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端

異端

一個天主教徒如何因為異端而變成異教徒?

異教徒是堅持否認天主教教義,不顧理由和對教導的解釋。異端邪說是異教徒的信仰,他們反對天主教會的神聖啟示的教導。

教會法典751條:“所謂異端,是在領洗後,固執地否認某端天主所啟示和教會所定該信的真理,或是固執地懷疑這端道理。”

異教徒不能被祝聖為天主教神父。

教會法典1041條:“領受聖秩有虧格者:二、曾經犯背教、異教、裂教等罪者。”

除非一個異教徒在死前放棄了他的錯誤,否則他就不能接受天主教的葬禮。

教會法典1184條:一、除非在死前做出悔改的記號,應褫奪其教會殯葬禮者為:1顯著的背教者、異端教者、裂教者;

異教徒被自動逐出天主教會,而不需要被告知驅逐。

教會法典1364 條:一、“背教人,異端人或裂教人受自科絕罰,亦應遵守教會法典194 1 2 款的規定;其為聖職人員者,得加處13361123款所規定的罰。”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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