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教廷

羅馬教廷

羅馬教廷是羅馬天主教會的教會管轄區,是羅馬主教——即教宗——的主教區。它是各地教會的中心點,由於它的顯赫地位,它是共融的焦點。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使徒時代,當時聖伯多祿來到羅馬傳教,從而在那里形成了一個信徒團體,保持了重要的基督教存在。今天,它負責管理在當地基督教社區組織的信徒。

羅馬教廷被視為類似於一個主權國家,它有一個中央集權的政府,稱為羅馬教廷,由國務卿作為其首席行政官,還有各種對行政管理至關重要的部門,相當於各部委和行政部門。它與各國建立了外交關系,并將梵蒂岡城作為其主權領土。

在外交上,羅馬教廷代表整個教會行事和發言。國際法的其他主體也承認它是一個由教宗領導的主權實體,可以與之保持外交關系。羅馬教廷常常被錯誤地稱為 “梵蒂岡”,但它與 “梵蒂岡城國”不是同一個實體,后者在1929年才因《拉特蘭條約》而存在;羅馬教廷,即羅馬的主教轄區,可以追溯到古代。大使們不是被正式委派到梵蒂岡城國,而是被委派到 “羅馬教廷”,教宗派往各國和國際組織的代表被認為是代表教廷,而不是梵蒂岡城國。

盡管所有的主教轄區都可以被認為是神聖的,但 “羅馬教廷 “這一表述在國際關系中(以及在天主教會的教規法中)通常指的是被視為天主教會中央政府的羅馬教廷。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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