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關於懺悔的教理

天主教關於懺悔的教理

天主教會對懺悔有何教導?

天主教教理的以下章節界定了教會關於懺悔的教導:

天主教教理第1434條:基督徒內心的懺悔,可以透過多元的方式來表達。聖經和教父們尤其強調三種方式:禁食、祈禱和施捨,以表達人對自己、對天主、對他人的關係 的改善。連同經由聖洗或殉道所帶來的根本淨化,他們也指出獲得罪赦的其他方法,就是:努力與近人和好,痛哭己罪,關注近人的得救,請聖人代禱和實踐愛德,因為「愛德遮蓋許多罪過」(伯前 4:8)。

天主教教理第1435條:皈依實現於日常生活中,就是和好的行動、關懷窮人、履行並維護公道和正義、向弟兄承認自己的過失、弟兄間的規過勸善、檢討自己的生活、省察良心、接受靈修指導、忍受痛苦、為正義而忍受迫害。每天背負自己的十字架、跟隨基督,是懺悔最穩妥的途徑。

天主教教理第1436條:感恩祭與懺悔。我們在感恩祭中,找到日常皈依和懺悔的泉源,並得到滋養,因為基督的祭獻在感恩祭中臨現人間,使我們與天主和好。感恩(聖體)聖事滋養並強化那些要活出基督生命的人。「聖體是良藥,它從日常的過失中解救我們,並保護我們不犯大罪」。

天主教教理第1437條:閱讀聖經、誦唸時辰頌禱禮和天主經:凡是真誠的敬禮或熱心的行動,都 能在我們內心重振皈依和懺悔的精神,有助我們得到罪赦。

天主教教理第1438條:禮儀年中,補贖(懺悔)的日子和時期(四旬期、逢星期五紀念主受難的日子) 是教會踐行懺悔的重要時刻。這些日子尤其適合作靈修的操練(退省)及行善功,懺悔禮儀,為補贖而做的朝聖,自發性的克己,如禁食和施捨、弟兄的分享(慈善和傳教工作)等。

天主教教理第2043條:第四規條(「應在法定日子上遵守大齋和小齋」),……獲得控制本能的力量和心靈的自由。

(譯)

PAUL 或 SAUL

PAUL 或 SAUL

聖保祿的正名是什么?是保祿還是掃祿?

與許多人的想法相反,掃祿在大馬士革路上與基督同行之后,從猶太教皈依了基督教,主并沒有將他的名字改為保祿。[宗徒大事錄 9:1-19﹞

掃祿是猶太人,出生於以色列本雅明支派,是希伯來人的后裔。按照習俗,他 “在八日行割禮,像法利賽人一樣遵守律法”。[腓 3:5)他父母給他起的希伯來名字是掃祿。因為他的父親是羅馬公民(因此掃祿也繼承了羅馬公民的身份),掃祿還有一個拉丁名字叫保祿(Paul)【宗徒大事錄 16:37,22:25-28】。在當時,有兩個名字是一種普遍的習慣。由於掃祿在嚴格的法利賽人環境中長大,羅馬人的名字是迄今為止最合適的名字。

信主后,當掃祿決定將福音帶給外邦人時,他不再使用羅馬人的名字,而改用外邦人更容易接受的名字——保祿。

聖保祿使用兩個名字的做法與今天的雙語者在英語環境中使用 “約翰”,而在法語環境中使用 “讓”的做法沒有什么不同。

(譯)

主教杖

主教杖

主教杖,又稱十字架杖(crosier)、羊角杖(crozier),是羅馬天主教高層人士隨身攜帶的一種造型杖。

主教杖作為權威之杖的起源尚不確定,但在古代世界有許多世俗和宗教先例。其中一個例子是 lituus,它是古羅馬占卜師的傳統法杖, 以及《希伯來聖經》中的梅瑟法杖。后來還出現了許多其他類型的辦公杖,有些一直延續到現代的儀式中。

在西方教會中,通常的形式是牧羊人的羊角杖,頂端彎曲,可以鈎住動物。這與許多隱喻主教是基督徒”羊群”的牧羊人有關,隱喻基督是好牧人。

自教宗保祿六世(卒於 1978 年)以來,教宗們一直使用銀杖代替羊角杖,杖頂有十字架。縱觀曆史,教宗們從未使用過牧杖。只有從教宗保祿六世開始,他們才使用牧杖。
主教通常用左手拿着他的十字架,右手則空出來賜福。主教禮儀(Caeremoniale Episcoporum)規定,主教手持牧杖時,牧杖開口的一面朝前,或朝向民眾。它還規定,在游行、聆聽福音誦讀、講道、接受誓言、莊嚴承諾或信仰表白,以及為人們祝福時,主教通常手持牧杖,除非他必須為他們按手。當主教不手持牧杖時,牧杖會交由一名祭壇侍者保管,這名侍者可能會在肩上披一條披肩狀的面紗,稱為 “Vimpa”,這樣他就可以手持牧杖,而不會用手觸摸牧杖。另一名祭壇侍者也同樣戴着面紗,在主教不佩戴冠冕時拿着冠冕。

牧杖通常用貴金屬制作或裝飾,或至少鍍金或鍍銀。它們也可能是木制的,不過這種情況在修道院院長比在主教更為常見。

(譯)

牧函

牧函

聖經新約中哪些書信是牧函書信,它們為什么被稱為牧函書信?

