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黜異端教宗

廢黜異端教宗

如果教宗宣揚異端邪說,即反對天主教會的教義,是否可以將他作為異端邪說罷免?

根據1931年的《天主教百科辭典》,”教宗不能被罷免。異端教宗必然不再是教會的首領,因為他的異端行為使他不再是教會的成員;如果他仍聲稱擁有羅馬教廷,那么大公會議(因與教宗同在而被稱為大公會議)可以罷免他。但這不是罷免,因為他自己的行為使他不再是教宗。在其他形式的不法行為中,他仍然是有形教會的成員,與其他必須服從其合法命令的有罪統治者沒有區別”。

簡單地說,如果教宗宣揚異端邪說,他就不再是天主教會的成員。

教宗不能被罷免職務,因為他的異端行為使他不再是教宗。

如果他不願離職,就會召開大公會議將其罷免。

然后選出新的教宗。

如果他犯下其他形式的錯誤,他仍然是有罪的統治者(教宗),他的合法命令必須服從。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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