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關於感恩/感謝的說法是什么?

《聖經》中關於感恩/感謝的說法是什么?

感恩是《聖經》的一個突出主題。得撒洛尼前書5:16-18說:”應常歡樂,不斷祈禱,事事感謝:這就是天主在基督耶穌內對你們所有的旨意。” 你聽懂了嗎?在任何情況下都要感恩。感恩應該是我們的一種生活方式,自然而然地從我們的心中和口中流露出來。

深入挖掘聖經,我們明白了為什么要感恩,也明白了如何在不同的環境下有感恩之心。

聖詠136:1說:”請眾感謝上主,因他寬仁,因為他的仁慈永遠常存。”在這里,我們有兩個值得感恩的理由。天主永遠的善良和他堅定的愛。當我們認識到自己墮落的本性,并明白在天主之外,只有死亡(若望福音10:10;羅馬書7:5),我們自然的反應就是感謝祂所賜的生命。

聖詠30篇贊美神的拯救。達味寫道:”上主,我稱揚你,因為你救拔了我,你也沒有使我的仇敵向我自誇。上主,我一向你呼號,我主,你便醫治了我。上主,你由陰府中把我救出,又使我安全復生,免降幽谷。…… 你把我的哀痛,給我變成了舞蹈,脫去了我的苦衣給我披上喜樂;為此,我的心靈歌頌你,永不止息;上主,我的天主,我要永遠稱謝你!”(聖詠30:2-4;12-13)。在這里,達味在一個明顯困難的環境之后向天主致謝。這首感恩詩不僅在當下贊美天主,而且記念天主過去的信實。這是對天主品格的陳述,天主的品格是如此美妙,所以贊美是唯一合適的回應。

我們也有在艱難環境中感恩的例子。例如,聖詠28篇描寫了達味的苦惱。它是向天主呼求憐憫、保護和公正。在達味向天主呼求之后,他寫道:”上主理應享受讚頌,因他聽了我的禱聲。主理應享受讚頌,因他聽了我的禱聲。上主是我的力量,我的護佑,我對他全心依賴,必獲扶助;為此我滿心歡喜,讚頌歌舞。”(聖詠28:6-7)在困境中,達味記得天主是誰,并因認識和信靠天主而感恩。約伯也有類似的贊美態度,即使面對死亡也是如此。”上主賜的,上主收回,願上主的名受到讚美!”(約伯傳1:21)。

新約聖經中也有信徒感恩的例子。保祿曾遭受重重逼迫,但他寫道:”感謝天主時常使我們在基督內參與凱旋的行列,並藉我們在各處播揚認識基督的芬芳。”(格林多后書2:14)。希伯來書的作者說:”為此,我們既然是蒙受一個不可動搖的國度,就應該感恩,藉此懷著虔誠和敬畏之情,事奉天主。”(希伯來書12:28)伯多祿給了我們一個感恩的理由,他說:”在各種試探中受苦”,通過這些苦難,我們的信心 “更有價值,好在耶穌基督顯現時,堪受稱讚、光榮和尊敬。”(伯多祿前書1:6-7)。

天主的子民是感恩的人,因為他們意識到自己所得到的是多么的多。根據弟茂德后書3:2,末世的特徵之一就是缺乏感恩。惡人會 “忘恩負義”。

我們應該感恩,因為天主是值得我們感恩的。將祂所賜的 “一切完善的恩賜”歸功於祂才是正確的(雅各伯書1:17)。當我們感恩的時候,我們的焦點就會從私欲上移開,從當前環境的痛苦上移開。表達感恩的心能幫助我們記住,天主在掌管着我們。因此,感恩不僅是適當的,而且實際上是健康的,對我們有益。它提醒我們從大局出發,我們屬於天主,我們已經得到了一切屬靈的祝福(厄弗所書1:3)。真的,我們有一個丰盛的生命(若望福音10:10),感恩是恰當的。

(譯)

為什么感謝天主很重要?

為什么感謝天主很重要?

