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是在哪一天被釘死的?

耶穌是在哪一天被釘死的?

聖經并沒有明確指出耶穌是在一周中的哪一天被釘死的。最廣泛的兩種觀點是周五和周三。但有些人綜合運用周五和周三兩種觀點,認為是周四這一天。

耶穌在《瑪竇福音》12章40節中說:”有如約納曾在大魚腹中三天三夜;同樣,人子也要在地裡三天三夜。” 那些主張星期五被釘十字架的人說,他在墳墓里呆上三天還是有道理的。在第一世紀的猶太人心目中,一天的一部分被認為是一整天。由於耶穌在墳墓里呆了星期五的一部分時間,整個星期六和星期天的一部分時間,可以認為他在墳墓里呆了三天。周五的主要論據之一見於《馬爾谷福音》15:42,其中指出耶穌是在 “安息日的前一天 “被釘死的。如果那是每周的安息日,即星期六,那么這個事實就會導致星期五被釘死。另一個支持星期五的論點說,瑪竇福音16:21和路加福音9:22等經文教導說,耶穌會在第三天復活;因此,他不需要在墳墓里待上整整三天三夜。但是,雖然有些譯本用 “第三天”來翻譯這些經文,但并不是所有的譯本都用”第三天”,也不是每個人都同意”第三天”是翻譯這些經文的最佳方式。此外,馬爾谷福音8:31說,耶穌將在”三天后”復活。

星期四的觀點是在星期五觀點的基礎上擴展出來的,主要是認為在基督下葬和主日早上之間發生的事件太多(有人統計有二十件之多),不能從星期五晚上到主日早上。支持星期四觀點的人指出,當星期五和星期日之間唯一的一整天是星期六,即猶太人的安息日時,這尤其是一個問題。多一兩天就可以消除這個問題。星期四的擁護者可以這樣推理:假設你從星期一晚上開始就沒有見過一個朋友。下一次你見到他的時候是星期四的早上,你說:”我已經三天沒有見到你了”,盡管技朮上只過了60小時(2.5天)。如果耶穌是在星期四被釘在十字架上,這個例子說明了如何可以認為是三天。

周三的意見指出,那一周有兩個安息日。在第一個安息日(就是在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晚上[馬爾谷福音15:42;路加福音23:52-54])之后,婦女們購買了香料——注意,她們是在安息日之后購買的(馬爾谷福音16:1)。周三的觀點認為,這個 “安息日”就是逾越節(見肋未紀16:29-31,23:24-32,39,其中不一定是一周第七天的高聖日被稱為安息日)。那一周的第二個安息日是正常的周安息日。請注意,在路加福音23:56中,那些在第一個安息日之后購買香料的婦女回來准備了香料,然后”在安息日休息”。這個論點指出,他們不能在安息日之后購買香料,卻在安息日之前准備這些香料——除非有兩個安息日。以兩個安息日的觀點來看,如果基督是在星期四被釘在十字架上,那么大聖日的安息日(即逾越節)就會在星期四日落時分開始,在星期五日落時分結束——在每周安息日或星期六開始。在第一個安息日(逾越節)之后購買香料就意味着他們是在星期六購買的,是違反了安息日。

因此,根據周三的觀點,唯一不違反聖經關於婦女和香料的記載,并堅持對瑪竇福音12:40的字面理解的解釋是,基督是在周三被釘死的。作為大聖日(逾越節)的安息日發生在周四,婦女們在周五購買香料(之后),并在當天回來准備香料,她們在周六休息,也就是每周的安息日,然后在周日早些時候把香料帶到墳墓。耶穌在周三接近日落的時候被埋葬,也就是猶太曆的周四開始。用猶太人的日曆,你有星期四的一天(第一天)。周四晚上(第一夜),周五白天(第二日),周五晚上(第二夜),周六白天(第三日),周六晚上(第三夜)。我們不知道祂究竟是什么時候復活的,但我們知道是在星期天日出之前。祂可能早在星期六晚上日落之后就復活了,這也是猶太人一周的第一天開始。空墳墓的發現是在日出時(馬爾谷福音16:2),天還沒有完全亮時(若望福音20:1)。

周三觀點可能存在的一個問題是,與耶穌一起走在去以馬忤斯路上的門徒是在耶穌復活的 “就在那一天”走的(路加福音24:13)。門徒不認得耶穌,卻把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事告訴他(24:21),并說 “這些事發生到今天,已是第三天了”(24:22)。星期三到星期天是四天。一個可能的解釋是,他們可能從周三晚上基督下葬開始算起,也就是猶太人的周四,周四到周日可以算作三天。

從大的方面來說,知道基督一周中哪一天被釘十字架并不是那么重要。如果非常重要,那么天主的聖言就會清楚地傳達出日期和時間范圍。重要的是祂確實死了,而且祂的身體從死里復活了。同樣重要的是祂死的原因——接受所有罪人應得的懲罰。若望福音3:16和3:36都宣稱,相信祂,就能得到永生!無論祂是被釘死在十字架上,還是被殺,都是如此。無論祂是在周三、周四還是周五被釘在十字架上,都是如此。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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