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欲望是是一種死罪?

同性戀欲望是是一種死罪?

如果一個人有同性戀的欲望,這是不是一種致命的罪?

如果說,我們必須考慮一個人是否可以因欲望而犯罪。在這個問題上,耶穌會怎么說?在《瑪竇福音》中,我們讀到。”你們一向聽說過:『不可姦淫!』我卻對你們說:凡注視婦女,有意貪戀她的,他已在心裏姦淫了她。”[瑪5:27-28]

同樣,也可以說,任何人如果渴望一個同性的人,渴望這樣的人,渴望這樣的人,他的心里已經犯了同性戀的罪。

有罪惡的想法不是罪,只要不是故意吸引或產生這種想法。”醒寤祈禱罷!免陷於誘惑;心神固然切願,但肉體卻軟弱。[瑪26:41]人類總是會有罪惡的念頭在腦海中冒出來;這就是人性,男人被女人吸引,反之亦然。但這種想法必須到此為止。這就是人與動物的區別所在。人有自由意志和自我控制。動物遵循其本能,為了繁殖而去追求異性。

那么,同性戀的欲望是一種罪嗎?是的,它是。

同性戀的欲望是一種致命的罪嗎?

在《聖經》中,我們讀到:”你們豈不知道,不義的人不得承繼天主的國嗎?你們不要自欺:無論是淫蕩的、或拜偶像的、犯姦淫的、作孌童的、好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酗酒的、辱罵人的、勒索人的,都不能承繼天主的國。” [格前6:9-10]

要使一項罪成為致命的,必須同時存在三個條件。

1. 它必須是嚴重的事情。
2. 它必須是在完全知道它是彌天大罪的情況下犯下的。
3. 必須是在完全同意的情況下實施的。[完全同意是指 “自願地”做。

要想被拒絕進入天主的國度,罪人必須:

1. 犯了一件或多件事關重大的罪。
2. 完全知道該罪是彌天大罪。
3. 自願同意犯下該罪。
4. 拒絕接受天主的恩典。
5. 拒絕天主的憐憫,拒絕通過和解聖事懺悔自己的罪過。

天主教教理對彌天大罪的定義如下。

“由於大罪攻擊在我們內生命的基礎,那就是愛德,因此需要一個來自 天主仁慈的新主動和一個心靈的皈依,這通常於修好聖事內完成。 “(天主教教理第1856條)

“大罪,一如愛本身,是人自由的根本抉擇。大罪導致愛德的失落和 聖化恩寵的喪失,就是恩寵狀態的喪失。人若不藉著悔改和天主的 寬恕蒙受救贖,他將招致被擯棄在基督的神國之外,和地獄的永死, 因為我們的自由有能力作出永久而無可挽回的抉擇。然而,就一個 行為本身而言,我們固然能夠斷定是一個嚴重的過錯,但是對人的 判斷,我們應該信賴天主的公義和仁慈。”(天主教教理第1861條 )

“犯大罪就是刻意地,亦即明知和故意地,選擇一件嚴重地違反天主 法律和人終向的事情。它摧毀在我們之內的愛德,缺乏這愛德就不 可能承受永生。為此,若不對此悔改,就導致永死。”(天主教教理第1874條)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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