聖經中充滿了感謝天主的命令(聖詠106:1;107:1;118:1;編年紀上16:34;得撒洛尼前書5:18)。大多數經文繼續列舉了我們應該感謝祂的理由,如 “祂的仁慈永遠常存”(聖詠136:3),”祂是美善寬仁”(聖詠118:29),”祂的慈愛直到永恆”(聖詠100:5)。感恩和贊美總是相輔相成的。如果不同時感恩,我們就不能充分地贊美和敬拜天主。

感受和表達感激對我們有好處。就像任何智慧的父親一樣,天主希望我們學會為祂所賜給我們的一切恩賜而感恩(雅各伯書1:17)。提醒我們,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祂的恩賜,這對我們是最有利的。如果沒有感恩之心,我們就會變得傲慢和以自我為中心。我們開始相信,我們已經靠着自己的力量實現了一切。感恩使我們的心與一切美好恩賜的給予者保持正確的關系。

感恩也提醒我們,我們確實擁有很多東西。人類很容易貪婪。我們傾向於關注我們沒有的東西。通過不斷地感恩,我們會被提醒我們確實擁有的東西有多少。當我們把注意力放在祝福上而不是想要的東西上時,我們就會更快樂。當我們開始為我們通常認為理所當然的事情感謝天主時,我們的觀點就會改變。我們意識到,如果沒有天主仁慈的祝福,我們甚至無法存在。

得撒洛尼前書5:18說:”事事感謝:這就是天主在基督耶穌內對你們所有的旨意。” 我們不僅要為我們喜歡的事物感恩,也要為我們不喜歡的環境感恩。當我們目的是為天主允許進入我們生命的一切事物而感謝天主時,我們就會保持苦澀的心情。我們不能同時既感謝又苦澀。我們不為惡行感謝祂,而是感謝祂在惡行中支持我(雅各伯書1:12)。我們不為祂沒有造成的傷害而感謝祂,但當祂給我們力量去忍受傷害時,我們就感謝祂(格林多后書12:9)。我們感謝祂的應許,”天主使一切協助那些愛他的人,就是那些按他的旨意蒙召的人,獲得益處。”(羅馬書8:28)

我們可以對天主有感恩的心,即使我們對環境沒有感恩的感覺。我們可以悲傷,但仍然可以感恩。我們可以受傷,但仍要感恩。我們可以對罪發怒,但仍然對天主感恩。這就是聖經所說的 “讚頌的祭獻”(希伯來書13:15)。感謝天主使我們的心與天主保持正確的關系,使我們免於一系列有害的情緒和態度,這些情緒和態度會奪去天主希望我們經曆的平安(斐理伯書4:6-7)。
(譯)

為什么瑪竇福音和路加福音中耶穌的家譜如此不同?

為什么瑪竇福音和路加福音中耶穌的家譜如此不同?

耶穌的家譜在聖經中的兩個地方都有記載:瑪竇福音第1章和路加福音第3章23-38節。瑪竇福音將家譜從耶穌追溯到亞伯拉罕。路加福音的家譜是從耶穌到亞當。然而,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瑪竇和路加實際上是在追溯完全不同的家譜。例如,瑪竇說若瑟的父親是雅各伯(瑪竇福音1:16),而路加說若瑟的父親是赫里(路加福音3:23)。瑪竇追溯到達味的兒子撒羅滿(瑪竇福音1:6),而路加則追溯到達味的兒子納堂(路加福音3:31)。事實上,在達味和耶穌之間,家譜中唯一相同的名字是沙耳提耳和則魯巴貝耳(瑪竇福音1:12;路加福音3:27)。

有人指出這些差異是《聖經》錯誤的證據。然而,猶太人是細致的記錄者,特別是在家譜方面。難以想象,瑪竇和路加會為同一世系建立兩個完全矛盾的家譜。同樣,從達味到耶穌,家譜完全不同。甚至提到的撒拉鐵和西魯巴伯很可能指的是同名的不同個人。瑪竇給
沙耳提耳的父親是耶苛尼雅,而路加給沙耳提耳的父親是乃黎。一個叫沙耳提耳的人根據這些名字的名人給他的兒子取名 “則魯巴貝耳”是很正常的【見厄斯德拉(上) 和厄斯德拉(下)】。

