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對基督徒的什一稅是怎么說的?

《聖經》對基督徒的什一稅是怎么說的? 基督徒應該什一奉獻嗎?

許多基督徒在什一奉獻的問題上掙扎。在一些教會中,奉獻被過分強調。同時,許多基督徒拒絕服從聖經中關於向主獻祭的勸告。十一奉獻/捐獻本應是一種喜樂和祝福。可悲的是,今天的教會有時并非如此。

十一奉獻是舊約中的一個概念。十一奉獻是律法的一個要求,其中以色列人要把他們種植的作物和飼養的牲畜的百分之十獻給會幕/聖殿(肋未紀27:30;戶籍紀18:26;申命紀14:24;編年紀下31:5)。事實上,舊約律法要求多次十一奉獻——一次是給肋未人的,一次是給聖殿和節期的使用,還有一次是給地里的窮人——這將使總數達到23.3%左右。有些人理解舊約什一稅是一種稅收方法,以滿足祭祀制度中祭司和肋未人的需要。

在耶穌基督的死成就了律法之后,新約聖經沒有一處命令,甚至沒有建議基督徒服從律法的十一奉獻制度。新約聖經沒有任何地方指定一個人應該留出收入的百分比,只是說禮物應該 “照自己的能力”(格林多前書16:2)。基督教會中有人把舊約十一奉獻中的10%這個數字,作為基督徒奉獻的 “建議最低限度”來應用。

新約聖經中談到了奉獻的重要性和好處。我們要量力而行地奉獻。有時,這意味着奉獻超過10%;有時可能意味着奉獻更少。這一切都取決於基督徒的能力和基督身體的需要。每個基督徒都應該在參與什一奉獻和/或奉獻多少的問題上,勤奮禱告,尋求天主的智慧(雅各伯書1:5)。最重要的是,所有的什一和奉獻都應該帶着純潔的動機和敬拜天主和服務基督奧體的態度來奉獻。”每人照心中所酌量的捐助,不要心痛,也不要勉強,因為『天主愛樂捐的人”(格林多后書9:7)。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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