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神父需要既發貞潔願又保持獨身嗎?

所有的神父需要既發貞潔願又保持獨身嗎?

主教、神父、執事是神職人員。教會法典第277條責成神職人員為天國遵守完美和永久的節欲與獨身,使他們‘能更容易追隨基督,以專心和更自由地獻身於對天主和人類的服務’。

法典第1037條要求未婚的有志修道者為永久的執事和願領受鐸品者,如果他們沒有在修道院宣發聖願(包括貞潔),必須在天主和教會面期公開地承擔獨身的義務。已婚的被授予聖職的男人要成為鰥夫,沒有豁免不可再婚。

當然,所有的基督徒被號召要貞潔。一本簡明的神學詞典(保祿會)解釋貞潔為:“使人類能夠在他們整個人格內,按照他們的天職生活,整合性欲的美德:對獨身者,通過完全的節制;對已婚者,通過忠誠;對單身人士,通過自制。”

如果所有犯罪的條件出現,任何人違犯貞潔是罪過。(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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