教會曆史學家尤西比烏斯認為,一種解釋是,瑪竇是在追溯主要的,或者說是親生的血統,而路加則是考慮到了”娶寡嫂制婚姻”的發生。如果一個男人死了,沒有兒子,那么按照傳統,這個男人的兄弟要娶寡婦,生一個兒子,繼承死者的名字。根據尤西比烏斯的理論,默耳希(路加福音3:24)和瑪堂(瑪竇福音1:15)在不同的時間與同一個女人結婚(傳統上將她命名為埃斯塔)。這樣,赫里(路加福音3:23)和雅各伯(瑪竇福音1:15)就成了同父異母的兄弟。赫里死后沒有兒子,於是他(同父異母)的哥哥雅各娶了赫里的寡婦,生下了若瑟。這樣,若瑟在法律上是”赫里的兒子”,在生物學上是 “雅各伯的兒子”。因此,瑪竇和路加記錄的都是同一個家譜(若瑟的),但路加遵循的是法律上的血統,而瑪竇遵循的是生物學上的血統。

今天大多數保守的聖經學者持不同的觀點,即路加記錄的是瑪利亞的家譜,瑪竇記錄的是若瑟的家譜。瑪竇是按照若瑟(耶穌的法定父親)的血統,通過達味的兒子所羅門來記錄,而路加則是按照瑪利亞(耶穌的血親)的血統,通過達味的兒子拿單來記錄。由於沒有特定的科因希臘語”女婿”一詞,若瑟因與赫里的女兒瑪利亞結婚而被稱為”赫里的兒子”。通過瑪利亞或若瑟的血統,耶穌是達味的后裔,因此有資格成為默西亞。通過母系追溯家譜是不尋常的,但童貞女生子也是不尋常的。路加的解釋是,耶穌是若瑟的兒子,”人們都以祂為若瑟的兒子。”(路加福音3:23)
(譯)

為什么耶穌要經曆這么多的苦難?

為什么耶穌要經曆這么多的苦難?

耶穌在受審、受刑和被釘十字架的整個過程中遭受了嚴重的苦難(瑪竇福音27章;馬爾谷福音15章;路加福音23章;若望福音19章)。祂的苦難是身體上的:《依撒意亞》52章14節宣稱:”就如許多人對他不勝驚愕,因為他的容貌損傷得已不像人,他的形狀已不像人子。” 祂的苦難是情緒化的:”門徒都撇下他逃跑了。”(瑪竇福音26:56)祂的苦難是屬靈的:”天主曾使那不認識罪的,替我們成了罪。”(格林多后書5:21)耶穌身上背負着整個世界的罪的重擔(若望一書2:2)。是罪使耶穌大聲呼喊:”我的天主,我的天主!你為什麼捨棄了我?”。(瑪竇福音27:46)耶穌在肉體上所受的殘酷痛苦,因祂不得不承擔我們的罪,并以死來償還我們的刑罰而更加深重(羅馬書5:8)。

依撒意亞預言了耶穌的苦難。”祂受盡了侮辱,被人遺棄;祂真是個苦人,熟悉病苦;祂好像一個人們掩面不顧的人;祂祂受盡了侮辱,因而我們都以不算什麼。可是他被刺透,是因了我們的悖逆;他被打傷,是因了我們的罪惡,因他受了懲罰,我們便得了安全;因他受了創傷,我們便得了痊癒。”(依撒意亞53:3,5)這段經文指明了耶穌受苦的原因:為我們的過犯,為我們的醫治,為我們帶來平安。

耶穌告訴門徒,祂的苦難是一定的:”人子必須受許多苦,被長老、祭司長和律法師所棄絕,必須被殺,第三天復活”(路加福音9:22;參17:25)。請注意必須這個詞——祂必須受苦,祂必須被殺。基督的受苦是天主拯救世人的計划。

聖詠22:15-19詳述了默西亞的一些苦難。”我好像傾瀉的水一般,我全身骨骸都已脫散;我的心好像是蠟,在我內臟中溶化。我的上顎枯乾得像瓦片,我的舌頭貼在咽喉上面;你竟使我於死灰中輾轉。惡犬成群地圍困著我,歹徒成夥地環繞著我;他們穿透了我的手腳,我竟能數清我的骨骼;他們卻冷眼觀望著我。他們瓜分了我的衣服,為我的長衣,他們拈鬮。”為了使這個預言和其他預言得以實現,耶穌必須受苦。

為什么耶穌要受這么大的苦?無辜的人為有罪的人而死的原則在伊甸園中已經確立。亞當和夏娃接受了獸皮的衣裳,以掩蓋他們的羞恥(創世記3:21)——因此,血在伊甸園中流了下來。后來,這個原則在梅瑟律法中得到了確立。”贖罪的是血” (參見肋未記17: 11; 參見希伯來書9: 22). 耶穌必須受苦,因為受苦是犧牲的一部分,耶穌是 “天主的羔羊,除免世罪者!”。(若望福音1:29)。耶穌的肉體折磨是為我們的罪所需的報酬的一部分。我們是 “用寶血,即無玷無瑕的羔羊基督的寶血”(伯多祿前書1:19)贖回的。

