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水的處置
去年,我的家人從天主教會得到了一些裝在罐子里的聖水。這些聖水現在已經有一年了。我們還沒有用完。剩余的部分已經變成霧狀,我們想把它處理掉。我們如何處理它?
因為聖水是一種聖物,當它不能再作為聖物使用時,就應該把它送回人間。為了防止褻瀆,聖水不能扔在水槽、浴缸或外面的草地上。應該把它倒入在土里挖好沒有人走的地方。
(譯)
聖水的處置
去年,我的家人從天主教會得到了一些裝在罐子里的聖水。這些聖水現在已經有一年了。我們還沒有用完。剩余的部分已經變成霧狀,我們想把它處理掉。我們如何處理它?
因為聖水是一種聖物,當它不能再作為聖物使用時,就應該把它送回人間。為了防止褻瀆,聖水不能扔在水槽、浴缸或外面的草地上。應該把它倒入在土里挖好沒有人走的地方。
(譯)
處理宗教物品
處理受祝福物品的正確方式是什么?
處理受祝福物品的正確方式是埋葬它們或燒掉它們。
在《教會法典》中,你會發現有以下參考。
“經過奉獻禮或祝福禮而指定為敬禮天主用的聖物,應加以尊敬,勿用之於世俗用途或不適當之用途,即便是屬於私人所有者 亦然。 “。[《教會法典》第1171條]
雖然這一提法并沒有說宗教物品應該被燒毀或埋葬,但它指出,應該以敬畏之心對待這些物品。因此,遵循我們祖先的傳統,天主教會一直命令,破碎的物品、破舊的物品、破損的禮儀服裝等……應被埋葬或燒掉作為處理手段。
(譯)
處置聖物
1.如果領聖體者在領受聖體聖事時,將聖體掉在教堂的地上,應立即撿起并食用。
2.如果神父或特約送聖體者在老人院為老人送上聖體,而老人因無法吞咽而吐出,則應由神父收集聖體,放在淨器(祭壇用的麻布)中,然后送回堂區,由神父處理。
3.要處理聖體,神父或送聖體者必須將其溶於水中,使聖體不再具有面餅的外觀。這可能需要在將聖體放入水中之前將其打碎。
4.下一步是將液體倒入聖器室的聖器槽(一種特殊的水槽,其排水口直接通向地面,而不是下水道)。如果沒有這樣的水槽,應將液體倒在地上,倒在不會被人走過的地方,如沿牆的花壇后面,雕像腳下或類似的地方。
如果沒有按照天主教會的教理妥善處理聖體,怎么辦?
天主教會法典第1367條規定 “拋棄聖體,或命取或保存聖體以作褻瀆者,處保留於宗座的自科絕罰;如為聖職人員,得加處他罰;也不排除撤銷其聖職身份。 ”
換句話說,他或她明知不對,卻把聖體扔進垃圾桶或使用其他有辱人格的方法,就會被自動從天主教會開除。解除這種驅逐的唯一方法是當事人去懺悔,并要求神父寫信給羅馬的Sacra Penitenzieria Apostolica,神父要求免除當事人的譴責(驅逐)的能力。這涉及兩個步驟。該人必須在几周后回到神父那里,以了解他是否獲得了赦免他/她的罪的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該人不知道他/她因不當處置聖體 而犯了罪,那么就沒有犯罪。因此,沒有必要從沒有發生的逐出教會中獲得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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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OCESE”教區
什么是教區?
在羅馬天主教會中,教宗是羅馬教區的主教。除此之外,他還在世界各地創建其他天主教教區并任命其主教。”教區 “一詞源於希臘語,意思是 “管理”。這樣的地區是在主教的監督下。
簡單地說,一個教區是一個包含若干教區的地區。它有一位主教,負責監督該地區(教區)及其教區的工作。
教區也可稱為主教區,但嚴格來說,主教區一詞是指由主教正式掌握的教會權力領域。
截至2015年1月,在天主教會中,共有2851個正規教區。1個教宗區,641個宗主教區,以及2209個教區。
(譯)
“詆毀”的含義(DETRACTION)
在天主教教理中,”詆毀 “一詞的含義是什么?
根據天主教教理第2477條:
尊重別人的聲望,禁止對他們可能造成不當的傷害的態度與言語。 下列情況使人成為有罪的: ──武斷,就是沒有充分根據而當以為真,甚或默認,近人在倫理 上的缺失; ──誹謗,就是無客觀健全的理由,揭發別人的缺點與過錯給不知 道此事的人; ──誣衊,是以違反真理的言詞,傷害別人的聲望,使人對他作出 錯誤的判斷。
關於這個問題,《聖經》指出。
“搬弄是非的人,是污辱他自己,為眾人所憎惡”。[德訓篇 21:31]
綜上所述,”詆毀”是指在沒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將他人隱藏的缺點公之於眾。
(譯)
信仰的保存
“信仰的保存”是什么意思?
