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

委任

能解釋一下委任的目的嗎?

根據“教會法典”第812條,“凡在專科以上學校教授任何神學科系的人,該有教會當局的任命。”

這項任務被稱為“委任”。“從根本上說,教會權威承認一位神學學科的天主教教授在天主教會的完全共融中教書。”

您可以在“美國天主教會議”的網站上找到與“委任”(Mandatum)有關的所有細節,該網站的標題是“關於Mandatatum的學朮指南(教會法典# 812)”

(譯)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