耶穌在十字架上的苦難顯示了罪的破壞性,天主的憤怒,人性的殘忍,以及撒旦的仇恨。在加爾瓦略,人類被允許對人子做最壞的事情,因為祂成為人類的救贖者。撒旦可能以為他已經贏得了一場偉大的勝利,但正是通過十字架,天主的聖子戰勝了撒旦、罪惡和死亡。”現在就是這世界應受審判的時候,現在這世界的元首就要被趕出去。”(若望福音12:31;參見哥羅森書2:15)

耶穌為了確保所有願意相信的人得到救贖而受苦和死亡。在被捕的那天晚上,當耶穌在山園祈禱時,祂把自己的一切都交托給了這個任務:”父啊!你如果願意,請給我免去這杯罷!但不要隨我的意願,惟照你的意願成就罷!”(路加福音22:42)。苦難的杯不是從基督身上奪去的;祂為我們喝下了這一切。我們沒有其他的辦法可以得救。

(譯)

耶穌說’我是世界之光’是什么意思?

耶穌說’我是世界之光’是什么意思?(若望福音8: 12)

“我是世界的光”(若望福音8:12)是耶穌七個 “我是”宣言中的第二個,只記錄在若望福音中,指出了祂獨特的神聖身份和目的。在宣告自己是世界的光時,耶穌是在宣稱,祂是屬靈光的唯一來源。人類沒有其他屬靈真理的來源。

世界上有兩種類型的光。我們可以感知其中一種,或者兩種,或者兩種都不感知! 當我們出生在這個世界上的時候,我們感知到了物理的光,通過它我們了解到了造物主在我們看到的事物上的手藝。然而,雖然那光是好的,但還有另一種光,一種如此重要的光,以至於天主的聖子不得不來,以便向人們宣告和傳授它。若望福音8章12節記載:”耶穌又向眾人講說:「我是世界的光;跟隨我的,決不在黑暗中行走必有生命的光。」” 主在這節經文中所用的比喻,說的是祂真理的光,祂聖言的光,永生的光。那些覺察到真光的人,永遠不會在屬靈的黑暗中行走。

我們把蠟燭帶進房間,以驅散黑暗。同樣,耶穌基督的光也必須被帶入罪的黑暗中,而罪的黑暗吞噬了那些不跟隨祂的人的心靈和生命。這就是擁有這光背后的條件——我們要跟隨祂。如果我們不跟隨祂,我們就不會有這光、這真理、這永生。

肉體的光是肉體生命的必要條件。如果不再有陽光,地球的變化肯定會非常快。一片滿是樹木的森林,高處有很厚的樹冠葉子,地面上除了苔蘚或地衣,几乎沒有什么植物生命,因為它們几乎不需要陽光。植物永遠不會遠離光線——它們被稱為正向光性,被光線所吸引。同樣,屬靈的光也是屬靈生命所必需的,這可以很好地檢驗我們在基督內的地位。信徒總是傾向於屬靈的事情,他總是傾向於團契、祈禱、天主的聖言等等。不信的人總是反其道而行之(若望福音1:5;3:19-20),因為光暴露了他的邪惡,他恨光。事實上,沒有人能夠進入耶穌基督真正的屬靈之光,除非他得到了能力(若望福音6:37)。

跟隨耶穌是若望福音8:12中兩個應許的條件。首先,祂的跟隨者永遠不會在黑暗中行走,這是指我們所享有的救恩保證。作為光明的真正跟隨者,我們永遠不會跟隨罪的道路,永遠不會生活在不斷犯罪的狀態中(若望一書1:5-7)。相反,我們悔改自己的罪,以貼近世界的光。第二個應許是,我們要反映生命之光。正如祂來時是世界的光,祂命令我們也要成為”光”。在瑪竇福音5:14-16中,我們看到信徒被描繪成世界的光。就像月亮沒有自己的光,反射太陽的光一樣,信徒也要反射出基督的光,使所有人都能在我們身上看到它。光明是通過我們在信心中和通過聖神的能力所做的善行,讓別人看到的。

這里強調的是在世界上保持一個可信而明顯的見證,這個見證表明我們在所做的一切事情上都是忠心的、尊敬天主的、可信的、真誠的、懇切的、誠實的。另外,我們應該隨時准備好交代我們所擁有的盼望(伯多祿前書3:15),因為我們所擁有的福音之光不是要被遮蓋,而是要讓所有人都能看到并從中受益,使他們也能離開黑暗,進入光明。

(譯)

望福音第14章第1節中“你們心裡不要煩亂”是什么意思?