天主教會對 “信仰的保存 “的定義是:天主教會自宗徒時代以來通過聖經和聖傳傳下來的教理。這兩者被稱為 “信仰的保存”。(depositum fidei)。
聖經和聖傳(信仰的沉澱)又由教廷解釋,教廷是教會的教學權威,由教宗和與作為羅馬主教的教宗聯合的主教團來行使。
關於信仰的保存,天主教的信念是,基督留下了所有需要的知識(公共啟示),包括文字(經文)和口頭指示(傳統)。口頭指示是教理,但正確解釋聖經和基督的聖言,被灌輸給使徒,然后通過使徒的繼承將這些關於聖經的教理等灌輸給他們任命的人。雖然這種傳統沒有記錄在聖經中,但卻記錄在早期教會教父們的教理中。例如,在波利卡普和他的弟子伊格內修的著作中就有記載,它在曆代教會的教理中都得到了呼應。
總而言之,”信德”是羅馬天主教會為信徒的信仰而傳授的經文和傳統中的啟示真理。
守護”信德”是主賦予教會的使命,也是天主教會的使命。既然 “信德”不能改變,教會就有責任保存、保護和解釋它。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本教理的引言中指出:”守護信仰聖物是上主委託給教會的使命,而教會在每個時代都要履行”。作為天主教徒,我們相信,基督通過教廷或教學權威建立了一個權威的教會,它有能力界定基督教理的真理。
這就是為什么,我們作為天主教徒,必須無一例外地相信天主教會的所有教理。我們不能說,”我相信這個,但我不相信那個”。
(譯)
天主教會是否反對參與不同教派的教會?
天主教會不會對任何人的宗教選擇指手畫腳。同時,應提醒你,當你接受堅振聖事時,你被派往捍衛和推廣天主教信仰。
你必須認識到,之所以有兩個不同的教派,是因為有兩套不同的信仰。問問自己,”耶穌在世上建立的是什么教會?” 那是你想屬於的教會嗎?天主教會享有耶穌在聖體聖事中的真實存在。其他3萬個不同的教派就不能這么說了。你不能為兩個主人服務。不可能既相信天主教會的教理,又相信另一個教派的教義。你必須選擇一種信仰。
如果你發現需要參加其他教派的一些活動,你可以這樣做,只要這些活動不損害你的信仰。例如,學習聖經,因為另一宗教的教義不同,而且往往與天主教會的教理相反。
你在一個不同的教派接受聖體也是不合適的。這樣做,你就會用你的行動說,所有的宗教都是平等的。這也意味在天主教會或其他教會接受聖體沒有任何區別。換句話說,這將是對耶穌在天主教聖體聖事中的真實存在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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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會十二個月的奉獻
禮儀年的每個月都有特殊的意義。
01. 一月是專門為耶穌的聖名而設。
02. 二月獻給聖家。
03. 三月獻給聖若瑟。
04. 四月份獻給聖潔的聖物。
05. 五月獻給聖母。
06. 六月獻給耶穌聖心。
07. 七月獻給耶穌寶血。
08. 八月獻給聖母無玷之心。
09. 9月獻給聖母瑪利亞。
10. 10月獻給神聖的玫瑰。
11. 11月獻給煉獄中的靈魂。
12. 12月獻給無原罪聖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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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
天主教關於死刑的教理是什么?教會是否贊同它?
