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的意思
‘自治’來自希臘語,“自我領導”。它是一個按等級划分的的基督教教會,她的總主教不向任何更高級別的主教報告。這種類型的教會主要在東正教和東方東正教教會里。
當大公會議或高級主教,如宗主教或其它大主教,以主教的權柄發布基督教會的職責,而新獨立的教會仍然與不再屬於她的自治教會充分交流,主教議會或宗主教授予自治。
例如,塞浦路斯東正教教會是由教會法第八屆厄法弗所公會議授予自治,并由塞浦路斯大主教統治,她不受任何更高的教會權威管轄,雖然他的教會保持與其他東正教教會完全共融。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