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妄加判斷

 

切莫妄加判斷

拜苦路的第一處,耶穌被判死罪。因為我的罪,耶穌開始走上苦路。比拉多再洗手也脫不了這判決的責任。這是有權的判官才能犯的罪。區區小百姓至少不會犯這種罪。

看到一篇文章提到“判斷”一詞。要判決,先要判斷有罪無罪。沒有資格判決的人肯定有自己遇到各種情況的機會需要作出判斷。因此我們經常在判斷,判斷某事某人,獨處時心中想這想那,無不作出各種判斷。與人交談時更是論這論那,自以為是地判斷。自己的判斷不外乎自作聰明地推理分析,甚至捕風捉影。當然做好事也是通過判斷。不過按自己的經驗,不當的判斷多得多。人家的好意,判為惡意;小事判錯,自討苦吃;大事斷錯,犯罪作惡。

人活著總有需要判斷的時候,任何事情不加判斷是不可能的。關鍵是切莫妄加判斷,判斷的標準可以概刮為四個字:愛主愛人。反思自己的誤斷,都是離開了這四個字。去掉自我,愛主愛人,就絕對不會妄加判斷。這樣更可減少煩惱,身心愉快,所謂的’人緣’也會好起來。試試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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