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國家元首分享聖體

與國家元首分享聖體

是否允許向各國元首在訪問期間分送聖體?

在正常情況下,非天主教徒不能領聖體。根據《教會法》的規定,這是禁止的。看下面:

天主教法典844

1 天主教聖職人只能對天主教信徒,合法地施行聖事;同樣天主教信徒,只能由天主教聖職人合法地領受聖事,但本條的 234 項,和 861 2 項的規定不在此限。

2 如有需要,或真實神益的要求,只要能避免錯誤和信仰無差別論的危險,天主教徒在實際或難以找到天主教聖職人的情形下,許可由非天主教的聖職人,領受懺悔,聖體,和病人傅油聖事,但上述聖事須在該教會內有效。

3 尚未完全和天主教會共融的東方教會人士,如果自動請求,且亦有相稱的準備,天主教聖職人可合法地為之施行懺悔、聖體、和病人傅油聖事;此項規定亦適用於其他教會的人士,但該教會對聖事的態度,須依聖座的判斷,一如上述東方教會人士的情況相同。

4 如遇死亡危險時,或依教區主教或主教團的判斷,認為有其他迫切要求,天主教聖職人,亦得為和天主教尚未完全共融的基督徒,當其自動請求,且亦無法找到其所屬團體的聖職人時,為之施行上述的聖事,但須對聖事表示與天主教有同一的信仰,並有適當的準備。

5 有關上述 23 4 項的情形,教區主教或主教團,除非與有關非天主教會的至少地方主管商議後,切勿頒佈一般性法則。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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