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聖的啟示

神聖的啟示

1. 什么是神聖的啟示?

神聖的啟示是天主向我們展示了我們應該知道的關於祂和祂在我們方面的意願,以及我們應該如何敬拜祂。

2. 為什么這種啟示被稱為神聖的?

這個啟示被稱為神聖的,因為它來自天主,并引導我們擁有天主。

3. 是否有任何天主教會關於神聖啟示的著作?

是的,有。

“在梵蒂岡第二次會議關於神聖啟示的文件中,Dei Verbum(拉丁文:”天主聖言”),解釋了聖傳和聖經之間的關系。”因此,聖傳和聖經之間存在着密切的聯系和溝通。因為它們都來自同一個神聖的源泉,在某種程度上融合成一個統一體,并趨向於同一個目的。因為聖經是天主的聖言,因為它是在聖神的啟示下寫出來的。對於使徒的繼承人來說,聖傳將天主聖言完整地傳遞給他們,這些聖言是由主基督和聖神托付給使徒的。

“因此,通過真理之光,這些繼承人可以在他們的傳教中忠實地保存天主的這一聖言,解釋它,并使它更廣為人知。因此,教會對於一切已被啟示的事物,並非只從聖經中得到肯定。因此,聖傳和聖經都應被接受,并以同樣的虔誠和敬畏之心加以敬重。”

4. 天主教會能否增加或改變神聖的啟示,使之與時俱進?

不可以,天主的啟示不能被改變或改進。它是天主通過耶穌基督所啟示的純正聖言。沒有人能夠超越天主對祂的子民的神聖智慧。

天主教教理第65條:「天主在古時,曾多次並以多種方式,藉著先知對我們的祖先說過話; 但在這末期內,祂藉著自己的兒子對我們說了話」 (希 1:1‐2)。降生成 人的天主子基督,是聖父的唯一、完美及決定性的聖言,天父藉祂說 了一切,除祂以外將不再有其他的話。十字聖若望,步武許多人的後 塵,以卓越的方式解釋希伯來書第一章一至二節:十字聖若望,《攀登加爾默羅山》: 天主既把自己的聖子給了我們,而這聖 子又是祂唯一和決定性的聖言,祂便藉這聖言,只一次就給我們說了一切, 不再有更多的內容……因為過去曾局部地向先知們所說的,藉聖子已全部地 說出來,並將這一切,即祂的聖子給了我們。因此,誰還想詢問天主,要求 祂給予神視或啟示,不但做了一件糊塗事,而且也得罪了天主,因為他不定 睛注視基督,卻去尋找其他的事物和新意。

天主教教理第67條:在過去的世代中,曾有一些所謂「私下」的啟示,其中有些曾被教會當局 所承認。然而它們並不屬於信仰的寶庫。它們的任務並非「改善」或「補 充」基督決定性的啟示,而是在某個特定歷史時代中,協助人們更圓滿地 去履行基督的啟示。在教會訓導當局的指引下,信友們的意識應能辨認及 接納,在這些私下的啟示中,那些是基督或聖人向教會所作的真正呼籲。 基督徒信仰不能接納那些企圖超越或修正基督所完成的啟示的所謂「啟示」,例如:某些非基督宗教和若干近代教派即奠基於此類「啟示」。
應該說,沒有人可以凌駕於天主之上,沒有人可以改變天主的聖言,也沒有人可以糾正天主關於純潔的教誨。這樣一個愚蠢的人,會把天主的詛咒臨到自己身上。
(譯)

神聖慈悲奉獻

神聖慈悲奉獻

天主慈悲的信息非常簡單。它強調耶穌愛我們,我們所有的人。作為回報,祂希望我們認識到祂的憐憫大於我們的罪孽,這樣我們就會帶着信任呼喚祂,接受祂的憐憫,并通過我們流向其他人。因此,所有人都會來分享祂的喜悅。

天主慈悲的信息有三個方面。

– 祈求祂(耶穌)的憐憫。

– 要有慈悲心。

– 完全信任耶穌。

這個天主慈悲的信息和對耶穌作為天主慈悲的奉獻是基於聖福斯蒂娜-科瓦爾斯卡的著作,她是一個沒有受過教育的波蘭修女,為了順從她的精神導師,她寫了一本大約600頁的日記。在日記中,她記錄了她收到的關於天主慈悲的啟示。甚至在她1938年去世之前,對天主慈悲的奉獻已經開始傳播。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他的教學和個人生活中都努力踐行和教導天主慈悲的信息。作為偉大的慈悲教宗,他寫了一篇關於天主慈悲的通諭。

