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開除教籍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開除教籍

一個天主教徒能否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逐出教會?

根據《教會法典》第1323.2條,如果一個人不知道他/她違反了天主教會的教理,導致被開除教籍,就不能被開除。

以下是《教規法典》供您參考。
第1323 條 – 違法或背命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罰:
1° 未滿十六歲者;
2° 非因過失而不知違法或背命的事實者;不注意及錯誤以不知論。
3° 其行為出於不可抗力或出於不能預見或不能預防之情形者;
4° 其行為出於重大,雖為相對重大的畏懼,或急需或重大困難者;但其行為本質為惡行或為害人靈者,不在此限;
5° 對無理侵犯自己或他人之人,行使合法自衛者;但自衛應保持必要的限度;
6° 心神錯亂者;但 1324 條 1 項 1 款及 1325 條的規定不變;
7° 非因過失認為有 4 款或 5 款所述情事之一者。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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