在《天主教教理》中,我們讀到:
相應於捍衛公益的責任,國家致力令那些危害人權和基本民法的舉 動,不得擴散。合法的掌權當局有權利和義務按罪行的嚴重性而施 予懲罰。懲罰的首要目的是補償因罪行而引起的紛亂。當懲罰為罪 犯自願接受時,就有贖罪的價值。其次,除了捍衛公共秩序和和保 障人身安全外,懲罰有治療的效果價值,在可能的範圍內,有助於罪犯的改過遷善。 (天主教教理第2266條)
假設有罪一方的身份和責任已完全被確定,教會的傳統訓導並不排 一的可行之道,藉以有效地保護人命, 免受不義侵犯者之害。 如果非殺傷性的方法足以衛護人們的安全,免受侵犯者之害,掌權 些方法更符合公益的具體條件,也更 合乎人性的尊嚴。 事實上,今日由於國家具有各種有效地防止犯案的可能性,使犯罪 者不得再逞,而不至於決定性地剝奪其改過自新的機會,因此,絶 對必須處決罪犯的個案就「十分罕見,即使並未完全絶跡」。(天主教教理第2267條 )
如上所述,天主教會在教理中提到,”不排除訴諸於死刑,如果這是有效保護人類生命不受不公正侵犯的唯一可能方式”。同時,它指出,今天這樣的例子 “非常罕見,甚至實際上不存在”。
在它的啟發智慧中,雖然教會沒有否認其傳統立場,即國家有權釆用死刑,但許多天主教主教與教宗保祿六世和若望保祿二世一起,都反對國家行使這一權利。
正如美國天主教主教所說:”我們的社會越來越多地尋求用暴力手段來處理我們一些最棘手的社會問題……包括越來越多地依靠死刑來處理犯罪問題….。暴力不是解決辦法;它是我們失敗的最明顯標志……。我們不能通過殺人來教導人們殺人是錯誤的”。(“面對暴力文化”)
如果天主教徒支持死刑,他們怎么能為了拯救靈魂而傳播和捍衛信仰?他們不能這樣做! 當你把一個處於彌天大罪中的人判處死刑時,你就無法拯救靈魂。這樣的人是永遠被詛咒的。你可能會說,這樣的人應該被永遠地詛咒。難道你忘了,耶穌來是為了拯救那些迷失的人,而不是那些已經得救的人?你不應該效法耶穌的榜樣嗎?難道你忘了,在審判日,你將用判斷他人的尺度來衡量自己嗎?如果你不能寬恕殺人犯,那么你的罪也不會被寬恕! 這就是耶穌的聖言。
你知道嗎,得救的囚犯比非囚犯多,因為他們的生活中沒有時間接觸耶穌和悔改。因為囚犯有足夠的時間來反省他們的罪。在他們的孤獨中,他們能夠向聖神的內在聲音敞開心屝,聖神譴責他們,并通過天父的恩寵使他們皈依基督。生活在世界中的罪人無法享受到改變靈魂的孤獨的禮物。
施加死刑是錯誤的,因為這可能導致靈魂永遠被定罪。
決定一個人生命中的死亡時刻是錯誤的。這樣做的人,他把自己放在與天主平等的位置上。因為只有天主才有權利在他決定的時刻賜予生命和奪取生命。那些在預定的時刻奪取人的生命的人,作為生命的奪取者,他們認為自己與天主平等。撒旦也認為自己與天主平等;這導致了他的墮落。
一遍又一遍地證明無辜的人被判定犯有他人的罪行時,適用死刑是錯誤的。你准備將多少無辜的人判處死刑?如果你支持死刑,你就犯了謀殺無辜者的罪行
當死刑是仇恨、報復和非理性恐懼的結果時,適用死刑是錯誤的。
在許多地方,死刑是要求殺死那些犯有其他罪行的人的墊腳石,如強奸、戀童癖、毒品販子、任何罪行的慣犯,包括偷竊,等等。這一切在哪里停止?在一些穆斯林國家,領導層以穆罕默德的名義處決妓女、同性戀者、女同性戀者、通奸者(不是指出軌的男性)、小偷等…。
這些支持死刑的人,許多人自稱是基督徒,他們要求死刑,同時認為他們通過墮胎謀殺未出生的孩子沒有錯。他們認為安樂死沒有錯,安樂死是對長者、殘疾人的謀殺,這種罪過包括被天主教會譴責的個人自殺。他們認為擁有 “生前遺囑 “沒有錯,該遺囑指出,如果存在某些條件,應該扣留生命的必要性,這樣他們就可以沒有尊嚴地死去。這樣的死亡也是自殺!
耶穌的死并不光榮。他被當作最壞的罪犯對待,作為罪犯被釘在木制的十字架上。耶穌在羞愧中死去,以便你可以得到救贖。你的救贖取決於你是否願意寬恕最壞的罪人,以便天主的恩寵可以觸及他們并導致他們悔改。
不要用別人的生命來玩弄天主!
(譯)
天主教對死亡的定義
天主教會是如何定義死亡的?我的意思是,當一個人死后會發生什么?
天主教會對死亡有兩方面的教導。
首先,天主教會教導說,在死亡時,肉體與精神(靈體)和靈魂(意識)分離了。靈魂,現在是一個有意識的精神存在,就像天使一樣,通過它的精神體–精神表現出來。在這種新的精神形態下,靈魂受到天主的審判。
其次,正如《聖經》所教導的,由於原罪,死亡降臨到每個人身上。”故此,就如罪惡藉着一人進入了世界,死亡藉着罪惡也進入了世界……” [羅馬書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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