“天主慈悲的信息一直離我很近很近……我帶着它來到了伯多祿教廷,它在某種意義上搆成了本教宗的形象”。

在他的著作和講道中,他說,天主慈悲是對世界問題的答案,是第三個千年的信息。他將與這些信息有關的修女瑪麗亞-福斯蒂娜-科瓦爾斯卡(Sr. Maria Faustina Kowalska)封為聖人并加冕,他是在羅馬而不是在波蘭進行的,以強調神恩是為整個世界服務的。

當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將福斯蒂娜封為聖人時,在同一天,他為整個教會設立了慈悲主日。這個瞻禮是在復活瞻禮的第二個星期日。
(譯)

瑪利亞是神聖的嗎?

瑪利亞是神聖的嗎?

當天主教會使用”神性”一詞時,它只指天主。”神性”這個詞適用於造物主,一個最高的存在。聖母瑪利亞沒有資格獲得這樣的稱號。當提到瑪利亞時,可以是 “受祝福的聖母瑪利亞”、”聖母瑪利亞”,或者是天主教會承認的她的許多稱號之一。

當一個天主教徒出於無知,用 “神聖的瑪利亞”的頭銜來稱呼受祝福的聖母瑪利亞時,這個人就會給天主教會帶來麻煩。這樣的稱謂讓新教徒有足夠的理由說,天主教徒將瑪利亞視為神,他們崇拜她。天主教徒并不崇拜瑪利亞,他們通過瑪利亞崇拜耶穌。他們也不認為瑪利亞與天主是平等的。

因此,在回答你的問題時,不,瑪利亞沒有神性。她只是聖的。同時,正如教會的一些聖人獲得了 “教會聖師”等特殊頭銜一樣,聖母瑪利亞也獲得了無盡的頭銜,因為她是天主賜予的天主之母,而且她一直是為人類向天主特別代禱的角色。

(譯)

神聖的信仰

神聖的信仰

1. 什么是神聖的信仰?

神聖的信仰是一種與恩寵和自由意志合作的心態,通過它我們相信天主所啟示的一切。

神聖的信仰與人類的信仰不同,人類的信仰是接受人類的話語。

在希伯來書11:6,我們讀到。”沒有信德,是不可能中悅天主的,因為凡接近天主的人,應該信他存在,且信他對尋求他的人是賞報者。”

2. 神聖的信仰是如何做到的?

神聖的信仰是可能的,因為天主給了我們信仰的恩寵。我們能夠聽從聖神 的啟示,聖神啟迪思想,調動意志,因此使我們容易接受天主所啟示的。

3. 我們的信仰如何才能得到深化?

我們的信仰可以通過祈禱、學習和實踐我們的信仰而得到深化。

4. 加深我們的信仰是什么意思?

信仰的深化意味我們能夠更好地理解我們所信的意義,更清楚、更廣泛地看到信仰的真理,更堅定地堅持它們,并在我們的基督徒生活中更有效地實踐它們。
(譯)

聖水的處置

去年,我的家人從天主教會得到了一些裝在罐子里的聖水。這些聖水現在已經有一年了。我們還沒有用完。剩余的部分已經變成霧狀,我們想把它處理掉。我們如何處理它?

因為聖水是一種聖物,當它不能再作為聖物使用時,就應該把它送回人間。為了防止褻瀆,聖水不能扔在水槽、浴缸或外面的草地上。應該把它倒入在土里挖好沒有人走的地方。

(譯)

處理宗教物品

處理宗教物品

處理受祝福物品的正確方式是什么?

處理受祝福物品的正確方式是埋葬它們或燒掉它們。

在《教會法典》中,你會發現有以下參考。

“經過奉獻禮或祝福禮而指定為敬禮天主用的聖物,應加以尊敬,勿用之於世俗用途或不適當之用途,即便是屬於私人所有者 亦然。 “。[《教會法典》第1171條]

雖然這一提法并沒有說宗教物品應該被燒毀或埋葬,但它指出,應該以敬畏之心對待這些物品。因此,遵循我們祖先的傳統,天主教會一直命令,破碎的物品、破舊的物品、破損的禮儀服裝等……應被埋葬或燒掉作為處理手段。
(譯)

處置聖物

處置聖物

1.如果領聖體者在領受聖體聖事時,將聖體掉在教堂的地上,應立即撿起并食用。

2.如果神父或特約送聖體者在老人院為老人送上聖體,而老人因無法吞咽而吐出,則應由神父收集聖體,放在淨器(祭壇用的麻布)中,然后送回堂區,由神父處理。

3.要處理聖體,神父或送聖體者必須將其溶於水中,使聖體不再具有面餅的外觀。這可能需要在將聖體放入水中之前將其打碎。

4.下一步是將液體倒入聖器室的聖器槽(一種特殊的水槽,其排水口直接通向地面,而不是下水道)。如果沒有這樣的水槽,應將液體倒在地上,倒在不會被人走過的地方,如沿牆的花壇后面,雕像腳下或類似的地方。

如果沒有按照天主教會的教理妥善處理聖體,怎么辦?

