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兄妹之間的婚姻

表兄妹之間的婚姻

教會對表兄妹之間的約會和婚姻有什么教導?

首先,我應該指出,根據民法,人們被禁止與嫡親表兄弟結婚。因此,它包括禁止以結婚為目的的約會。民法還禁止與父母、子女(包括領養的)、祖父母等較近的親屬結婚。

關於教會法典的問題,第1091段指出:
1 項 – 直系血親,任何尊親屬及卑親屬,或為婚生或為私 生,彼此不得結婚,違者結婚無效。
2 項 – 旁系血親,在四親等以內者,不得結婚,違者結婚無效。
3 項 – 血親限制,不因同源之增加而增加。 4 項 – 如懷疑當事人是否有直系血親的親等,或旁系血親的二親等 時,絕對不許結婚。

根據教規法,禁止與有血緣關系的人結婚。

在某些情況下,人們可以獲得豁免,允許四代以內的婚姻。請與你的教區神父聯系,了解有關豁免的信息。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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