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聖的四個步驟


聖的四個

如何成為聖

成為聖有三個步驟的普遍想法相反,天主教會教導說,成為聖有四個步驟。這件事上的許多老師都忽略了第一步。

在一個人被認為是聖人之前,他/她必須已經死了至少5年。(宗若望祿二世在德肋撒修女的案件中免除了這一要求。)

第一步:當一個人被認為是聖徒時,由主教負責對他的生命進行初步調查。如果確定該候選人值得進一步考慮,梵蒂岡將授予“Nihil obstat”。這是一個拉丁語,意思是“沒有阻礙”。從今以后,候選人被稱為“天主的仆人”。
第二步:一位教會官員作為請願者,協調這一過程,并充當倡導者,必須證明候選人活着英勇的美德。這是通過收集文件和證詞來實現的,這些文件和證詞是為羅馬聖人列品收集并提交給有關的。當候選人獲得批准時,他/她就會獲得“可敬者”的稱號。

第三步:要被福和承認為“福”,除了承認英的美德(殉道者的殉道)外,還需要通過候選人的代禱而獲得一奇跡。

第四步:封聖需要福之后的第二個奇跡,盡管教可以放棄這些要求。(殉道者宣福之前不需要奇跡,但在他/她封聖之前需要奇跡。)一旦通過候選人的代禱到第二個奇跡,教宣布該人為“聖”。

(譯)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