天主教會法典第1367條規定 “拋棄聖體,或命取或保存聖體以作褻瀆者,處保留於宗座的自科絕罰;如為聖職人員,得加處他罰;也不排除撤銷其聖職身份。 ”

換句話說,他或她明知不對,卻把聖體扔進垃圾桶或使用其他有辱人格的方法,就會被自動從天主教會開除。解除這種驅逐的唯一方法是當事人去懺悔,并要求神父寫信給羅馬的Sacra Penitenzieria Apostolica,神父要求免除當事人的譴責(驅逐)的能力。這涉及兩個步驟。該人必須在几周后回到神父那里,以了解他是否獲得了赦免他/她的罪的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該人不知道他/她因不當處置聖體 而犯了罪,那么就沒有犯罪。因此,沒有必要從沒有發生的逐出教會中獲得指責。
(譯)

“DIOCESE”教區

“DIOCESE”教區

什么是教區?

在羅馬天主教會中,教宗是羅馬教區的主教。除此之外,他還在世界各地創建其他天主教教區并任命其主教。”教區 “一詞源於希臘語,意思是 “管理”。這樣的地區是在主教的監督下。

簡單地說,一個教區是一個包含若干教區的地區。它有一位主教,負責監督該地區(教區)及其教區的工作。

教區也可稱為主教區,但嚴格來說,主教區一詞是指由主教正式掌握的教會權力領域。

截至2015年1月,在天主教會中,共有2851個正規教區。1個教宗區,641個宗主教區,以及2209個教區。
(譯)

“詆毀”的含義(DETRACTION)

“詆毀”的含義(DETRACTION)

在天主教教理中,”詆毀 “一詞的含義是什么?

根據天主教教理第2477條:
尊重別人的聲望,禁止對他們可能造成不當的傷害的態度與言語。 下列情況使人成為有罪的:    ──武斷,就是沒有充分根據而當以為真,甚或默認,近人在倫理 上的缺失;    ──誹謗,就是無客觀健全的理由,揭發別人的缺點與過錯給不知 道此事的人;    ──誣衊,是以違反真理的言詞,傷害別人的聲望,使人對他作出 錯誤的判斷。

關於這個問題,《聖經》指出。

“搬弄是非的人,是污辱他自己,為眾人所憎惡”。[德訓篇 21:31]

綜上所述,”詆毀”是指在沒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將他人隱藏的缺點公之於眾。
(譯)

信仰的保存

信仰的保存

“信仰的保存”是什么意思?

天主教會對 “信仰的保存 “的定義是:天主教會自宗徒時代以來通過聖經和聖傳傳下來的教理。這兩者被稱為 “信仰的保存”。(depositum fidei)。

聖經和聖傳(信仰的沉澱)又由教廷解釋,教廷是教會的教學權威,由教宗和與作為羅馬主教的教宗聯合的主教團來行使。

關於信仰的保存,天主教的信念是,基督留下了所有需要的知識(公共啟示),包括文字(經文)和口頭指示(傳統)。口頭指示是教理,但正確解釋聖經和基督的聖言,被灌輸給使徒,然后通過使徒的繼承將這些關於聖經的教理等灌輸給他們任命的人。雖然這種傳統沒有記錄在聖經中,但卻記錄在早期教會教父們的教理中。例如,在波利卡普和他的弟子伊格內修的著作中就有記載,它在曆代教會的教理中都得到了呼應。

總而言之,”信德”是羅馬天主教會為信徒的信仰而傳授的經文和傳統中的啟示真理。

守護”信德”是主賦予教會的使命,也是天主教會的使命。既然 “信德”不能改變,教會就有責任保存、保護和解釋它。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本教理的引言中指出:”守護信仰聖物是上主委託給教會的使命,而教會在每個時代都要履行”。作為天主教徒,我們相信,基督通過教廷或教學權威建立了一個權威的教會,它有能力界定基督教理的真理。

這就是為什么,我們作為天主教徒,必須無一例外地相信天主教會的所有教理。我們不能說,”我相信這個,但我不相信那個”。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