給弟茂德的兩封信和給弟鐸的一封信是牧函書信。這三封書信之所以被稱為牧函書信,是因為它們是寫給神父的,而聖保祿的其他書信則是寫給整個教會的。

(譯)

堂區牧民議會

堂區牧民議會

基本上,堂區牧民議會是一個向牧者提出建議的咨詢機搆。根據《教會法典》第 519 條:

“堂區主任是委託他管理堂區的本有牧者,在教區主教的權下, 為托給自己的團體從事牧靈工作,被召分擔基督的職務,依法律規定為此一團體履行訓導、聖化與治理的職責,並應與其他司鐸或執事合作,以及平信徒的協助。 ”

堂區牧民委員會是神父的咨詢機搆。教宗保祿六世指出,牧民委員會的任務是 “審查和審議與牧民工作有關的一切事項,并就這些事項提出切實可行的結論,以便使天主子民的生活和活動更加符合福音”(保祿六世:《教會》)。(保祿六世:《聖傳一世》,1966年8月6日,第16期,見弗蘭納里主編:《梵二文件》,第601頁。)
牧區議會的性質和宗旨是密切相關的。教會已就牧民議會的目的發表了一系列聲明。牧民議會的目的是使堂區的生活和活動更加符合福音。(保祿六世:《聖傳》(Ecclesiae Sanctae I),1966 年 8 月 6 日,第 16 期,見弗蘭納里主編:《梵二文件》,第 601 頁)它協助堂區的傳教工作,協調各種獨立的教友協會和倡議。(梵二:”關於平信徒傳教的法令”,Apostolicam actuositatem,1965 年 11 月 18 日,第 26 期,見 Flannery 編輯:《梵二文件》,第 891-2 頁。) 成員們提供明智的建議,以便牧者系統地規划牧靈計划并有效地實施。(主教聖部,《主教牧職指南》,第204期,第105頁)。

牧民議會是負責制定、檢討和更新堂區使命宣言和堂區計划的組織,以指導堂區的使命。牧民議會在神父的領導下調查牧民事務,對其進行思考,并得出切實可行的結論。

(譯)

受難日

受難日

受難日是什么意思?

在基督教禮儀年中,”受難日”是四旬期最后兩周的名稱,從四旬期的第五個主日(長期以來被慶祝為 “受難主日”)開始,到聖周六結束。

在此期間,十字架、聖像、雕像、聖像和繪畫都會被紫色的罩袍遮蓋,紫色是大齋期祭披的顏色,從受難日開始: “如果主教會議做出決定,教堂中的十字架和聖像也可以被遮蓋起來。十字架應一直遮蓋到耶穌受難日的耶穌受難慶祝活動結束。雕像和聖像要一直遮蓋到復活節守夜開始。(具體地說,在唱頌歌時,這些面紗會被取下)面紗與耶穌受難日的福音(約翰福音 8:46-59)有關,在福音書中,耶穌向人們”隱藏了自己”。

在彌撒中,直到聖周四(包括聖周四)的主日彌撒都省略了聖詠 42(43),進堂誦和彌撒中的聖詠Lavabo 也省略了簡短的頌詞(Gloria Patri)。同樣,晨禱中的詩篇 94 以及晨禱、第一、三、六、無和晚禱中的應答也省略了。此外,在四旬期彌撒中,”四旬期序言”讓位於 “十字架序言”。

[來源:https://en.wikipedia.org/wiki/Passiontide ]

盡管復活節前的最后兩周不再被正式稱為”受難日”,但許多地方仍保留着這一傳統。

(譯)

PAROUSIA

PAROUSIA

parousia一詞的希臘文意思是 “來臨”。瑪竇福音24:3-4中提到的”來臨和時代窮盡的先兆”與基督在末日的再來有關。

根據《天主教百科全書》,”除了 Parusia(parousia)或 Advent(格林多前書 15:23;得撒洛尼后書 2:19)之外,’來臨’還被稱為 Epiphany、epiphaneia 或 Appearance(得撒洛尼后書 2:8;弟茂德前書 6:14;弟茂德后書 4:1;弟鐸書 2:13),以及 Apocalypse(apokalypsis)或 Revelation(得撒洛尼后書 2:7;伯多祿前書 4:13)。第二次來臨的時間被稱為 “那日”(弟茂德后書 4:8)、”主的日子”(得撒洛尼前書 5:2)、”基督的日子”(斐利伯書 1:6)、”人子的日子”(路加福音 17:30)、”末日”(若望福音 6:39-40)。

基督在權能和榮耀中的顯現(parousia)將是死人復活的信號。天主教教義認為,所有接受審判的死者都將復活,包括惡人和正義之人,他們將以今生的身體復活。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