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關閉的天主教堂

處理關閉的天主教堂

一般處理受過降福的物體,當不再使用它們時必須埋葬或燒毀。那祝聖過的教堂呢?如果關閉一個教區,教堂如何處理?

根據美國教會法典協會,他們理解教會法# 1222,處理關閉教堂是件簡單的事。

在咨詢了司鐸諮議會和其他可能有權接觸此事的人之后,主教只需頒布命令,即該建筑物不再是專用或被降福的。因此,它不再是一個天主教堂。按照這一命令,建筑物可以出售給另一個教派崇敬,或出售給其他適當的用途,或如果它太老了,無法修復,最后被拆除。

相關的教會法典是:

1222 – 1 項 – 如某間教堂完全無法用作恭敬天主的敬禮,亦無法恢復,教區主教得將之改為俗世的,但非不潔的用途。

2 凡有其他重大原因,使某間教堂不舉行恭敬天主的敬禮,教區主教在聆聽司鐸諮議會後,並獲得合法持有該堂權利者的同意,如人靈利益不因此受損,即得將該堂改為俗世的,而非不潔的用途。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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