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治安法官面前的婚姻的有效性

在治安法官面前的婚姻的有效性

我有兩個問題。首先,兩個未受洗的人在治安法官面前的婚姻是否有效?其次,如果他們要離婚,其中一人想與天主教徒結婚,他/她是否需要撤銷婚姻?

這是兩個有趣的問題。關於第一個問題,因為天主教會承認其他宗教或民事儀式,所以兩個未受洗的人在治安法官面前的婚姻被認為是有效的。

其次,如果其中一個未受洗的人離婚,并想與一個天主教徒結婚,他/她將不得不通過取消婚姻的程序,因為他們的第一次婚姻被認為是有效的。

應該再說一遍,天主教會認真對待兩個人的結婚誓言。它假定他們是真心實意的,除非能證明他們由於心理、情感或身體上的障礙而無法做到我們所說的。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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