望福音第14章第1節中“你們心裡不要煩亂”是什么意思?

在若望福音14:1中,耶穌告訴他的門徒,”你們心裡不要煩亂。”和往常一樣,任何一段經文的意思只能通過理解上下文來確定。所以,我們將退后,看看導致耶穌命令 “你們心裡不要煩亂”的原因是什么。

在若望福音第12章,耶穌告訴眾人(包括門徒),祂將被釘在十字架上。在若望福音第13章,在逾越節晚餐的親密環境中,也就是后來被稱為 “最后晚餐”的晚餐中,耶穌告訴祂的門徒,他們中的一個人會出賣祂。然后,祂繼續告訴伯多祿,他將否認主,不認主。很明顯,這一切對門徒來說都是一個令人不安的消息。

在最后的晚餐之后,在祂被逮捕之前,耶穌向祂的門徒保證:”你們心裡不要煩亂;你們要信賴天主,也要信賴我。”(若望福音14:1)。祂接着要傳達的信息,關於天國和聖神的信息,是他們所接受的令人不安的信息的解藥。

當耶穌說:”你們心裡不要煩亂”時,祂是在安慰祂的門徒,他們的心肯定有憂愁。耶穌應許他們,祂的死不會是終點,伯多祿的不認主也不會是伯多祿的終點。祂解釋說,祂的死和隨后的升天,不但不會讓他們一無所有,反而會帶來兩個具體的祝福:它能讓祂為他們預備一個地方,也能讓祂派聖神來安慰他們。

當耶穌說祂要為門徒 “預備一個地方”時,祂說的是祂的死(約翰福音14:3)。我們不應該想象耶穌在過去兩千年中一直在”建造天堂”,而且天堂還在 “建造中”。相反,祂的話意思是說,祂的死是為我們在天父的殿中得到一個位置做准備。現在已經准備好了。

作為消除門徒恐懼的一部分,耶穌還應許,當祂真的離開世界時,祂會差遣聖神給門徒和所有信徒。在若望福音第十五章和第十六章中,耶穌講到門徒們靠聖神的能力戰勝世界。宗徒大事錄給出了這些應許在曆史上的實現,因為信徒們在聖神的大能中,把福音傳到了世界。今天,聖神仍然在所有的信徒身上作工。

“你們心裡不要煩亂”的告誡,是面對耶穌即將到來的死亡,專門對門徒說的。今天的信徒雖然沒有相同的具體處境,但這句告誡仍然適用。我們不應該因為焦慮或擔心耶穌對我們的關懷和計划而使我們的心感到不安。

當我們面對困難時,我們可能會想,如果耶穌在這里與我們同在,親自站在我們身邊,讓我們可以面對面地交談,我們就能度過試煉。我們很想,如果祂是可見的,是在肉身中的,我們就能更好地相信祂。當我們開始有這些想法時,我們需要讓我們的心得到兩個關鍵事實的安慰。耶穌已經為我們做了一切需要做的事情,歡迎我們進入天父的家,所以我們是國王的兒女;聖神住在我們里面幫助我們,如果我們願意屈服於他的帶領。當我們安於耶穌所提供的救恩,依靠聖神幫助我們駕馭周圍危險的世界時,我們就能遠離心中的困擾。

(譯)

耶穌說’沒有罪的人可以扔第一塊石頭’是什么意思?

耶穌說’沒有罪的人可以扔第一塊石頭’是什么意思?

