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正義而努力
格前11:27-29 “為此,無論誰,若不相稱地吃主的餅,或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體和主血的罪人。所以人應省察自己,然後纔可以吃這餅,喝這杯。因為那吃喝的人,若不分辨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案。
你是否曾因自己沒有做過的事情而受到懲罰?或者你是否曾因他人的行為而承受后果?如果是這樣,你就能體會到什么是不公正。作為基督的身體,我們蒙召去糾正不公正,公平、尊重地對待他人,思考我們的行為會如何影響他人,并關心所有人的福祉。
在我生活的這個世界里,正在發生哪些不公正的事情?
我能為此做些什么?有沒有人需要我的幫助?
公義的天主,求禰幫助我超越自我,關注他人的需要。求禰幫助我記住,我通過服務他人來侍奉禰禰。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