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控制生育的天主教教義

關於控制生育的天主教教義

想實行某種形式的計划生育,天主教會允許什么形式的生育控制?

從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人類的生命” 找到下面簡要的說法:

教宗通諭以教會訓導的資格斷言啟決定道德問題。然后,它繼續觀察到,環境往往規定已婚夫婦應該限制孩子的數量,夫妻之間的性行為仍然是相稱的,即使它能預見不會導致生育。不過,它認為,性行為必須 “保有其內在的關系、人類生命的繁殖”,以及 “直接中斷已經開始的生育過程” 是非法的。

墮胎,即使是治療的原因,是絕對禁止的,又如絕育,即使是暫時的,也是絕對禁止的。同樣,防止生育的每一項行動都是被禁止的。這包括避孕的化學和屏障方法。這些都直接違背了“天主所建立的道德秩序”。

允許不育的治療手段(例如,子宮切除朮),如果他們不是特別要引起不孕(例如,子宮患癌,以保存生命的目的)。自然家庭計划方法(戒除性交的女人的周期的某些部分)是允許的,因為他們利用“通過自然提供的能力”。

接受控制生育的人工方法聲稱導致一些消極的后果,其中一個“通常降低道德標准”所造成的后果和危險性,男性可能降低女性“成為純粹的工具,用於滿足(他們)的欲望”;最后,由公共部門濫用職權,形成虛假的自主權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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