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沒有罪,先向她投石罷”這句話見於若望福音第8章。耶穌在聖殿里教訓人的時候,經師和法利賽人帶着一個行淫被抓的女人來見祂,他們問祂是否應該按照梅瑟的律法用石頭打死她。然而,他們根本不在乎這個女人;他們是在利用她來陷害耶穌。在他們的心目中,如果耶穌告訴他們放了這個女人,他們就可以說耶穌沒有遵守梅瑟的律法。如果祂叫他們用石頭打她,他們就可以說祂不是救主;如果祂什么也不說,他們就可以說祂缺乏智慧。耶穌沒有立即回答,而是彎下腰來,在地上寫了些什么,他們一直追問祂。最后,主實質上說:去吧,用石頭打她,因為這是律法的要求。但律法也要求,第一塊石頭是由一個無罪的人扔的,與這個罪名有關。(若望福音8:6-7)

毫無疑問,這個女人犯了死罪,律法要求用石頭砸死她,但律法也要求把有罪的人也用石頭砸死(申命記22:22),要求出示證人,由證人開始行刑。但是,猶太領袖們帶着毒液來反對耶穌,卻被他們自己一心一意的仇恨所阻撓。他們沒有出示有罪的人,也不願意或不能出示所需的證人。我們不知道耶穌寫了些什么,但是,在他第二次寫完之后,猶太人一個個離開了,從年長的到年幼的,沒有再說一句話。然后,耶穌釋放了這個女人,警告她不要再犯罪。

從這段經文中,我們了解到,除非我們先徹底查驗自己的心思,確定自己在每一個可能的方面都是純潔的,否則不要指責別人(瑪竇福音7:3)。另外,如果我們必須勸誡別人,我們應該按照聖經的指示去做;我們總是仰望天主的光榮,決不造成不必要的分裂和傷害(瑪竇福音18:15),但我們確實在努力保持教會的純潔。此外,耶穌是聖殿場景中唯一無罪的人,而且,他沒有譴責那個女人,而是展望了祂在十字架上的工作,并獻上祂的生命。同樣,我們也應該利用一切可能的機會去寬恕,用福音和基督的愛去傳福音,時刻記住我們也是需要救主的罪人(羅馬書3:23)。

(譯)

耶穌給門徒洗腳的意義是什么?

耶穌給門徒洗腳的意義是什么?

耶穌為門徒洗腳(若望福音13:1-17)發生在餐廳,在最后的晚餐中,有三個方面的意義。對耶穌來說,這是顯示祂的謙卑和祂的服務性。對門徒來說,洗腳與他們當時的心態形成了直接的對比。對我們來說,洗腳象徵着我們在基督身體中的角色。

在第一世紀的以色列,穿着涼鞋走在污穢的道路上,因此在集體用餐前必須洗腳,尤其是人們斜坐在低矮的桌子上,腳是非常明顯的。當耶穌從桌子上站起來,開始給門徒洗腳時(若望福音13:4),祂正在做最卑微的仆人的工作。門徒們一定對這種謙卑和屈尊的行為感到震驚,他們的主和主人基督竟然要給門徒洗腳,而洗腳是他們的本分工作。但當耶穌第一次來到地上時,他不是以王和徵服者的身份來的,而是依撒意亞53章中受苦的仆人的身份來的。正如祂在瑪竇福音20章28節所揭示的那樣,祂來 “不是受服事,而是服事人,並交出自己的生命,為大眾作贖價。”。祂用毛巾和盆子所表達的謙卑,預示祂在十字架上最終的謙卑和愛的行為。

耶穌的服務態度與門徒的態度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門徒們最近一直在爭論他們中誰是最大的(路加福音22:24)。既然沒有仆人在場,他們就不會想到要互相洗腳。當主親自彎下腰來做這個卑微的任務時,他們都驚呆了,沉默不語。不過值得稱道的是,伯多祿對主洗他的腳深感不自在,而且,伯多祿從來不會不知所措,他抗議說:”隬永遠不能洗我的腳!”

然后,耶穌說了一句話,一定讓伯多祿更加震驚。”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份”(若望福音13:8),促使對救世主的愛是真誠的伯多祿要求徹底洗腳。然后耶穌解釋了被祂洗的真正意義。伯多祿已經經曆了救贖的潔淨,不需要在屬靈的意義上再次被洗。救贖是因信稱義的一次性行為,但成聖的終生過程是洗淨我們在世上行走時經曆的罪的污點。伯多祿和門徒們——除了從來沒有屬於基督的猶大之外,所有的人都只需要這種屬世的潔淨。

