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婚姻

混合婚姻

我最近听说,天主教会反对混合婚姻。然而自梵蒂冈二世以来,这种婚姻层出不穷,在梵蒂冈二世之前是不允许这种婚姻的。你能告诉我,天主教会对混合婚姻的立场是什么?

关于这个问题,《教会法典》规定:

教会法典第1124條:無主管當局的明示許可,下列已領洗的雙方不得結婚: 一方在天主教領洗或領洗後皈依天主教,且未以正式行為背棄天主教者,另一方加入與天主教不完全共融的教會或教會團體而領洗者。

简单地说,天主教徒与非天主教徒之间的婚姻是不允许的。

但如果符合某些条件,主教可以批准混合婚姻的发生:

教会法典第1125条:”如有正當合理的原因,教區教長得給予上述人士結婚許可;但非具備下列各條件,不應允准:
1° 天主教一方應聲明,確已準備避免失落信仰的危險,同時誠懇 許諾,將盡力使所生子女接受天主教洗禮及教育;
2° 天主教一方應將所作的許諾,適時通知對方,使其真正知道天 主教一方的許諾與責任;
3° 應告知雙方,有關婚姻的基本目的及特點,並且任何一方都不 得排除此項目的和特點。

看来,自梵蒂冈二次会议以来,主教们批准了数以百万计的混合婚姻。由于这个原因,他与一个来自新教的受洗的非天主教徒结婚。这就难怪离婚率如此之高了!非天主教的宗教并不反对离婚和多次再婚。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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