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世

转世

天主教会关于转世的教理是什么?

首先,有必要解释一下“转世”一词的含义及其代表的意义。“转世”一词来自拉丁文。它的字面意思是“再次进入肉体”。转世是指一个人死后,他的身体会腐烂,但灵魂(意识)会在另一个身体里重生。

有些人认为,在达到完美境界之前,人可以一次又一次地出生,多达一千次。然后,人就不再回来了。在这些重生中,有些人认为你每次都会重生为一个更好的人。另一些人则认为,根据你前世的成就,你可以转生为人类、动物、植物甚至昆虫。有些人认为,你今生做了对不起别人的事,来生也会对不起你。

当耶稣死在神圣的十字架上时,他对被钉在他身边的盗贼说:”我實在告訴你:今天你就要與我一同在樂園裏。”[路加福音 23:43)耶稣并没有说“你将回到另一个身体里”。

保禄宗徒致希伯来书 9:27-28 中写道“就如規定人只死一次,這以後就是審判;同樣,基督也只一次奉獻了自己,為除免大眾的罪過;將來他要再次顯現,與罪過無關,而是要向那些期待他的人施行救恩。” 这段话向我们揭示了两件事。首先,我们注定要死一次。其次,基督被献祭一次,是为了除去我们的罪。祂不是在每一次转世中被献祭一千次。祂的献祭是完美的,一劳永逸,只为每个人的一次生命。世上没有另一种身体或形式的第二次生命。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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