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乞丐

給乞丐

我主日望彌撒時,不管走教堂的正門還是側門,彌撒前后都會有乞丐向我要錢。有時,他們會站在教堂的台階上,在你離開教堂時擋住你的去路。他們不斷回來,因為一些教徒不斷給他們錢。

當要求警方介入并讓他們走開時,警方表示,每次乞討者出現時,你都必須給他們的辦公室打電話。這個辦法只適用於那些擁有手機而又無動於衷的人。

我的問題是:”天主教徒有支持乞丐的基督教義務嗎?

當乞丐在教堂門口逗留時,天主教徒沒有任何義務以給錢的形式支持他們。你的基督徒義務首先是支持教會,其次是在你的經濟狀況允許的情況下,向有信譽的慈善機搆捐款。

大多數乞丐要錢是為了維持他們的毒癮。支持乞丐,就等於參與了他們的罪惡,這對當地教會、社區、他們的家庭(羞恥)以及不再有自尊的個人都會造成影響。
另一個參與他人罪惡的例子是,你向支持墮胎或恐怖分子的慈善機搆捐款。你有義務停止支持乞討者,尤其是在有社區資源可以幫助這些人的時候。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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