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執事

永久執事

什麽是永久執事?執事怎么可以是永久的,這是神職人員的一個階段,到時執事不再是執事而是神父?

永久執事與為聖神父而學習的執事不同。

永久執事,“男性神職” 存在於早期教會直到十一世紀。梵二會議的成果,在天主教會內恢復永久執事。

永久執事,也被祝聖,成為神職人員。他們通常是結婚的,在社區擔任全職工作。在普通大眾中工作的永久執事,被召在民眾中服務,幫助那些精神上飢餓的人。作為主教的助手,永久執事照顧病人、寡婦、和孤兒,服務移民和流浪者、受虐待的兒童、老年人、單親父母、殘疾人、離異者、酗酒及吸毒者、無家可歸者、囚犯、難民、窮人,漂泊街頭的人,受種族歧視者,以及其他任何主教要他們做的事。

永久執事不能做彌撒,聽告解或行終傅聖事。他們傳揚福音,宣講并協助送聖體。他們還主持付洗儀式,給臨終者送聖體,正式見證教會的婚配聖事,主持喪葬服務,以聖體匣或聖體發光,降福,在沒有神父的地方指導和管理信徒。

不是每個教區都有永久執事。一些主教歡迎這個新的神職,而其他主教并不認為他們的教區需要永久執事。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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