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事與互聯網

聖事與互聯網

天主教對信徒在網上領受聖事的態度如何?

天主教會教導聖事必須親自給予。因此,他們不能在無線電、電視或互聯網上進行電子化給予。

但聽說有些神父在網上聽告解。如果一個人錯過主日的彌撒,他能不能就在電視上看呢?

具有良好聲譽的天主教神父不會在互聯網上施行告解聖事。有新教牧師這樣做,他們的行為不被認為是天主教的有效聖事。任何人都可以在網絡上宣稱自己是天主教徒,并欺騙人們說出他們犯的過行。一個人不可能真正知道他們在和誰談話,向誰告解,也不知道是否有人在聽他們的談話。

教會法典1484條:“ 「個別且完整的告明及赦罪,仍是信友與天主和教會和好的唯一、通常之方式,除非身體上,或倫理上無法履行,才可免除這樣的告明」。這不是沒有更深的理由的。基督在每件聖事中行動。祂親自對每個罪人說:「孩子,你的罪赦了」(2:5);祂是醫生,關心每個需要祂醫治的病人;祂使人恢復健康,並重返於弟兄的共融之中。因此,個別告明是表達與天主及教會和好最意味深長的方式。”

教會法典1497條:“為與天主及教會和好,個別而完整地告明重罪,然後赦罪,仍是唯一、通常的方式。”

教會法典960 條:“明知自己有重罪的信徒,願和天主及教會和好,惟一正常的方式,是個別的和完整的告明,以及赦免;只有絕對不可能或相對不可能時,才免除此項告明的責任,在這種情形下,使用其他方法亦可獲得和好。”

關於彌撒聖祭,這是偉大的盛宴,信徒聚集在一起舉行聖體聖事。通過在網上觀看彌撒聖祭,這個人既不與信徒聚在一起,也不領受聖體聖事。

教會法典1245 條:“除應遵守 87 條有關教區主教權利的規定外,堂區主任因正當理由並依教區主教的規定,得在個別情況下豁免守慶節或守補贖日之責,或將之變更為其他善功;修會及使徒生活團的上司,如屬於宗座立案的聖職會團,對自己的屬下或在會院日夜居住的人員,得作同樣的豁免。”

教會法典2181條: “主日的感恩祭奠定和確認基督徒的一切宗教習慣。因此,信徒有責任參與法定日子的感恩祭,除非為了重大的理由而不能出席,(例如疾病、照顧嬰兒)或獲得自己本堂牧者的豁免。凡故意未盡這責任者,難免不犯重罪。”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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