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對非法移民是怎么說的?

聖經對非法移民是怎么說的?

我們全心全意地相信,基督徒被呼召對移民抱有同情和憐憫(出埃及記22:21;肋未記19:33-34;瑪竇福音25:35)。我們也相信,美國應該有一個憐憫和仁慈的移民政策。然而,這不是目前的問題。現在的問題是關於非法移民——侵犯一個國家的邊界和違反其移民法是否錯誤。
羅馬書13:1-7非常清楚地表明,天主期望我們遵守政府的法律。唯一的例外是當政府的法律迫使我們違背天主的命令時(宗5:29)。非法移民是違反政府的法律。聖經中沒有任何內容與一個主權國家制定移民法的想法相矛盾。因此,非法進入其他國家是對天主的叛逆。非法移民是一種罪。

非法移民在今天的美國(和其他一些國家)絕對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有些人認為,移民法是不公平、不公正的,甚至是歧視性的——因此,個人有理由非法移民。然而,《羅馬書》13:1-7并沒有因為法律被認為是不公正的,就允許違反法律。同樣,問題不在於法律的公平性。違反政府法律的唯一符合聖經的理由是,如果該法律違反了天主的聖言。當保祿寫《羅馬書》時,他正處於尼祿皇帝領導的羅馬帝國的統治之下。在那個統治下,有許多不公平、不公正和/或公然邪惡的法律。但是,保祿還是指示基督徒要順服政府。
美國的移民法是否不公平或不公正?有人認為是這樣,但這不是問題的關鍵。世界上所有的發達國家都有移民法,有的比美國的嚴格,有的不那么嚴格,都要對付非法移民。聖經中并沒有禁止一個國家完全開放邊界或完全封閉邊界。羅馬書13:1-7還賦予政府懲罰違法者的權力。無論是監禁、驅逐出境,還是更嚴厲的懲罰,都是政府有權決定的。

非法移民是一個復雜的問題。美國的絕大多數非法移民是為了過上更好的生活、養家糊口和擺脫貧困而來。這些都是好的目標和動機。但是,為了達到 “好 “的目的而違反法律是不符合聖經的。照顧窮人、孤兒和寡婦是聖經命令我們要做的事情(迦2:10;雅1:27;2:2-15)。然而,聖經中我們要照顧不幸的人,并不意味着我們應該在這樣做的時候違反法律。因此,支持、幫助和/或鼓勵非法移民是違反天主的聖言的。那些尋求移民到另一個國家的人應該始終遵守那個國家的移民法。雖然這可能會造成延誤和挫折,但總比非法行動好。令人沮喪的法律仍然是法律。

聖經中解決非法移民的方法是什么?很簡單——不要做,要遵守法律。如果不順服不是聖經的選擇,那么對於不公正的移民法,可以做什么?公民完全有權利尋求改變移民法。如果你確信某項移民法是不公正的,就盡一切合法的力量去改變法律:祈禱、請願、投票、和平抗議等等。作為基督徒,我們應該第一個尋求改變任何不公正的法律。同時,我們也要順服天主安排在我們身上的權柄政府,以示我們對天主的順服。

“你們要為主的緣故,服從人立的一切制度:或是服從帝王為最高的元首,或是服從帝王派遣來懲罰作惡者,獎賞行善者的總督,因為這原是天主的旨意:要你們行善,使那些愚蒙無知的人,閉口無言。你們要做自由的人,卻不可做以自由為掩飾邪惡的人,但該做天主的僕人。”(伯多祿前書2:13-16)。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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