這個真理只是這個事件中的几個真理之一,基督徒可以應用在自己的生活中。首先,當我們來到基督面前要求洗罪的時候,我們可以確信這是永久的、完全的。任何行為都不能進一步洗淨我們的罪,因為我們的罪已經換來了基督在十字架上完美的公義(格林多后書5:21)。但我們確實需要不斷地洗淨,以擺脫肉體生活在一個受罪詛咒的世界中的影響。持續的洗淨成聖是由住在我們里面的聖神通過 “以水洗,藉言語”(厄弗所書5:26)的大能來完成的,聖神賜給我們是要裝備我們去行各樣的善事(弟茂德后書3:16-17)。

此外,當耶穌為門徒洗腳時,祂告訴他們(和我們):”我給你們立了榜樣,叫你們也照我給你們所做的去做。”(若望福音13:15)作為祂的跟隨者,我們要效法祂,以謙卑的心態彼此服侍,在謙卑和愛中尋求彼此的建立。當我們尋求至高無上的地位時,我們就會使主不喜悅,祂應許說,在祂的國度里真正的偉大是由那些有仆人之心的人獲得的(馬爾谷福音9:35;10:44)。主應許說,當我們有了仆人的心,我們就會得到極大的祝福(若望福音13:17)。

(譯)

什么是生命的驕傲?

什么是生命的驕傲?

‘生命的驕傲’可以被定義為任何”屬世界的”,意思是任何導致傲慢、炫耀、自我驕傲、自以為是和自夸的東西。若望明確指出,任何產生生命驕傲的東西都來自於對世界的愛,”誰若愛世界,天父的愛就不在他內。”(若望一書2:15)

生命驕傲的試探,第一個例子發生在伊甸園,夏娃受蛇的誘惑,不聽天主的話,吃了善惡樹上的禁果。夏娃覺察到這果子”好吃”、”悅目”、”可得智慧”(創世記3:6)。她從三個方面貪戀果子。首先,這是在吸引她的食欲。若望將此稱為 “肉體的情欲”,即對那能滿足任何生理需要的欲望。果子也是賞心悅目的,也就是我們看到并渴望擁有或占有的東西。這里就是若望所說的 “眼目的情欲”。最后,夏娃不知何故察覺到果子會使她變得聰明,給她一種超越自己的智慧。撒旦的部分謊言是,吃果子會使她 “像天主一樣,知道善惡”(創世記3:5)。

這里是生命驕傲的本質——任何使我們高處不勝寒,提供天主一樣品質的幻覺的東西,我們在其中以傲慢和世俗的智慧自夸。夏娃想在知識上像天主一樣,不滿足於生活在一個完美的世界里,在天主完美的恩典和對她的關懷下。在基督在曠野的40天里,撒旦也向祂作了這三個試探(瑪竇福音4:1-11)。他用肉體的情欲,面包充飢(2-3節)、眼目的情欲–“世上一切國度及其榮華”(8-9節),以及生命的驕傲來試探耶穌,他敢於把自己從聖殿的屋頂上拋下,以證明自己是默西亞,以炫耀的力量來證明自己是默西亞,這不符合天主的旨意,也不符合天主救贖人類的計划(5-6節)。但耶穌雖然 “在各方面與我們相似,受過試探”(希伯來書4:15),卻抵擋了魔鬼,用天主的聖言確保勝過魔鬼。

基督徒一直以來,也將一直受到夏娃和耶穌所經曆的三種試探的引誘。撒旦不會改變他的方法;他不必改變,因為他們繼續成功。他用肉體的情欲——性滿足、貪吃、過量飲酒、合法和非法的毒品,以及保祿警告迦加達人的肉體的行為來試探我們 “即淫亂、不潔、放蕩、崇拜偶像、施行邪法、仇恨、競爭、嫉妒、忿怒、爭吵、不睦、分黨、妒恨、【兇殺】、醉酒、宴樂,以及與這些相類似的事。”(迦拉達書5: 19-21). 他用眼目中的情欲試探我們——無休止地積攢”東西”,我們用這些東西來填滿我們的家和車庫,以及對更多、更好、更新的財產的貪得無厭的欲望,這使我們陷入困境,使我們的心對天主的事物變得堅硬。

