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天主教堂和教區選擇名稱

為天主教堂和教區選擇名稱

天主教會如何選擇新教堂和堂區的名稱?

有關天主教堂命名的指引,可參閱禮儀書《教堂及聖壇獻堂禮》(1989)。該文件與天主教法典第 1217 和 1218 號一并執行。

選定的教堂名稱必須是

– 三位一體的名稱,或

– 在禮儀中援引的基督之名,或基督生命的奧秘,或

– 聖神之名,或

– 瑪利亞的名字,在禮儀中以她的稱謂來稱呼,或

– 聖天使的名字,或

– 在羅馬殉道書(或附錄)中被封為聖人的名字,或

– 經教廷許可的受祝福者的名字。

上述指南還提到了教區合并的問題。如果几個堂區合并為一個堂區,原堂區的教堂名稱將被保留,而新合并的堂區出於牧靈的考慮,可以釆用一個與它將繼承的教堂名稱不同的名稱。

例如,如果聖安德肋堂區和聖保祿堂區合并為一個新堂區,主教可能會決定給新堂區/教會一個新名稱,如聖多默堂區。這樣,每個人都將在教會/堂區的新生中重新開始。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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