯人。(谷3:29)

凡出言干犯人子的,尚可獲得赦免;但是,褻瀆聖神的人,決不能獲得赦免。(路12:10)

(譯)

違反望德的罪

違反望德的罪
違反望德的罪是:
• 推測。 推測的根本目的是否認超自然秩序。 這是一種基於概率的態度或信念。 在他身上發現希望自己的努力得到救贖,而沒有做任何應得的事情,或者為自己的罪過赦免而不悔改。 那些在沒有自己努力的情況下期待天主幫助的人中也會發現這一點。

一個例子是某人很少祈禱,因為他沒有必要尋求天主的幫助。
• 絕望。 這意味失去所有希望,放棄希望或期望的狀態,被徒勞或失敗感所制服。 一個例子是有人拒絕相信天主會給他必要的幫助以拯救他的靈魂。 另一個例子是某人從事非法業務賺錢,因為他不相信天主會幫助他滿足他和家人的需要。 這是拒絕相信神聖的天意。
(譯)

違反信德的罪

違反信德的罪
違反信德的罪是:
• 叛教。 ——這是天主教徒完全放棄信仰,宣稱為非基督教宗教或完全不相信基督教的時候。
• 異端。 ——這是異教徒的信仰,他反對天主教教會神聖啟示的教導。 換句話說,異端是盡管有理由和對教義的解釋,但仍堅持否認天主教教義的人。

•冷淡。——这是一种宗教与另一种宗教一样好的信念。 换句话说,天主教信仰等于英国国教信仰或路德教会信仰。 这拒绝了天主教是母教的事实。 其他教会(宗派)是彼此的姊妹教会,天主教会除外。
• 与其他宗教认同自己。 这是天主教徒声称自己已经成为新教徒或接受其他信仰(例如耶和华见证会等)的时候。
(译)

違反愛德的罪

違反愛德的罪
違反愛德的罪主要是:
• 對天主的仇恨。 例如,那些說他們恨天主是因為天主允許人們受苦,或者是那些討厭耶穌的靈性教導反對言行不一的人。
• 對近人的仇恨。 這種仇恨的例子可能與狗整夜吠叫,貓使用草坪作為廁所以及發現花園已被挖掘過有關。 其他例子是指責近人閑話方式,或不喜歡這個人的種族或文化。

• 妒忌。 這意味對另一個人的成功感到不滿,因為我們并不是成功的自我。 這在競技體育中很常見。 眾所周知,父母通常在很小的時候就將這種種子植入他們的孩子中。
• 懶惰。 這意味耍懶惰,拒絕對他人做善事,拒絕自願參加天主教愛德事業,不反對墮胎或安樂死等反基督教的政治決定。

• 搬弄是非。 這意味要成為他人的壞榜樣,鼓勵他人犯罪。 從通奸到教堂禮儀時談話,尤其是在祭獻期間。
(譯)

參與他人罪孽的9個方式

參與他人罪孽的9個方式
一個人參與另一人的罪過的9種方式是什么?
它們是:
1. 通過咨詢(提供勸告、意見或指示)。
2. 通過命令(要求,命令,例如在軍隊中。)
3. 通過允諾(給予許可,批准,同意)。
4. 挑釁(敢於)
5. 贊美或奉承(歡呼,鼓掌,稱贊)
6. 通過隱滿(隱藏動作,掩蓋)。
7. 通過參加(參與)。
8. 通過沉默(裝啞巴,保持沉默)。
9. 通過辯護所犯下的罪(證明,贊成)。
(注意:參與另一人的犯罪意味着一個人與犯下該罪行的人一樣犯罪。例如,如果您鼓勵某人進行墮胎,那么您就犯了墮胎罪。)
(譯)

夢中犯罪

夢中犯罪
在夢中有可能犯罪嗎?有時醒來,記得曾經做過的一個不潔的夢。對此感到恐懼,不知道如何阻止這種夢的發生。能幫這個忙嗎?
關於有罪的夢,重要的是要記住必須滿足三個條件才能說一個人犯了罪。這些條件是:
1. 必須是一件大事;
2. 必須充分了解這是大罪;
3.必須在完全同意的情況下進行。 (天主教教理#1857)
夢想中無法滿足以上條件2和3。因此,做夢時不能犯罪。
當一個人做夢時,他無法控制自己的潛意識。因此,他不同意(第3條)。他也沒有能力辨別自己的想法是否犯罪(#2)。
能否阻止這種夢的發生? 這取決於個人是否在做可能導致犯罪夢的事情。 有些人在睡前吃了丰富的食物后就生動地記得自己的夢。 消化不良也可能導致夢。 那些在睡前接受色情制品的人夢見自己具有性欲。 娛樂性色情制品是指閱讀色情材料,查看裸照,參與成人聊天室(帶或不帶網絡攝像頭)。
個人在接受色情制品時即犯罪,在此期間,滿足了上述三個犯罪條件。 隨之而來的夢是犯罪行為的后果,是無法由意識控制的夢,不是犯罪。
(譯)