但也許他最邪惡的試探是生命的驕傲,正是導致撒旦被逐出天堂的罪。他渴望成為天主,而不是成為天主的仆人(依撒意亞14:12-15)。傲慢的自夸搆成了生命的驕傲,它激勵着另外兩種情欲,因為它試圖將自己提升到所有其他人之上,滿足所有個人的欲望。它是家庭、教會和國家紛爭的根源。它高舉自我,與耶穌所說的那些願意跟隨他的人必須背起他們的十字架(死亡的工具),否認自己的說法直接矛盾。如果我們真正想成為天主的仆人,生命的驕傲就會擋住我們的路。這是傲慢,使我們與他人分開,限制了我們在國度中的效力。生命的驕傲 “原來世界上的一切:肉身的貪慾,眼目的貪慾,以及人生的驕奢,都不是出於父,而是出於世界。這世界和它的貪慾都要過去;但那履行天主旨意的,卻永遠存在。”(若望一書2:17)

(譯)

什么叫傲慢先於墮落(箴言16: 18)?

什么叫傲慢先於墮落(箴言16: 18)?

許多諺語警告說,驕傲的罪是一種危險的罪行。箴言16:18宣稱:”驕橫是滅亡的先聲,傲慢是隕落的前導。”第19節與第18節相連:”謙下與貧民共處,勝於與驕傲人分贓。”這段話的意思很明確:驕傲會導致羞辱。謙卑貧窮比驕傲富有更好。

一句類似的諺語擴大了這個信息。”心傲是滅亡的前導,心謙是光榮的前驅。”(箴言18:12 NLT)驕傲會使我們走上命運多舛的道路,而驕傲的反面——謙卑則會帶來榮譽。選擇驕傲就是讓自己跌倒;我們為自己建立的基座證明是一個不穩定的基礎。

在這些經文的上下文中,傲慢指的是一種傲慢的態度,表現為獨立於天主,與謙卑形成鮮明的對比。這種傲慢的態度對我們的幸福和人生的成功是有害的,因為它使我們無法敬畏主。相比之下,”謙卑的賞報,是敬畏上主,是享有財富、尊榮和生命。”(箴言22:4)

敬畏主,從而避免跌倒前的驕傲,就是在生活的每一個領域尊重、敬畏、順服主。當我們敬畏主的時候,我們就會承認自己對天主的迫切需求,因為祂比我們無限聰明。”不要自作聰明,應敬畏主,遠避邪惡。”(箴言3:7)

在這些經文中,像毀滅、墮落、災難、毀滅和衰落這樣的詞匯,可以理解為對驕傲者的懲罰或懲戒,以使他們謙卑,糾正他們的歧途。墮落這個詞是從一個動詞翻譯過來的,意思是”跌倒”或 “踉蹌”。驕傲,不加節制,就會導致毀滅;聖經警告的目的是讓驕傲的罪人重新走上通往榮譽和生命的道路。為此,格言反復告知:”傲慢來到,恥辱隨後而至;智慧只與謙遜人相處。”(箴言11:2)又說:”驕傲自大,使人屈辱;虛心謙下,使人受榮。”(箴言29:23)。

以東人是 “傲慢先於墮落”這句諺語的一個典型例子。因為心高氣傲,以東人倒下了,再也沒有起來。”你心中的驕傲欺騙了你:你住在磐石裂縫中,安居高處,心中說:「誰能使我跌在地上?」即便你高棲如鷹,即便你將巢穴安置在星辰上,我也要從那裡把你推下。”(亞北底亞1:3-4;另見15-16節)。許多聖經先知都呼應了這個主題。”驕橫的必要傾覆顛仆,再沒有人來使她復興。”(耶肋米亞50:32;另見依撒意亞28:3;厄則克爾31:10-12;索福尼亞3:11;匝加利亞10:11)

也許,在伊甸園發生的事情,是對墮落前驕傲的最戲劇性和最有影響的說明。亞當和夏娃的墮落代表了此后人類每一次驕傲的墮落。亞當和夏娃不順服天主,驕傲地選擇了自己的道路。導致的墮落是災難性的。

驕傲的人追求自己的道路,但謙卑的人卻遵從天主的聖言。歡喜主,謙卑地遵從主的命令,使我們腳步穩健,這樣我們就不會滑倒或踉蹌。”耶和華使喜樂他的人的腳步穩固”(聖詠37:23;另見聖詠18:36;37:31)。謙卑和敬畏上主使我們穩穩地走在天主的道路上,在那里我們的腳不會絆倒,也不會跌倒(箴言3:26;聖詠17:5;119: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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