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世

轉世

天主教會關於轉世的教導是什么?

首先,必須解釋“轉世”一詞的含義以及它代表什么。“轉世”一詞來自拉丁文。字面意思是“再次進入肉體”。轉世是一種信念,當一個人死后,他的身體會分解,但靈魂(意識)卻在另一個身體中重生。

有些人相信,你可以一次又一次地出生,在達到完美之前,可能會有上千次。然后一個人就不再回來了。在那些重生中,有些人相信你每次都是作為一個更好的人出生的。另一些人則認為,你可以作為人類、動物、植物甚至昆蟲重生,這取決於你在前世所取得的成就。有些人相信你在今生對某人犯下的錯誤,這些錯誤將在你的下輩子對你造成傷害。

耶穌在聖十字架上垂死的時候,對在他旁邊被釘十字架的賊說:“耶穌給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天你就要與我一同在樂園裏。」[2343]耶穌沒有說:“你們要回到另一個身體里。”

在希伯來書927-28中,我們讀到:“就如規定人只死一次,這以後就是審判;同樣,基督也只一次奉獻了自己,為除免大眾的罪過;將來他要再次顯現,與罪過無關,而是要向那些期待他的人施行救恩。”這段經文向我們揭示了兩件事。首先,我們注定要死一次;其次,基督曾被犧牲一次,以除去我們的罪。他沒有為每一個轉世犧牲一千次。他的犧牲是十全十美的,一勞永逸,為每個人的一生命。地球上沒有其他身體或形式的第二生命。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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