原罪

原罪
什么是原罪?
“原罪”可能意味着兩件事。 首先,它可以是對亞當犯下的罪的關系。 其次,它可以是對亞當罪惡后果的關系,是對人類成為亞當后裔結果所繼承的污點的關系。
“原罪”與“實際罪”不同。 “實際的罪過”是一個人所犯的罪。 “實際犯罪”是通過做惡(犯罪)或不做善事(不犯罪)而與天主的旨意和法律背道而馳的行為。 “實際的罪過”可以是“大罪”或“小罪”。 “大罪”毀壞信仰。 “小罪”不會毀壞信仰。

“實際的罪過”包括通過思想,欲望,言語,行動或不作為,反對天主律法的自由意志。
聖經對原罪有任何支持嗎?
以下兩個段落支持原罪:

故此,就如罪惡藉着一人進入了世界,死亡藉着罪惡也進入了世界;這樣死亡就殃及了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成義也是如此──沒有法律之前,罪惡已經在世界上;但因沒有法律,罪惡本不應算為罪惡。但從亞當起,直到梅瑟,死亡卻作了王,連那些沒有像亞當一樣違法犯罪的人,也屬它權下:這亞當原是那未來亞當的預像。(羅5:12-14)
就如在亞當內,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內,眾人都要復活;(格前15:22)

天主教教理對原罪有何評論?
以下段落來自天主教教理:
第396條:天主按自己的肖象造了人,並讓人享有祂的友誼。作為有靈的受造物,人只有自由地服從天主,才能維持此種友誼。這就是禁止人吃知 善惡樹果子的意義,「因為那一天你吃了,必定要死」(創 2:17)。「知善惡樹」(創 2:17)象徵性地指出不可跨越的界限,作為受造物的人必須甘願服膺,並懷著信心予以尊重。人隸屬於造物主,應服從創造的規律和倫理法則,因為這些規律和法則引導人使用自由。 人的第一個罪。
第397條:人受了魔鬼的誘惑後,喪失了心中對造物主的信賴,並妄用本身的自由,違背了天主的命令。人的第一個罪就在於此。因此,每個罪都是一種違抗天主命令的行為,及對祂的仁愛缺乏信賴。
第398條:因這罪,人愛自己勝於天主,從而輕視了天主:他選擇了自己,而反對天主,不顧自身受造物的身分,因此罔顧了自己的利益。最初在一種聖德狀態下構成的人,原來由天主預定在榮耀中圓滿地「分享神的生命」。但因了魔鬼的誘惑,他要「如同天主」,但卻「不要天主,超越天主,不服從天主」。
第399條:聖經描繪了這第一次背命的悲慘後果。亞當和厄娃立即失落了原始聖德的恩寵。他們害怕天主,對祂有一種錯誤的形象,誤以為祂是唯恐失去自己特權的天主。
第400條:他們因原始義德所享有的和諧已遭破壞;靈魂上的精神官能對身體的控制也被摧毀;男人與女人的結合處於緊張狀態;他們的關係將帶有私慾和奴役對方的傾向。與受造物的和諧也告決裂:有形的受造物開始與人疏遠和敵視。為了人的緣故,「受造之物被屈服在敗壞的狀態 之下」(羅 8:20)。最後,那預先明確地警告的抗命後果將必實現:人要歸於土,即那用來塑造人的土。死亡從此進入了人類的歷史。
第401條:自從這第一個罪以後,世界便真的被罪惡的「入侵」所沖擊:加音殺死自己的弟弟亞伯爾;世界的普遍敗壞無不是罪惡的後果。在以色列的歷史中,罪惡經常顯示出來,尤其是對盟約的天主不忠,和觸犯梅瑟法律。即使在基督救贖後,罪惡在基督徒中也從多方面顯露出來。 聖經和教會的聖傳,不斷地提及罪惡在人類歷史中的臨在和普遍性: 天主啟示所告知我們的,與我們的經驗正好吻合。的確,人若觀察自己的內心,就會發現自己傾向於惡,沉淪於眾多的淒慘境況中;而這些境況絕不可能來自美善的造物主,很多次,人因不肯承認天主為其根源,便破壞了那個使他走向自己最後目標的應有秩序,同時也破壞了一切的和諧,不論是人本身的、人與人之間的或人與整個受造界之間的。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