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墮胎

同意墮胎

聽到一位年輕的天主教婦女在北美接受關於墮胎問題的電視釆訪。當記者問她是否支持墮胎時,她回答說:”我認為墮胎是一件好事,特別是對犯了錯誤的年輕人來說”。

在天主教會的眼中,發表這種言論的天主教徒的地位如何?

1.首先,這是許多北美天主教徒中常見的答案,他們蔑視天主教會的教理。

2.這位女天主教徒的言論,是在肯定和提倡不服從天主教會的教規和天主教會的教理。

通過她的反天主教聲明,她作為一個受洗者和”受到聖神特別力量的充實,更責無旁貸地以言以行,去宣揚並維護信仰,作基督真實的見証人”。(天主教教理 # 1285) 她與教會完美結合,并通過堅振聖事得到聖靈的特殊力量,她應該捍衛天主教教理,而不是反對它們。

3. 她的促進了性亂。天主教會教導說:”「無論其動機為何,在正規的夫妻關係以外,故意使用性功能,都違反其目的 “。( 天主教教理 # 2352)

4.她的申明清楚地表明,她已經失去了聖神的內住,因為她不再擁有聖神的果實。”聖神的果實是聖神在我們身上形成的美德,作為永遠光榮的初果。 教會傳統列出十二個:「仁愛、喜樂、平安、忍耐、容忍、良善、厚 道、溫和、忠信、端莊、節制、貞潔」(迦 5:22‐23 )。 (天主教教理 # 1832)
她的申明反對天主教會關於貞潔問題的所有教理,這些教理見於《天主教教理》第2338至2349號。

5.她提倡以墮胎代替自制,以謀殺代替貞潔生活。

6.她不僅提倡一次墮胎,還提倡為犯了錯誤的年輕人進行多次墮胎。這顯然意味,如果他們沒有從第一次錯誤中吸取教訓,也許他們會從第二次錯誤(第二次墮胎)、第三次錯誤甚至第四次錯誤中吸取教訓。

7.她的聲明反對并公開藐視天主教會關於墮胎問題的所有教理。
在這個問題上,天主教會指出”正式參與墮胎的行動,構成嚴重的罪過。教會對於這違反生命的罪行,按法典施予絕罰。「犯罪成立後」,按法典所規定的條件,「凡設法墮胎而既遂者,應受自科絕罰」。教會並非有意減縮慈悲的空間,而是要表示此罪行的嚴重性,以及對無辜被殺害者、他的父母和整個社會,所造成的無可彌補的傷害。”(天主教教理 # 2272)

通過她的公開聲明,這個人已經表明她正式與那些促進或參與完成墮胎的人合作。一旦有人因這位天主教婦女的言論的影響而促成墮胎,這位天主教婦女就會因其在墮胎中的作用而被絕罰,自動被驅逐出教會。”罰,通常為待科罰,因此,非經宣判,犯人不受其約束;如法律或命令明言為自科罰時,犯罪成立後,犯人立即受其約束。 (天主教法典 # 1314)

8.被逐出天主教會后,此人將不再被允許接受為靈魂提供精神生活的聖體聖事。

9.總之,一個人不能侍奉兩個主人,即主耶穌和黑暗的王子撒旦本人。一個人在以下情況下犯了別人的罪:(1)他建議別人犯罪,(2)他同意別人犯罪,(3)他贊美別人犯罪,(4)他享受別人犯罪的結果,以及(5)他為別人的犯罪辯護。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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