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離婚再婚的天主教徒與其它犯罪的人受到不同對待?

為什麽離婚再婚的天主教徒與其它犯罪的人受到不同對待?

就罪名成立的殺人犯來說,所犯之罪已經結束。它能以永不再犯那種罪而痛悔。他或她能與天主重歸於好。並能領受聖體。

如果有人合法地結了婚,取得民事的離婚,然后在教會外再結婚,那個人選了與基督和教會命令相反的行為。只要這個情況繼續存在,悔罪與和解就不可能,因為教會沒有權力免除人們忠誠、合一、永久的婚姻職責。

如果離了婚再婚,總有可能第一次婚姻是無效的,能找到一個為和解的方法,重新領受聖事。聯系一位神父。(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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